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大学函授教育招生简章

作者:游老师时间:2022-11-11 01: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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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大学函授教育招生简章

建筑大学函授教育招生简章

2022年山东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山东建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建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建筑大学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建筑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建筑大学,院校代码:10430。

  第五条学校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1000号,邮编:250101。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建筑大学设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建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建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山东建筑大学2022年面向内地30个省(区、市)及港澳耐档台地区招生。

  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1.坚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主动服务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大战略,着力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加快建设轮绝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与人才支撑。

  2.坚持统筹、扶优的原则。

  坚持统筹安排、扶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加大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

  建立健全就业、培养、招生等环节联动机制,对社会需求多、就业率高的学科专业,制定招生计划时予以倾斜。

  3.坚持以基本办学条件为基础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

第十三条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1.在国家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近三年考生一志愿报考率排名和一志愿录取率排名、新生报到率排名、就业率综合排名,结合专业办学资源、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需求预测等因素,对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在上一年度计划数的基础上适当增减。

  2.分省招生专业结构调整。根据各省近三年考生报考情况、录取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分数和报考率低的专业设置,增设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较高的专业。

  3.中西部协作计划、地方专项、走读生、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参考以上原则分配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德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否则不予录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语教学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腊亩姿报考。

  第十六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调阅考生档案时,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省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1.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其他省(区、市)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区、市)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

  (2)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对于按以上原则却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则按投档成绩顺延录取。

  (3)出现同分考生时,录取分配专业按照考生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中的高考科目优先顺序同分比较规则)、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或进行专业分配。

3.艺术类专业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有关文件执行。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考生须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办法在对应批次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对达到我校艺术类报名条件和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文件执行)。

  如综合成绩(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中的高考科目优先顺序同分比较规则择优录取。

4.其他

  (1)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类)分配。

  (2)对实行高考选测或选考科目的省(区、市),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某些专业(类)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可调剂录取选考其他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3)定向生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若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考生,我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报考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一经录取不再进行美术加试。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建议自行参加美术基础的培训和学习。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历、学位管理等规定中关于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山东建筑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建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并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通讯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邮政编码:250101

  咨询电话:0531-86367222、86367225;传真:0531-86367225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解释。

沈阳建筑大学成人高考好考吗?

  沈阳建筑大学成人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梁轿掘考是最后的选择。

  1、沈阳建筑大学简介沈阳建筑大学,坐落于沈阳市,主管主办部门是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是国家正规公办大学。

  2、沈阳建筑大学成人高考的具体专业可以点击底部咨询招生老师。

3、招生对象和条件

  (1)报考沈阳建筑大学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橡核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成教、成人教育、函授、成考。

  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

  考试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

  成人高考报名都是提前报名,发放教辅资料,安排复习备考,额满为止。成人高考是考生要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很简单需要填报志愿,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毕业比较容易。

  成人高考,有统一的入学考试,有最低线、投档,录取等环节,所以在成人学历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毕竟每年都有几百万的考生。如果你认为自己自考考不过,网络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参与感低,成考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

  但是——也不要觉得通过了沈阳建筑大学成人高考,就开始懈怠了,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学习之路其实才刚刚开始。

  成人高考真的不难!所以,放心选择成考。

  所以不论是统招的第一学历,还是成人教育的第二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

2022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建筑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UniversityofCivilEngineeringandArchitecture,英文简写BUCEA。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搏历州北京市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烂宴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建筑大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1号(西城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大兴校区)。

  第五条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全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基蔽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录取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3.认可各地加分政策,加分到分专业;

  4.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处理: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科目选科省份),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等5个招生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选考三科总成绩;其他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2)其他省份,依次比较文综/理综、数学、外语分数;

  5.考生提档后无特殊情况均不退档,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体检要求者,采取退档处理;

6.所有专业入学前后均无美术加试;

  7.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

  8.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针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将在录取后进行二次选拔,选拔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3.北京地区外培计划各招生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合作外方院校均为英文授课);

  4.按大类招生专业,入学后依照学院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主要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和综合成绩排序。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

学校原则上执行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色弱限报:环境类创新人才实验班(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等三个专业);建筑学(实验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设计;

  2.色盲限报:除同色弱限报专业外,还包括交通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单色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除同色弱、色盲限报专业外,还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两个专业)、工程管理(实验班)、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实验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4200元/学年/生,其余专业4600元/学年/生,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国外期间按合作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根据条件的不同,按照每学年600-1200元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每生185元,校级各类奖学金500-10000元,具体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学校学生资助与评奖评优工作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确定获奖或受助学生。

  对因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以通过新生报到现场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新生本人需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和地点到北京建筑大学相应校区报到。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录取查询及投诉电话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为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电话:010-68322507,传真:010-68322899;

  投诉电话:010-61209094。

第十八条其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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