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作者:昌老师时间:2022-11-11 20:44:23

导读:" 民族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二)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

  民族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民族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对于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年满18周岁(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则不再审核高中毕业证;如未满18周岁,则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高中同等学力毕业证书,由各市负责审核。

  对于专升本的考生,因其在新生注册过程中需与学信网的信息比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等,故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该类考生将不再审核专科毕业证,考生如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问题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持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2023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2023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溯源于1952年创办的宁夏民族公学,1956年自银川迁入吴忠并更名为吴忠师范学校。

  2001年,原吴忠师范学校、吴忠职工中专和吴忠市职业教育中心合并成立吴忠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更名为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迁入吴忠市教育园区。

  现址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06亿元,校内实训室及车间114个,设备总值1.41亿元。

  全日制在校生7980人,教职工439人。

  开设高职专业24个,其中,教育部现代学徒制专业2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自治区级高水平专辩裂业群2个,成人学历教育本科专业8个。

  形成了装备制造、现代纺织、健康产业、畜牧兽医、经济管理、文化艺术、基础教育等专业群。

  学院设“七系二部二中心一馆”,即农牧科技系、机电工程系、康复与护理系、教育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幼儿教育系;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健康与体育教学部;实训设备与信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图书馆。附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各类培训机构16个。

  学院先后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携亩闭“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荣誉称号。连续六年荣获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连续六年荣获吴忠市效能目标考核一等奖。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户籍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在宁夏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3)户籍不在宁夏而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户籍在宁夏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村两委”负责人等群体(以下简称“五类特定群体”)

四、招生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考试及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和“文化基础”的评价办法。

  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耐或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高职院校负责,时间在3月底前完成,由考生自主从22个大类中选择1类参加,项目满分300分,各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测试办法和时间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凡2023年拟报考我院畜牧兽医、护理、助产、学前教育4个专业的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大类测试项目满分300分,总分600分。

  在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时必须对应选择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录取时按“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录取。

  ①报考我院畜牧兽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农林牧渔类职业技能测试;①报考我院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医科大学组织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②报考我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以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主)。

  没有报名参加相关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考生不能参加以上4个专业的录取。

  2、凡2023年拟报考我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维护方向)、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纺织机电技术、现代纺织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17个专业的考生,实行“文化基础”测试的评价办法录取,满分300分。

  3、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入学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规定。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录取,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考生本人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高职(专科)专业免试录取。

五、实习就业

  学院坚持“政府所想、市场所需、学生所盼、学院所能”的办学原则,强力推进“校校、校企、校地、国际交流”四个层面的合作,实施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共促就业“两联一促”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吴忠仪表责任有限公司、宁夏恒丰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世能机器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昌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宝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了10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知名学校联合办学,在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专业共建、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了密切深入合作。应届高职毕业生可参加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理工学院等全日制专升本考试,连续多年就业率在96%以上。

六、奖助政策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偿、险”等奖助政策。

  1、我院宁夏籍师范专业(学前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涉农专业(畜牧兽医)及其他专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4200元/学年(以宁夏当年相关减免政策为准)。

  2、根据在校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各类奖助学金资助面达80%以上。

  3、宁夏籍学生享受宁夏燕宝慈善基金的奖学金2000元/年。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吴忠市教育园区【庆王路和开元大道(文化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传真):0953-2122789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缓盯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及黑龙江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五条学院占地面积30.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

  学院建有各类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含实训车间)70个,公共、专业计算机室15个,语音室5个,精品录播室1个,网络多媒体教室146个,琴房32间,舞蹈教室3间,电钢琴教室2间,幼儿园模拟实训室1间。

  现有教职工274名,其中正高职17人,副高职8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08人,全日制在校学生6149名。

  第六条学院设有动物医学、宠物医疗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驯导、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此哪斗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学前教育、应用韩语、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民族表演艺术、艺术设计等高职(专科)专业。(2022年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森磨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校执行黑龙江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其中学费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民族表演艺术专业8600元/年,学前教育、应用韩语专业50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原则:黑龙江省按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专业志愿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2022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在按照黑龙江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三条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第十四条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如果考生所填第一专业计划已满,则按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五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作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学院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高职(专科)批(A),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批次为一、二批本科(B)。

  第十八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投档。

  录取过程中投档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根据,择优录取。

  加减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院视情况取舍。

第六章勤奖助贷政策

第二十条学院相关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对高职(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设有一、二、三等综合素质奖学金,以及九个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文艺骨干奖学金、运动标兵奖学金、外语优秀奖学金、院长奖学金。

  2.高职(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300元-4300元)。

  3.被我院录取的高职(专科)贫困考生,均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学院出台了《孤儿大学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办法》。

  6.学院设立“古丽民族团结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年评定10人进行资助(2000元/人)。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成所修学分及达标考核成绩,学院颁发由国家教育部注册、黑龙江省教育厅准许的高职(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院颁发预科结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1.招生电话:0451-8556009885560198

2.申诉电话:0451-85560019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贵州优质高职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汽车监测与维修技术等国家级骨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学校简介:

    我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批准建立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坐落在全球绿色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占地面积1200余亩,是贵州优质高职院校,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贵州省首批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贵州省唯一国家AAA级研学校园景区。校园内山水相连,绿树成荫,绿地率达70%以上,享有“花园试学校”美誉。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802人,建有6个二级系部,开设25个专业;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学生技能突出,办学成效显著,近年来,有200余名师生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

  二、组织机构

    我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组成。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重要政策,决策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监督电话:0854—8610272。

  三、招生计划

    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10个省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2022年学院有如下录取批次:艺术提前专科批、普通专科批等录取批次。

  四、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应、往届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合格以上,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达到普通高考要求。

  五、录取原则

    遵照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1:1.2比例提档,从高分到低分数陪择优录取,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及管理办法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我院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报考语种:英语

  六、收费标准、助学措施:

    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奖助措施:

    1、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800元/年;

    2、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按照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贫困学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裂毕颤(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3、学院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

  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学院设立若干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学院“春风基金”补助。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年,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肆败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全日制毕业证书。

  八、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本章程由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4-86106068610790

  传真电话:0854-8610627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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