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是什么?

作者:蓟海鸿时间:2023-07-18 20:42:16

导读:"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是什么?1.招生政策概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较高声誉和地位的职业学院,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培训机会。-2021年招生章程是该学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旨在明确招生标准、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的招生过程。2"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是什么?

1.招生政策概述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较高声誉和地位的职业学院,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培训机会。

  -2021年招生章程是该学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旨在明确招生标准、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的招生过程。

2.招生范围和计划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范围涵盖全国各地的高中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

  -每年招生计划根据学院的教育资源和就业需求进行合理分配,旨在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职业发展前景。

3.招生标准和要求

  -学院根据考生的高中成绩、专业兴趣和综合素质等因素来评估其适应性和潜力。

  -高中成绩是考生被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通常会设定一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此外,学院还会考虑考生的面试表现、个人陈述和推荐信等因素,以全面评估其综合能力和潜力。

4.专业选择和录取流程

  -学院提供多个专业供考生选择,涵盖了工程技术、商务管理、信息技术和创意设计等多个领域。

  -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相应的专业,并在招生章程中了解相关要求和限制。

  -录取流程包括报名、初审、面试和最终录取等环节,学院会公布详细的时间表和要求。

5.学费和奖学金政策

  -学院制定了相应的学费标准,学生需要按时缴纳学费以确保正常学习。

  -同时,学院也设立了奖学金制度,对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资助。

6.招生章程的公示和咨询

  -学院会将招生章程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提供相关联系方式供考生和家长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咨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详细的招生信息和解答疑惑。

7.结语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考生和家长应认真了解招生章程的内容,按照规定和要求参与招生程序,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浙江省水利厅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浙江省文明校园,先后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水利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学校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21个校内实训基地及358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五条学校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校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

  学校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告者漏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袜烂》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色盲限报。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五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的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浙江省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学校2021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

  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我校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

    第十八条对所有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位次或名次号先后排序,无位次或名次号的省份则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嫌锋排列: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五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等有关收费规定,学校2021年新生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生·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75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实际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最后核定为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校长。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班与美国贝茨技术学校合作办学,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校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

  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办学,学生修满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圣马丁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证书。

  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21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356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五条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弯银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埋乎宴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院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色盲限报。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第十三条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浙江普高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学院2020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六条浙江普高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 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对本类分数段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学院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

  第十七条普高招生浙江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考生位次相同时,则根据文化总分、语文 数学总分、语文、外语、选考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或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省外录取按考顷启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省外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执行。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5个专业(方向)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风景园林设计11个专业每学年6600元;会计、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3个专业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水利工程(中美合作)2个专业每学年15000元。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院长。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有“笃学”新生奖学金,超过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考生在第二段平行录取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学院录取的,投档分排名前10位者可获得“笃学”新生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班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

  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办学,学生修满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圣马丁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证书。

  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有哪些专业?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专业,让你一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有哪些专业?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大全,让你一次搞定!

一、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介绍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简称“同济学院”)是由浙江财经大学与同济科技集团共同投资建设的一所公立高等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是浙江省第一所以服务社会和推动经济发展为宗旨的高等职业学院,也是浙江省唯一一所以创新创业为特色的高等职业学院。

  同济学院以“培养实用型、创新型、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办学旁塌宗旨,力求打造一流的职业教育品牌,以“创新、创业、国际化”为特色,致力于建设一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等职业学院。

二、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有哪些专业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有30多个专业,其中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经济管理、会计学、国际没启告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广告学、英语枯明、旅游管理等专业。

  此外,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还开设了特色专业,如现代物流管理、智能制造与自动化、机器人技术、智能交通技术、网络安全等,以满足社会对新兴产业的需求。

三、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大全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电子信息工程

3、自动化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工业设计

6、经济管理

7、会计学

8、国际经济与贸易

9、财务管理

10、管理科学与工程

11、市场营销

12、电子商务

13、广告学

14、英语

15、旅游管理

16、现代物流管理

17、智能制造与自动化

18、机器人技术

19、智能交通技术

20、网络安全

四、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特色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坚持以创新创业为特色,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化”教学模式,努力打造一流的职业教育品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创业能力。

  同济学院重视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打造“实践 学习”的职业教育模式,实行“实践 学习”的课程体系,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以实践锻炼学生的职业能力,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jwc.zjtongji.edu.cn/...

  一、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省水利厅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浙江水电技工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浙江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2007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合署办学。建校以来,学院秉承“厚德笃学修能”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文化树校”的办学方针,艰苦拦知创业、砥砺前行,建成了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为水利建设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钱塘江畔、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由校本部、大江东校区和城北校区组成,总占枝芦地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教学楼、实训楼、行政楼、图书馆、体育馆等教学生活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0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93万册。

二、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王牌专业有哪些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水猛衡带利工程、环境艺术设计

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水利工程、工程造价

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筑设计技术、设施农业技术

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水利工程

浙江省高职专科院校特色专业:水利工程、发电厂与电力系统、建筑工程技术

浙江省高职专科院校优势专业:水利工程

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水利工程、发电厂与电力系统、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电脑艺术设计

202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专业有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金融科技应用、工程团弯测量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扮拆电气自动化系统、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专业

2、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简介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ZhejiangTongjiVocationalCollegeofScienceandTechnology)简称同济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由浙江省水利厅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入选全国水利教育示范院校,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水利部首批水利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文明单位。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浙江水电技工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浙江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996年3月,浙江水塌缺闷电技工学校和浙江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办学。

  2007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五条浙江省代码:0015。

    第六条办学层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联合培养学生,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合作院校的学位证书。

    第九条学校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省属公办院校,前身由浙江大学于1980年创办。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学校和“国家‘十三五’教育现模镇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

  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办学,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

  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前列,位列中国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百强。

  学校现有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学科科研平台15个。

  学校拥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学术水平一流、师德师风高尚、梯队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

  现有教职工1460余名,专任教师114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49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7%以上,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术经历教师占31%以上,双师双能型教师占43%以上。

    学校拥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学、物理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车辆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设有本科专业56个,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德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通过欧盟高等教育专业ACQUIN认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等3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生物工程、轻化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等14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学生2200余名。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薪资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

    学校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创新”之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应用型办学,彰显国际化特色,实施“多院一体,四轮驱动”的开稿拍放强校主战略,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改革创新、追求卓越,致力于建设“德国模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浙江科技大学。

    第十条二级学院设置:学校设有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中德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

    第十一条2021年拟招生专业:学校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工程、城乡规划、工程造价、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表演、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业工程、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工程、国际商务、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英语、德语等50个本科专业。

  第十二条中外合作(联合)办学及项目

    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称“中德2 3项目”):自2000年起,学校先后与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奥斯特法利亚应用科学大学、纽伦堡应用科学大学、肯普滕应用科学大学、埃姆登/里尔应用科学大学、科堡应用科学大学、雅德应用科学大学、德累斯顿技术经济大学、埃尔福特应用科学大学等9所德国公立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专业类别为:机械类、电气类、土木类、生物工程类、工业工程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类等。

  前两年各专业的项目学生在浙江科技学院学习德语、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以及相关实践实习课程等,各科成绩合格,且经选拔符合专业及德语条件的项目学生,可到对应德国的合作院校进行为期两至三年的留学深造。

  对未能到或放弃到德国合作院校留学深造的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浙江科技学院同类专业继续学习,完成相关专业课程,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称“中澳2 2项目”):自2020年起,学校机器人工程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国际商务专业与麦考瑞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浙江科技学院学习,且符合外方合作院校的语言要求和专业成绩要求,第三、第四学年到对应外方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并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学士学位证书。

  参加该计划的学生国内学费标准与我校相应专业普通学生一致,在外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我校专业注册费,在外方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往返旅费及办理出国过程中的第三方费用由学生自理。

  涉及办理本项目学分互认费、项目管理费、衔接课程费等相关服务费用由项目主办方另行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是教育部2014年正式批准设立的浙江省首家本科及以上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土木工程专业合作方为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合作方为德国西海岸应用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合作方为德国西萨克森茨维考应用科技大学。

  学院系统引进了德国应用科技大学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管理模式,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德方资深教授授课;中方教师绝大多数拥有长期留德背景。

  学制4年,可在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赴德国学习交流,符合双方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中德两国的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法国CY塞尔齐?巴黎大学(原塞尔齐?蓬多瓦兹大学)合作举办,学制4年。

  毕业时符合条件的授予法方学士学位证书,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举办,学制4年,毕业时符合条件的授予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四年如选择赴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完成美方课程,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美方金融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相关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国(境)内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5070100。

  第四章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

  投档过程中学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

    1.学校在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2.学校2021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和《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学校2021年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实行普通类提前录取,相关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

  志愿实行“专业(类) 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类)。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每个专业限招3人,录取额满为止。

    4.学校2021年招收浙江省专升本学生按照《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5.学校2021年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对应合作学院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文凭。具体按照《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6.学校2021年招收高职单考单招本科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7.学校2021年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的招生工作,具体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8.学校2021年招收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9.学校2021年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转入本科段学习的学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具体2021年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专业确定方法:浙江省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的方式录取。

  省外若有建议推荐的专业确定方式,按建议的方式执行;若无,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专业,无专业级差”的方式执行。

  当专业志愿报考不平衡时,对“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进行校内择优调剂,同分排序规则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外语要求: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德语或日语(中法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

  有关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见表1。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联考(统考)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出省线,录取时按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规则: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且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浙江省、福建省按省统考综合分择优录取;河北省按校级联考综合成绩录取(规则同美术类);山东省按校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摄影专业纳入设计学类大类按美术类招生。

    其他具体事宜以《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鼓励措施:

    1.高考成绩浙江省排名前3万名考生,未直接进入中德2 3联合培养或中德合作办学专业的,学校在开学初第一周该项目选拔时给予优先考虑。

    2.转专业规则: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部分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

  2021年分别按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设计学类等大类录取,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所在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办法实施。

  机械类学生可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等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自动化类可在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计算机类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电子信息类可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可在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商管理类可在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工业工程、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可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等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设计学类可在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等6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二十四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二十五条学制要求:中德2 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及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将根据德国高校入学资格做出限定,即只招收小学至高中十二年制基础教育的学生,中德2 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专业的确定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段)次录取名单;录取考生档案根据各省招生公办室(教育考试院)规定办理。

  第五章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卓越学子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本科生考研、国境外升学和创业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奖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

  新生报到现场专门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入学后,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对象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其他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审批后执行。中德2 3联合培养项目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与相应的普通专业相同(德方组织的德语语言考试及专业选拔考试和学生在国外生活费等需另行支付)。

    第三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小和山校区),邮编:310023

  2.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

  6.招生咨询QQ群:559354747、755852051

  浙江科技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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