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金陵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金陵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学校,为了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求,学院设立了专升本招生计划。
通过专升本,学生可以在工作的同时获得本科学历,提高自身的职业发展和就业竞争力。
以下是金陵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方案:。
1.什么是专升本?
专升本是指在已经获得大专学历的基础上,通过考试和选拔,进一步获得本科学历的途径。金陵科技学院为已经就业并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大专毕业生提供了专升本的机会。
解决方案:
-学院通过考试和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的大专毕业生进入专升本班级。
-学院制定了专升本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确保学生能够全面系统地学习本科专业知识。
2.专升本的适用对象是谁?
专升本适用于已经获得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特别是那些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职业发展需求的人群。
解决方案:
-学院对报名者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专升本的要求。
-学院为报名者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辅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本科学习的要求。
3.专升本的学制和课程设置如何?
专升本的学制一般为2-3年,学生需要修读相应的本科课程并完成毕业论文。
解决方案:
-学院制定了专升本的学制和课程设置,确保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
-学院通过开设专升本班级和课程,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4.专升本的就业前景如何?
专升本毕业生具备更高的学历和专业知识,能够在职场上有更好的发展和晋升机会。
解决方案:
-学院通过与企业合作、举办招聘会等方式,为专升本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学院在课程设置中注重实践和应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通过以上几个问题的解决方案,金陵科技学院为专升本招生提供了全面的规划和支持,为毕业生的职业发展和学习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希望有兴趣的学生能够抓住这个机会,提升自己的学历和能力,实现更好的职业发展。
金陵科技学院有同等学力或者自考上岸的吗?
2023金陵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也即将已发布。
金陵科技学院是南京市一所很强的江苏省直属高校,其办学资源十分丰富,办学水平也相当的高。
因此,金陵科技学院自考专升帆搭本也备受广大学子的青睐。
下面简单给各位介绍一下简章内容。
金陵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
专科在读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
【报名资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C、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
D、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
金陵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难不难?
金陵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总体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有免考政策和网络学习加分政策,有了这2个政策,自考的难度大大降低,一般来说,考生都是可以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毕业的。
金陵科技学院的自考本科都是可以网络学习加分的,网课成绩占比30%,折合到卷面分,同学们笔试只需要考43分以上就是合格了,所以学生考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都是能正常通过的。这个加分政策具体是指学校在江苏省指定/南京市考试院的政策下,学校联合教学单位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
网课开课一般都是由辅导员帮助完成,同学们也可以自己开课,不会的可以联系我们帮助完成。
金陵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的优势:
1国家承认学历,社会认可度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1条、第32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招考公务员、调干、晋升、考研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
2免试入学,入学门槛低
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即可注册。
3学习方式灵活,通过率较高
采取课堂面授、网络学习等方式助学,开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式: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最低43分即可合格。
4证书免考,政策优惠
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其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
5学制灵活,毕业年限无限制
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什么时候读完规定的学分,什么时候毕业。
6费用较低,节约时间
金陵科技学院高等教育自学梁轿掘考试专升本教育比较适合各类学生,可以在攻读高职高专学业的同时攻读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相对专科毕业后再读本科而言,节省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是他们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就业砝码的有效途径。
2022年金陵科技学院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2年金陵科技学院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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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计划类别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外语语种
学费
备注
管理类(文)
普通在校生
01
旅游管理
33
不限
5200
幕府校区
管理类(文)
贫困专项
02
旅游管理
3
不限
5200
幕府校区
财经类
普通在校生
03
金融学
37
不限
5200
财经类
贫困专项
04
金融学
3
不限
5200
财经类
普通在校生
05
国际经济与贸易
39
不限
5200
财经类
贫困专项
06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不限
5200
管理类(文)
普通在校生
07
市场营销
15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普通在校生
08
市场营销
16
不限
5200
管理类(文)
贫困专项
09
市场营销
1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贫困专项
10
市场营销
1
不限
5200
农林类
普通在校生
11
园林
33
不限
2500
幕府校区
农林类
贫困专项
12
园林
2
不限
2500
幕府校区
电子信息类
普通在校生
13
信息工程
77
不限
5800
电子信息类
贫困专项
14
信息工程
3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普通在校生
15
车辆工程
35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贫困专项
16
车辆工程
3
不限
5800
美术设计类
普通在校生
17
视觉传达设计
27
不限
6800
美郑返术设计类
贫困专项
18
视觉传达设计
2
不限
6800
美术设计类
普通在校生
19
服装与服饰设计
27
不限
6800
美术设计类
贫困专项
20
服装与服饰设计
2
不限
6800
财经类
普通在校生
21
财务管理
39
不限
5200
财经类
贫困专项
22
财务管理
2
不限
5200
计算机类
普通在校生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
不限
5800
计算机类
贫困专项
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普通在校生
2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7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贫困专项
26
机械设计制造及告纳其自动化
2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普通在校生
27
材料科学与袜丛没工程
36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贫困专项
28
材料科学与工程
2
不限
5800
管理类(文)
退役军人
29
旅游管理
6
不限
5200
幕府校区
财经类
退役军人
30
金融学
2
不限
5200
财经类
退役军人
31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不限
5200
管理类(文)
退役军人
32
市场营销
6
不限
5200
管理类(理)
退役军人
33
市场营销
4
不限
5200
财经类
退役军人
34
财务管理
2
不限
5200
计算机类
退役军人
3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2
不限
5800
农林类
退役军人
36
园林
8
不限
2500
幕府校区
电子信息类
退役军人
37
信息工程
5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退役军人
38
车辆工程
5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退役军人
39
材料科学与工程
5
不限
5800
机械工程类
退役军人
4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不限
5800
美术设计类
退役军人
41
视觉传达设计
5
不限
6800
美术设计类
退役军人
42
服装与服饰设计
5
不限
6800
备注: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022年金陵科技学院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更多江苏统招专转本资讯,请关注江苏统招专转本栏目页面。
江苏:金陵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Instituteof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我校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学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99号(邮编:211169)
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行知园130号
(邮编:210038)
录取学生根据专业分别安排在两个校区就读(详见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本科(四年、五年)
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隶属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2021年我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经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宴悄会公布并实施。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按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晌顷渣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我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我校招生实行按成绩、依照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省招委批准后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五条招生录取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类)”投档的,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直接予以录取;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乎弊所在省份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加统考专业成绩之和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且仅对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别均低于其他有志愿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的录取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3+1+2”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3+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4、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六条我校各专业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英语科目;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必须要具备英语基础,根据我校的教学计划要求大学期间要参加雅思考试,所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查询。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文科类:5200元/年●生理工科类:5800元/年●生
农林类:250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
眼视光学:6800元/年●生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信息安全(嵌入式培养)/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7800元/年●生
中外合作办学:22000元/年●生(第4学年到外方学习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
住宿费:800~1500元/年。
第十九条我校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我校招生工作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根据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我校今年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咨询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除学校组织开展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及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招生代码
1、金陵科技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1048。
2、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811(传真)、8618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