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是什么?

作者:满老师时间:2022-07-14 10:57:36

导读:" 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是什么?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一)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了解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做好报名准备工作。进入网上信息填报环节后,应当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同时按照司法行政机"

  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是什么?

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是什么?1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

  (一)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了解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做好报名准备工作。进入网上信息填报环节后,应当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同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

  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上传报名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当上传本人近期2寸(高46mm×宽32mm)、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40KB-100KB,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上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为便于报考人员提交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统一使用的照片,请注意妥善保管。

  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能及时进行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交纳考务费 2013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务费,报考人员应交纳考务费人民币22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报考人员只有交纳考务费后才真正完成报名。网上交费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报考人员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考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务费交纳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务费不予退还。9月2日至9月27日(工作时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北京市司法局东大厅司法考试窗口领取考务费收据(地址: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四)网上选择考点组今年北京实行网上就近选择考点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一个考点组,但不能选择组中的具体考点。考点分组情况及选择办法,7月19日在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

  bjsf。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于7月21日--23日登陆网站选择考点组。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为其随机分配考点。(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在北京报考人员,可在?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

  moj。gov。cn)或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bjsf。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复印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试时,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照片、考务费,于7月1日至7月5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北京市司法局一楼东大厅司法考试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为您办理。 三、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的相关规定、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等事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31号)。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相关通知或公告为准,详情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五、其它事项(一)?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及交费系统咨询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08:00—22:00;支付宝客服电话:0571-88156688。

  (二)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的具体考点地址,提前熟悉道路、交通情况,以免影响考试。

  (三)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10-5857548 6、010-5857598 7、010-52502618;咨询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014年四川省公务员面试公告什么时候出来

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是什么?2

 国际汉语教师证面试报名时间什么时

  考试内容和方式《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面试。 1.笔试笔试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基础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三部分,全卷共150题,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155分钟(含5分钟考生填涂答题卡时间)。笔试试题主要采取案例导入式设计。案例源于教学实际,形式多样,包括:教材中的课文、教学大纲和计划、教案和教学日志、课内外活动方案、学生作业和答卷、网络和多媒体教学资源、调研报告、教师事迹、新闻报道等。

  2.面试面试是对笔试达到要求的考生进行的考官小组面试。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各种方法设计教学方案、组织实施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同时考查考生的沟通交际、心理素质、教姿教态等基本职业素养。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准备时间20分钟,考试时间25分钟,包括说课、试讲和答问三个环节。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

  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报名材料 有哪些?

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是什么?3

 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是什么?

  一、报名 2012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除成都市外,其余20个市州均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2012年成都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凡选择在成都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有关事宜按照成都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办理(http://www。

  cdjustice。chengdu。gov。cn/)。(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全省除成都外的20?个市州司法局分别设有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与现场确认的报名点必须一致。 2、现场确认时间:绵阳、宜宾、雅安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7月20日,其他市州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为方便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在上述工作日不能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人员报考,特确定7月14日(周六)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时间。 二、报名材料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但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和本人学生证。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下载。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现役军人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 三、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司法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139号)的规定,考务费为每人250元。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考务费。 四、准考证发放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齐全,且已交纳考务费的,由报名地的市州司法局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

  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8月20日--9月23日期间,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载。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要求和纪律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有关要求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六、资格授予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按照司法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七、其他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内容、方式、科目,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现役军人报考等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

  moj。gov。cn)查阅。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四川省司法厅及各市州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此外,我们编写了《2012年四川省国家司法考试常见问题解答》,对报名人员关心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归纳汇总,将发布在本网站,报名人员可查阅。涉及司法考试有关事宜可查询四川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

  scsf。gov。cn)或者电话咨询。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咨询电话:028-8675679 6、028-86751203。

  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成都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028-8626207 2、86266207 自贡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0813-5590236 攀枝花市司法局?0812-3337174 泸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0830-3109068 德阳市司法局?0838-2508130 绵阳市司法局?0816-2265212 广元市司法局?0839-3229353 遂宁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0825-2220273 内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0832-2027807 乐山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0833-7803336 南充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0817-2253347 眉山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028-38186106 宜宾市司法局?0831-8226936 广安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0826-2392199 达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0818-2146175 雅安市司法局?0835-2239709 巴中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0827-5280120 资阳市司法局?028-26110193 阿坝州司法局公证律师科?0837-2821135 甘孜州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0836-2811350 凉山州司法局司法考试科?0834-2172563 四川省司法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热点推荐:2012年全国各地司法考试报名公告/报名通道2012年司法考试分科章节练习试题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汇总。

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四川省监狱系统计划招录270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招录3名,共计273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手轮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枣昌处理,毕岩信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等急需或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招录博士研究生的职位形成竞争即可开考。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月21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使用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其中:符合加分条件(1)的考生应提交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条件(2)的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3)的考生应提交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

  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4月4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在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后参加资格审查。

  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

  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体能测评

    除医学、心理矫正、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职位外,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监狱管理局通知考生。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

  (二)考察

    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

  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监狱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

    (四)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含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监狱、戒毒场所)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028-62672308。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60662620。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录机关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2022年四川法考延考客观题考试时间2月25日-26日 全省21个考区

【#司法考试#导语】从四川省司法厅获悉,2022年四川法考延考客观题考试时间为2月25日-26日,全省21个考区,具体详情如下: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客观题)即将开考,为确保大家安全顺利参考,我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01、提前做好参考准备

  02、注意考试时间地点

    全省21个考区法考延考客观题继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均按2批次举行。

  第1批次考试时间为2月25日,第2批次考试时间为2月2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每场次时长180分钟。

  各位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的日期和考点前往参考,切勿弄错场次、走错考点。

  03、遵守入场检验规定

    每场考试开始前,各位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纸质版准考证。

  进入考场时,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核验。

  核验时发型不遮挡五官,不佩戴粗框眼睛,避免影响人脸识别。

  考试当天若丢失准考证,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考点考务办公室补打准考证。

  04、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要强化“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日常个人防护,除身份验证外需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应报告监考人员,听从指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05、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除必需的文具外,不得将随身携带的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进入考场前,应按照监考人员安排将个人随身物品置于指定区域,手机应处于关闭状态,关闭闹钟。

  06、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考试过程中,如遇到计算机、鼠标、键盘、显示器故障等异常情况,请考生第一时间举手报告,由监考人员帮助解决,切勿擅自处置。

  开笑旅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考生可提前交卷,经监考人员现场确认后离场。

  考试结束,经监考员确认所有答题数据已提交、草稿纸全部回收后,考生方可离场。

  07、密切关注提示信息

  原文标题:四川法考延考将至,注意陪肢事项来了

2022年四川司法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四川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那么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我就带着大家一起去看一下吧!

四川2022年司法考试时间

  四川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四川2022年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

四川2022年法考分批次进行,法考时间安排如下: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7日9:00—扰基虚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8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8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司法考试报名需要什么资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和申请证书时需携带)

  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锋卜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下一年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司法考试报名程序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司法部公告及有关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公告和有关文件,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布报名事项时,应当明确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

  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手缓燃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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