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10月自考助学专业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作者:乌老师时间:2022-11-23 18:23:36

导读:" 理工大学10月自考助学专业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报名通知广东财经大学10月自考专业清单指导思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

  理工大学10月自考助学专业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理工大学10月自考助学专业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报名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10月自考专业清单

  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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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浙江自考报名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2-25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4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2年7月16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续考生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4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至2022年7月16日16:30前完成报考

  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橡核陆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6日梁轿掘16:30前完成报考

二、流程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三、相关提醒

  1.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帆搭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其他部分停考专业或已变更主考院校专业的报考条件请关注报考简章。

  2.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能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须自行补填或修改;(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在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

  3.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

  4.请考生务必关注报考地所属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5.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

附件:

1、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

2、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关于宁夏自考2022年10月考期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标准体系(试行)》(考委办函〔2013〕9号)和《关于开展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和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教考院〔2020〕66号)要求,现就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0月考期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面向所有自学考试考生开放,考生自愿报名。考生参照《宁夏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中10月开考课程,按照本考期课程安排(见附件)报名学习。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三、报名其他事项

  1.已经取得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平台使用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尚未取得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平台使用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先行注册报名学习,待取得准考证号后帆搭再补全个人信息。

  2.4月份已报考网络助学的考生,10月因课程调整出现课程冲突或未报笔试的,相应的网络助学顺延至2023年4月考期。

  3.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按每人每科150元标准收取费用,综合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22年10月考期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课程安排表

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至25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09:00至9月1日17:00。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3)。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信息申报”,完成信息申报方可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

  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

  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

  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10月11日至17日,考生应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申报并打印考试通知单。

五、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领“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

  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凭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状态,梁轿掘或《健康状况报告表》中健康状况选填为“是”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进入考点考试。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以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

  2.申请成绩复核以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至2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1月29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橡核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是否有违规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2.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

  (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帆搭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

  (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

  3.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7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

  4.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4。

  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报名咨询电话(8月22日至9月1日)

  省教育考试院027-68880250/68880259。

  武汉市027-85658321;江岸区027-82787955;江汉区027-85830910;硚口区027-85890545;汉阳区027-84839485;武昌区027-88080903;青山区027-86350188;洪山区027-87648451;蔡甸区027-69813172;东西湖区027-83891824;汉南区027-84856869;江夏区027-87953391;黄陂区027-85937656;新洲区027-86927233;东湖高新区027-86951702。

  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54349;荆州市0716-8102139;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鄂州市027-60281922;荆门市0724-2303208;随州市0722-3590368;仙桃市0728-3320662;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黄冈市0713-8877088;孝感市0712-2327290;咸宁市0715-8271736;神农架林区0719-3335421;恩施州0718-8222833。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考场规则》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3.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

4.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各市(州、林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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