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的电话是多少?

作者:池凯博时间:2023-07-18 20:29:53

导读:" 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是负责自学考试相关事务的部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对于需要联系自考办的学生来说,知道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的电话是多少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关于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电话的解决方案:1.拨打学校总机电话。如果无法找到自考办专门的电话号码,可以"

  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是负责自学考试相关事务的部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对于需要联系自考办的学生来说,知道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的电话是多少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关于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电话的解决方案:

  1.拨打学校总机电话。如果无法找到自考办专门的电话号码,可以拨打厦门理工学院的总机电话,询问自考办的联系方式。

  2.查找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官方网站通常会提供各个部门的联系方式,包括自考办。

  在学校官方网站上找到自考办的联系信息,可以获取电话号码。

  3.咨询学校教务处。

  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的管理部门之一,负责学生注册、考试等事务。

  咨询教务处可以获得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的电话号码。

  4.联系学校热线。学校热线是为学生提供各种服务的电话号码,可以直接拨打热线电话,询问自考办的联系方式。

  总之,学生可以通过拨打学校总机电话、查找学校官方网站、咨询学校教务处或联系学校热线来获取厦门理工学院自考办的电话号码。这些渠道都能够帮助学生解决联系自考办的问题。

厦门理工学院分数线

院校专业:

厦门理工学院普通本科理工类公办

官方地址:福建厦门市

官方电话:0592-6291678

其他信息:

  厦门理工学院是二本。

  厦门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厦门理工学院简介厦门理工学院前身为1981年创办的鹭江职业大学,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并更名为厦门理工学院;2007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专业评估。

  2011年,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并入(合署)厦门理工学院。

  2013年1月,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确立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

  2018年,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厦门理工学院专业设置厦门理工学院设有19个院、部,开办58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经、管、文、艺、法等学科门类。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5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9个,省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教学改革试点项目17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144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265个。

厦门理工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贺脊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厦门理工学院,代码11062,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亲产业”的办学定位,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二条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其中建筑学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五年。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培养模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毕业时,在取得主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模式:与台湾优质高校联合培养,引进台方的课程和师资。借鉴台湾高校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实训等方面的全真教学模式进行人才培养。

    4.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高校的课程体系和师资,采用全英文授课,部分课程由外国专家讲授;与海外多所名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双学位课程班”、“国际化课程班”等多种模式的教育;积极开展“跨文化交流项目”、“海外第二校园”、“海外现场实习”等多元的海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和领导小组组长。

    第四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六条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御则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禅拆渗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语言类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如生源省份有英语口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其它招生专业(大类)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八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学校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第九条体检专业受限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计划数120%调档。

    第十二条在各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其它专业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它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省专业统考成绩。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两个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文理科混合排名,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有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有填报此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填报志愿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规则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五章收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 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0000元/生?年,国际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7.住宿费1000-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制定,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十九条奖、助学金设置

    1.学校设有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本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普通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奖励10000元。

  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个人项目),奖励5000元;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集体项目),奖励2000元;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中的获奖者,学校将给予重奖,并在专业录取时给予优先(注:以上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含学校单独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

  同时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即学校拨出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所用路费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入学后到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金、临时特困补助、就业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助学基金等。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2-6291114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监审处电话:0592-6291117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厦门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公布后如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电话是多少

  处长室电话:6291999

  副处长室电话:6291502997

  教务科电话:6291103185

  部门传真或卜族:6291566

    衫弊厦门理工学院,简称“厦理工”,位于被誉为“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的国家中心城市,厦门,是弊陆一所以工为主,理、经、管、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入选福建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试点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

厦门理工学院2009年美术类、空乘类招生简章

厦门理工学院2009年美术类、空乘类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厦门理工学院是一所与厦门经济特区同时诞生、同步发展的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学员)16400余人。

  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留学生)13400余人,成人教育学员3000余人。

  教职工近9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2.8%,硕博士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7.1%。

  学校现有思明和集美两个校区。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岛南端的蜂巢山麓,与鼓浪屿隔海相望,毗邻南普陀、厦门大学,依山傍海、恬静雅致;集美校区位于集美文教区,占地1100余亩,校区内现代化建筑群簇拥而立,气势磅礴,设施先进,校园文化活跃。

  学校现开设机械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环境工程系、数理系、商学系、管理科学系、外语系、文化传播系、设计艺术系、人文社科系、公共体育部、软件学院、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系部,开设31个本科专业,25个颇具特色的专科专业,涉及文、理、工、经、管、艺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设有空间信息技术研究所、机械与汽车工程应用技术研究所、水资源环境研究所、信用管理研究所、建筑设计院、模具设计制造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与产业实体,还建立了50多个各类型可对外开放的专业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2009年美术类、空乘类招生分省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年)学费(元/年)招生科类招生计划福建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内蒙古江西山东河北辽宁广西湖南四川

艺术设计本科四7000美术类2102510151520101530201510205

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四7000

空中乘务专科三7000音乐表演803101081588810

  备注:1、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科类以各省招生办(考试院)规定为准。2、各省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人数作适当调整,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人员均可报名(文理兼招)。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年龄不超过19周岁。

  ③身高:女生162~171cm,男生172~181cm。

  ④双眼*视力C字表女性为0.3及以上且矫正后达0.7以上,男性为0.7以上(注:C字表0.3相当E字表4.0,C字表0.7相当E字表5.0),无色盲、色弱。

  ⑤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⑥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咐启蔽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⑦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旁盯

  ⑧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⑨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报名办法

  200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别在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南、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广西、安徽等11个省(自治区)设立“校考”考点,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省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它考点不接受报名(各省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1、考生须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名。

  2、报名费:150元/人。

五、考试科目  

1、美术类:

上午:素描(150分钟头像写生八开画纸)

下午:色彩(150分钟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2、空中乘务:

初试:形体测量、目测、形体展示

复试:才艺表演、口语测试

空乘体检

六、合格证发放

  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后,我校按教育部的规定发给《厦衡州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七、成绩认可

  福建、四川两省采用省统考专业课考试成绩;其他省份采用我校“校考”专业课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八、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2、文化课考试分数线须达到本省(区、市)确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设计、空中乘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邮编:361024)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6291678/2189119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招生监督电话:0592-6291117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简章解释权归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所有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厦门理工学院开学时间2022

厦门理工学院(XiamenUniversityofTechnology),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教育部发改委“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旁拦滚、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合作高校、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技术联盟首任轮值主席院校,入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一、厦门理工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时间:9月3日

  由于疫情影响,很多高校的秋季开学时间未定,但是9月份即将到来,目前也衡凳有部分高校已经暂定了开学时间。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官网的最新消息,2022级大一新生开学时间暂定为9月3日。

虽然不排除会因为疫情而发生变动的可能性,但是在目前看来,厦门理工学院按照这个时间开学的几率很大,各位新生要按照9月3日这个时间开始做好开学准备啦!

二、厦门理工学院2022年新生入学须知

各位新生在准备开学的时候,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1.各位新生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厦门理工学院所在地的防疫政策,要根据防疫政策的要求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2.提前备好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照片、录取通知书等厦门理工学院报到所需材料,以防匆忙之中遗失。

  3.如果家乡有特产的话,尽量带些特产,到校之后与同学们分享一下,可以帮助自己更快的融入新集体。

  4.出发前可以最好在新生群里了解一下厦门理工学院的交通路线、周边环境等,如果能找到同乡的学长学姐,可以多请教一些路途中的注意事项及学校生活。

  此外,同乡的学长学姐在饮食、生活习惯等方面也能给出更合适的建议。

  5.距离较远的新生最好提前购买车票,以防出发时无票。

  6.提前咨询厦门理工学院是否会安排校车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地接待,如果有校车接的话,尽量乘坐校车。

  7.出发时随身携带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的电话,万一有紧急情况发生,能够及时联系到学校。厦门理工学院的电话是:0592-6291114,0592-6291618

三、2022年厦门理工学院军训安排

  厦门理工学院的军训项目一般包括:站军姿、基础队列动作、停止间转法、行进间转法等。

  1.站军姿。一般作为军训的第一运余个项目,

  2.基础队列动作。包括立正、稍息、敬礼、蹲下、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等。

  3.停止间转法。主要包括稍息、立正、向左/向右/向后转、蹲下与起立等。

  4.行进间转法。包括齐步的行进/立定、正步的行进/立定、跑步的行进/立定等。

  5.军训汇演。一般在军训结束的时候,厦门理工学院还会进行军训汇演,检阅各位新生军训期间的训练成果。

  至于军训时间,一般时长在两周至一月之间,厦门理工学院军训的具体项目及每个项目训练的具体时间一般每年略有变动,为方便各位厦门理工学院的新生及时方便的获得相关信息,本站特开设了大学军训专栏,对院校的军训安排信息实时更新汇总。各位厦门理工学院2022年的新生可以通过下方专栏查询获取厦门理工学院的军训安排。

2022年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基蔽,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厦门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烂宴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厦门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1062)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第三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外合作三位一体的特色发展道路,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督查组,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八条学校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十二条禁令”,严格执行“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依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布。2022年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原则:录取期间,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生源的实际情况,坚持集体议事原则,在征得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报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等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外搏历州,其他招生专业(类)均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各招生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户口且在厦门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第十五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平行投档的批次,同分情况下,根据各省的同分排位规则顺序安排专业;非平行投档批次,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安排专业。

  二、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按“院校 专业组”模式填报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

  四、按“专业 院校”模式填报的志愿,对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已投档考生予以录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总分60%的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请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的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为各省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政策以各省招生部门规定为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非平行志愿投档或无统一投档规则要求的省份,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四、美术类包含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三个专业(类),专业志愿间无级差。

  第二十条根据我校女子篮球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今年计划招收5名女子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按位置确定计划为:中锋3名、前锋后卫组2名。

  当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各位置的计划数,按照合格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当某位置的生源不足时,将该位置的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位置录取合格考生。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

  一、普通专业:5040元/生?学年。

  二、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学年。

  四、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5460元/生?学年,三、四学年16000元/生?学年。

  五、闽台合作办学项目(“4 0”培养模式):15000元/生?学年。

  六、与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合作办学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000元/生?学年;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的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8000元/生?学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均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七、在厦门理工学院就读的少数民族预科生:504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住宿费标准

  一、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970元/生?学年。

  二、在境外学习阶段住宿费均按照境外合作高校的收费标准由合作高校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具体实施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二十六条奖、助学金设置

  一、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即学校拨出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提供路费补贴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于入学后到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金、临时特困补助、就业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助学基金和创新创业扶持基金等。

第七章新生入学及培养管理

  第二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厦门理工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入学后转专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理工教﹝2020﹞7号)执行。

  第三十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厦门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录取的本科预科学生需在学校进行为期一年预科阶段的学习,具体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2-6291678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监督电话:0592-6291819

  第三十三条学校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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