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哪些信息?

作者:诸浩鸿时间:2023-07-18 00:31:08

导读:" 上海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每年都会招收一批工程硕士研究生,为有志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学生提供深造的机会。下面是关于上海大学20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包含的一些信息:。1.报名条件-本科学历:申请人需具有全日制"

  上海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学术声誉。

  每年都会招收一批工程硕士研究生,为有志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学生提供深造的机会。

  下面是关于上海大学20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包含的一些信息:。

1.报名条件

  -本科学历:申请人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工学学士或相近专业背景的学历。

  -年龄限制: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学业成绩:申请人学业成绩应优秀,符合招生要求。

2.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专业主要集中在工程领域,如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等。

  -招生人数:每个专业的招生人数有限,根据学校的规定进行招生计划划定。

3.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某个具体时间段内进行,报名时间通常在招生简章中有明确要求。

  -报名方式:申请人需要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入学考试一般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科知识测试两部分。

  -考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如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学科知识测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在所申请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

5.录取标准

  -录取条件: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学业成绩和其他相关评价标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背景,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会通过官方网站等方式公布,同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录取的申请人。

6.入学须知

  -入学准备:被录取的申请人需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入学准备工作,如缴纳学费、办理入学手续等。

  -入学时间:入学时间会在录取通知中明确规定,学生需要按时报到入学。

  通过以上的解决方案,读者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海大学20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包含的一些重要信息,如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和方式、入学考试、录取标准和入学须知等内容。

跪求上海大学力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2006年情况如下:力学

080100

  本学科为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包括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1)、固体力学(080102)、流体力学(080103)和工程力学(080104)四个二级学科。

  本学科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教授20余名。

  现有固体力学实验中心、流体力学实验中心、专业资料室及先进的通用软件包,具有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良好环境。

  所设课程和研究方向反映了当前国内外学科发展的前沿,研究课题属国际前沿或结合国家特别是上海市重点科研或工程项目,培养学生既有坚实的数学和力学基础理论知识及较强科研能力,又能掌握计算机技术,并具有解决工程问题的高级专门技术。

一、研究方向

1.非线性板壳及波纹管力学

 2.非线性固体力学的理论和方法

 3.材料和结构的力学理论方法和实验

 4.叶轮机流体力学中的反命题和优化命题的变分原理

 5.湍流与流动稳定性理论

 6.交通流动力学

 7.内外流气动力学及流动控制的理论、计算和实验

 8.非线性波的理论和方法

9.多物理场耦合分析和控制理论

10.工程及城市环境流体力学

11.力学中的数学理论和方法

 12.非线性动力学和振动控制

13.计算力学及其应用软件

 14.实验力学及现代测试技术

15.力学发展史论中的若干问题

二、指导教师

钱伟长院士、刘高联院士、周哲玮教授、黄黔教授、程昌钧教授、戴世强教授、刘宇陆教授、叶志明教授、王道增教授、夏南教授、翁培奋教授、冯伟教授、郭平教授、程玉民教授、郭兴明教授、马杭教授、陈立群教授、陈红勋教授、张俊乾教授、徐凯宇教授、罗仁安教授、狄勤丰教授、黄典贵教授、杨骁教授、黄虎教授、朱怀亮教授、张东升教授、王旭教授、张田忠教授和20余名副教授

三、招生人数:60名

四、考试科目

1.101政治

2.201英语

3.301数学一

4.466理论力学(一)

5.材料力学(二)或结构力学或弹性力学或热力学或叶轮机气动基础或流体力学或水力学或振动力学(复试科目)

五、参考书目

《理论力学》(上、下册)哈工大理论力学教研组(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弹性力学》徐芝纶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结构力学》龙驭球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材料力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流体力学》(上、下册)北京大学

《水力学》清华大学

《叶轮机械气动力学基础》刘高联王甲升机械工业出版社

《振动力学》刘延柱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工程热力学》曾丹苓人民教育出版社

上海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1)290424272

固体力学(080102)

流体力学(080103)

工程力学(080104)

上海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1)

36(54),280

固体力学(080102)

流体力学(080103)

工程力学(080104)

上海大学在职研究生电气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电气工程专业属于上海市特色学科,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已连续多年获得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投资及211工程资助。

  本专业所依托的上海大学自动化系,拥有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博士点,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机与电器、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等硕士点。

  这些专业与电气工程领域的产业相适应,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作为科学研究和工程开发野磨行的关键,并逐步形成了三大特色:电工和自动控制理论,与电机和控制系统的良好结合;强电的能量传输和变换,与弱电的信息采集、传送和处理的良好结合;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与控制技术的良好结合。

  电气工程领域的学科建设始终坚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与工矿企业建立了十分紧密的联系,每年来自企业的项目经费超过1000万元,其中主要是由企业提出的产业攻关任务。在加强校企合作的同时,本工程领域还十分注重结合人才培养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承担和参与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火炬项目和宝钢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专业学习从事科技开发,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已获得2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的科技进步奖。

  电气工程领域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仪器,现有教授9名,副教授20余名。

  已有200余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和硕士学位,积累了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的丰富经验,培养的研究生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性强。

  研究生通过攻读硕士学位能很好掌握电气、计算机、自动控制方面的基础知识,并提高应用能力,完成学业后可以胜任电气工程及相关领域的高级技术与管理颂哗岗位。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主要研究方向

1、电力传动控制系统

2、新型电力电子变换技术

3、特种电机及其控制技术

4、建筑电器及其应用

5、电力市场运筹

6、新能源开发与应用

7、新型高密度电机和驱动技术

请问上海大学的分析化学专业的考研专业用书是什么?

070302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是化学的重要分支之一,主要研究物质的化学组成和结构,与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和信息科学等有密切联系。

  本专业以光谱分析、波谱分析、分离方法、化学传感器、热分析及化学计量学等为主要研究方向,培养研究生具有坚实的分析科学理论基础,掌握现代分析技术,熟悉计算机应用,了解现代分析化学发展动向,成为能从事有关分析化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高级科技人才。

  本专业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科委项目和市教委项目等多项,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

  指导教师:丁亚萍教授、王田霖教授、吕敬慈教授、陆文聪教授和施顷橘志坚教授等。

  本专业的学制为三年。

研究方向:01.化学计量学02.光谱分析03.波谱分析及波谱研究04.分离方法与技术

招生人数:10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45分析化学④455物理化学(一)⑤仪器分析(复试科目)

同等学历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有机化学》(第三版)(上下册)曾昭琼主编高教出版社1993

《结构化学》周公度段连运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联系电话:(021)66132510联系人:陈良

上海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现有8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拟招收2216人(含推免生、计划内、计划外名额),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于2005年8月份后浏览我校研究生部招生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三、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

1报考条件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自筹或委培生;报考委培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有两雀旅团年工作经历的大专毕业生。

  此类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如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具有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课程成绩单、学历证书原件。

  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5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

  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镇者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3报考类别

(1)非定向培养研究生

  报考非定向培养研究生一经录取即可将户口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2)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合同。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参加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研究生

1报考条件

  单独考试报考者必须是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邻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到2006年8月31日止),经同意由原单位委托培养,并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2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5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

  地点及手续:先到上海大学研招办(宝山校区410室)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持考生本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份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然后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

3考试科目

  英语为上海市统一命题,其余为我校自行命题。

4报考类别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属委托培养研究生,必须经原单位同意委托培养,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五、参加MBA入学考试研究生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0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0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0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如属原单位委托培养,年龄可适当放宽。

2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5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

  地点及手续:须先到上海大学研招办(宝山校区行政楼410室)资格审查,然后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

  3其它事宜请与MBA管理中心联系。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5年1月(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报考美术学院、数码艺术学院、MBA、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上海市报名并参加考试)。

七、其它

  1.同等学力者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

  现场确认后,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2.非应届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3.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军官证)。

  4.学校将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适当录取部分自筹经费研究生,这部分研究生进校后的待遇同计划内。

  5.凡考取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在入学后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6.欲邮购本简章所列参考书目请致电(021)或Email:。

  7.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将在10月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部分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考生届时浏览下载。

8.本简章所列招生人数为招生规模数(含免试推荐生、计划内、计划外名额)

  9.选择其它语种应试考生(报考外语学院考生除外),复试语种为英语,录取后一律修读英语。

10.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地址:邮编:200444电话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中研究生部网站:

11.学院所在地址

  (1)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研究院、法学院、快速制造中心、生物信息学中心、微结构中心;艺术研究院;

地址:邮编:200444电话:(021)转各学院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邮编:200072电话转各学院

(3)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专业)、数码艺术学院

地址:邮编:201800电话:(021)转各学院

大专可以考研吗?

  专科层次想参加考研要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以后才可以考(这里说的两年不是说到考研报名、考试时满两年,而是说到考研那年的9月份入学时满两年就可以了。报名参加考试时只能以同等学力(不是同等学历)的身份来参加考试。

  以同等学力来参加考试,常常要受到很多限制,除了两年的年限之外,有些名牌大学还要求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能证明自己学术研究能力的论文两篇。

给你举个06年的例子~!

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

  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网上报名: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23日(每天8:00-23:00)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6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4日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4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15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1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1月15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

  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

  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

  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6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重要信息

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重要信息作者:本站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网上传时间:2014-09-0315:24:44

一、什么是招生简章

  所谓招生简章,是招生单位公布的介绍性文件,主要功能是向考生介绍学校概况、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事项。

  同一个招生单位一般会公布两种招生简章,一种针对保研,一种针对考研,本文专指后者。

  另外,现在还有学术型简章和专业学位简章之分,不过两者内容大同小异。

  大家要注意,教育部一般在九月中旬也会发布下一年的研究生招生简章。

  这是一个官方性的招生文件。

  各个招生单位发布的招生简章都必须以教育部的招生简章为准,不能违反教育的规定。

  所以说,招生单位一般在九月中旬前发布的招生简章都有这么一条“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为准。

  ”。

  这里所说的国家文件,指的就是教育部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其他一些招生政策文件。

  教育部发布的招生简章核心信息有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初试时间和复试时间等。

  其中,同学们最关注的就是初试时间。

  不出意外,一般会在放寒假前后那一周的周六和周日。

  具体时间很快就会知道,同学们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按部就班的复习,同时要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二、从招生简章中能获得哪些信息

各个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内容大同小异,值得大家关注的一般有以下几点:

  1、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一般包括考生的基本政治素质、学历要求、年龄要求等。

  如果是应届本科生,那么这一部分对你来说并不重要;往届本科毕业生只要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可;如果是非正规本科毕业生,例如没有学位证、自考生、党校毕业等,请注意上面的具体要求,是不是可以同等学历报考。

  如果是专科毕业生,那么要注意有没有发表文章的要求,有没有不得跨考的要求,有没有要求修本科课程的要求;这些要求是同时必须满足,还是只需满足一个或者几个即可,考生必须看清楚。

  2、报名。

  大家一定要注意报名日期和报名注意事项,每年都有考生因为网上填报错误导致前功尽弃。

  其次要牢记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确认程序、所需材料、考试费用等。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只有三天,大家一定要记清楚。

  3、初试。

  考研初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学们一定要牢牢记住准考证获取时间和方式、初试日期、初试科目、考试时间、命题方式、考试方式等。

  准考证如果没有拿到,那么没法参加考试。

  建议大家把准考证多打印几张。

  初试日期、考试时间更要牢记。

  虽然就几个数字,但是每年都有考生记错考试时间。

  命题方式要区分是统一命题还是招生单位自命题。

  4、复试和体检。

  初试成绩合格,才有可能获得复试资格。

  至于具体怎么复试,等到初试考完以后再考虑也不迟。

  当前的第一要务是把初试成绩考的越高越好。

  关于体检,一般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执行。

  部分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大家需要提前搞清楚。

  5、联系方式。

  大家一定要把报考院校研究生院(部)及院系相关负责老师的办公电话、邮箱、联系地址等信息记下来。

  如果有拿不准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联系负责老师,自己不要想当然。

  另外,在查询初试成绩、复试、调剂、调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接受录取通知书时也会跟这些老师打交道。

  6、其他:参考书、往届试题、学费、住宿等。

  对于参考书和往届试题,有些招生单位明确表示不提供;有的没有提到参考书,考生可查看专业目录或考试大纲;如果还是没有,表明该招生单位不指定参考书,考生要另想办法。

  另外,学费有多少,缴费方式、有没有助学贷款等问题,也要搞清楚。

  对于住宿,考生也要留意。

  因为一些高校住宿紧张,可能会让部分学生自行解决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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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硕士报考条件及学习方式的问题。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条件是: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和在职两种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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