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自考重要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作者:蔡老师时间:2022-11-14 23:15:01

导读:" 教育法学自考重要知识点总结与归纳“在理解中,用实体法进行法律和法的非实体法,有目的地进行的归纳与比较,其主要通过统计、法的区分,从具体的人力资源章程中理解其是否通过;另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用学过的知识分析案例、层次结构、形式的连接、发展问题等内在联系,以便"

  教育法学自考重要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教育法学自考重要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在理解中,用实体法进行法律和法的非实体法,有目的地进行的归纳与比较,其主要通过统计、法的区分,从具体的人力资源章程中理解其是否通过;另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用学过的知识分析案例、层次结构、形式的连接、发展问题等内在联系,以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由此形成的一系列严密的法律行为。

  在理解相关基础上,以理解记忆法的考点,记忆相关的原理的原理,来推断其存在的方法,强调核心考点的逻辑关系、条理和具体问题的能力,会让考生能够结合教材中的实际情况,加以综合比较。

  此外,对于记忆法律,需要理解的知识点需要具备较强的理解能力。记忆时,只要用不同概念记忆法,切记死记硬背,对于灵活运用,对于重要部分记忆法是很好的。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法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仲裁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也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也可以从事相关的公务员。但是,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对专业的要求较高,至少都要有大专的学历,所以本科的学历选择权也要更大。

自考教育法学重点是什么?

自考教育法学重点是什么?

  1、简述教育与法律的关系:法律有组织和调控教育发展方面的作用,表现在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在管理文化教育方面的职权和职责,保证了各种国家机关在组织和调控教育方面的职能的实现,使教育事业真正做到有序发展。

  2、国外教育立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一)零星立法阶段。

  教育法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

  (二)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立法的阶段。

  (三)广泛进行教育立法的阶段。

  (四)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

  3、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有何特点?答:所谓义务教育,其最直接的意义就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强迫教育。

  涉及义务教育立法主要有三个特点:即强制性、免费性和世俗性。

  普及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强制法律规定应受教育者履行上学的义务,否则就明穗要追究法律责任。

  普及教育的免费性是指国家为了推行义务教育而采取的免收学杂费的措施。

  义务教育是否免费是普及教育的一个关键问题。

  义务教育的世俗性是指用法律的手段保证教育与宗教的分离以及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干预和控制。

自考如何复习?

1、明确复习目的

  平时认真学习是复习的基础,复习着重巩固已学的知识,明确考试范围,加强记亿,并解决一些尚不很理解的难点,疑点。平时对很多内容不理解,单纯依靠考前复习,是很难取得合格成绩的。

2、制定复习计划

  应按考试大纲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加强记亿。

3、突出复习重点

  所谓重点旦轿是指必须熟练掌握的内容,包括教材各章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带有连惯几章的知识内容;重要的带普遍性的问题,也包括本次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实践中各种常见性错误等。

4、合适的复习方法

  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重点内容,需在教材上划线,并应说明其中关键,以便集中内容后记亿。基本实务和计算,需结合习题集或复习卷,逐题作答并查看解析,特别要注意解题时如何运用已模槐肆知资料问题,以便能举一反三。

2018年自考《教育法学》名词解释【四篇】

  【#自考#导语】芬芳袭人花枝俏,喜气盈门捷报到。

  心花怒放看通知,梦想实现今日事。

  喜笑颜开忆往昔,勤学苦读最美丽。

  继续扬鞭再向前,前途无量正灿烂。

  努力备考,愿你前途无量,考入理想院校。

  以下是考网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自考《教育法学》名词解释【四篇】》供您查阅。

【第一篇】

  1.教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系统的对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以及使受教育者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

    2.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和问题、揭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3.教育目的:指就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

    4.教育目标:是教育目的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的具体化。

    5.人口:生活在一定社会、一定地区,具有一定数量、质量和结构的人的总体。

    6.教育期待:是教师对学生发展的热切盼望,是教师职业情感中的重要部分。

    7.教育预见能力:教育活动开始以前对教育对象的身心状况、教育内容的适合性,各种影响因素的干扰可能性及教育效果的估计能力。

    8.教育传导能力:是教师将处理过的信息向学生输出使其作用于学生身心的本领。

    9.教育过程的控制: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始终占主导地位,操纵教育活动按照预期的方向发展。

    10.教员角色:主要是以教材为宗旨,对学生进行传道、授业、解惑、评定学业。

【第二篇】

  12.非正式交往:师生之间除了在学校组织中所发生的关系之外,还有十分明显的个人交往,组织行为学。

    13.先主性:家庭教育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决定式作用,它使教育进行一种临时的准备状态,奠定了他接受教育的基础。

    14.社区文化:指社区内一种高度的共同一致的文化。

    15.课程要素: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人们为促进学生的发展而选择成果所必须的经验要素。

    16.课程结构:是课程各部分的组合和配合,即探索课程各组成部分如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问题。

    17.显性课程:指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科学,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

    18.教学策略:建立在一定理论基础上,为实现某种教学目标而制定的教学实施总体方案.

    17.素质教育:指教育着以符合规律的教育措施,对新一代素质,按照现代化需要实现开发、完善和提高的过程。

    19.人格特征:具有立志和情感和谐发展的心理机制,高度创造力的活动效能以及符合共产主义道德的伦理内容。

    20.道德认识即道德观念:是指导行为准则及其执行意义的认识。

【第三篇】

  21.道德行为:人在一定的道德意识的支配下,表现出现的对待他人和社会有道德意义的活动。

    22.修养:在教师所谓指导下学生经过自觉学习、自我反思和自我行为的调节,使自身的品德不断完善的一种重要方法。

    23.科学性和思想结合的原则:是教学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授予学生以科学知识,并结合知识教学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品德和正确的人生观、科学世界观教育。

    24.讲述法: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原则:是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chi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能扬长避短、获取发展。

【第四篇】

  1.义务教育:国家通过一定法律手段,对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强迫教育。

    2.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特征,指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的。

    3.义务教育的普及性:指全体适龄儿童、少年,除依照法律规定办理fan学或免学手续以外,都必须入学接受教育,并且必须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4.教育法: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利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5.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6.立法制定的程序: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奏。

    7.教育法律的适用: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般指学校及其教育机构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最为常见的教育机构。法定上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学历性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含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9.学校内部领导体制:是学校在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前提下实行的对内部教育事物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

    教师聘任制: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教育法学有哪些研究重点

  1、教育法基础理论。它包括教育法学基本原则、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法律性质、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运作等内容。

  2、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它具体包括我国现行教育基本制度、学校、教师团让、学生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等。

  3、法律责任。它的具体内容包括法律责任的含义、构成要件、归则原则、责任方式、教育歼清法律责任的规定、教育法律救济等。

自考教育法学注意事项

  1、一言慎。

  不少同学在参加自考的初期,一口气报考四门,气势磅礴,气势磅礴。这是一种真正的精神,但自考的难度也很大,一方面,个人自学全凭自觉性,自考成功,不是一朝一夕。

  另一方面,自学考试的范围很大,很难把握考官如何出题。

  所以,一次报四门课程,全科及格率极低。

  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谨慎对待。

  稳扎稳打,集中优势兵力进行歼灭战,不是一次一次的全面出击,而是一次成功的大考。

  不但能鼓舞士气,而且能提高考试效率。

  2、第二名是钻氏或前。

  尽管,自考的题目千变万化,似乎难以预测,但却变幻莫测。

  宗在教科书和提纲上。

  近几年,教材采用了全国统考。

  这几本教材列出了考试要求,面向大众,可读性强,是通过考试的有力武器。

  所以,一定要钻研课本,既要读厚书,又要学会举一反三,要读薄书,要善于总结和归纳。

  只要融合了,就会成竹在胸。

  假如有侥幸的心理,不读课本,光靠几套模拟试题就够了,这样通过比较困难。不要打一场没有计划、没有准备、没有把握、没有选择的战斗,在自考的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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