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日记的生活曝光:他的秘密揭示了什么?

作者:甘轩涵时间:2023-07-23 12:38:38

导读:" 局长日记的生活曝光:他的秘密揭示了什么?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的传播,人们对公众人物的生活越来越感兴趣。最近,一本名为《局长日记》的书籍的出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本书是一位局长的日记,记录了他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然而,这本日记曝光的同时,也揭示了一些令人震惊"

局长日记的生活曝光:他的秘密揭示了什么?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的传播,人们对公众人物的生活越来越感兴趣。

  最近,一本名为《局长日记》的书籍的出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这本书是一位局长的日记,记录了他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然而,这本日记曝光的同时,也揭示了一些令人震惊的秘密。

  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秘密揭示了什么。

  1.腐败现象的存在:局长日记中的一些记录显示了腐败现象的存在。

  他在日记中描述了一些与权钱交易有关的事件,以及他个人从中获利的情况。

  这揭示了一些公职人员滥用权力和违反职责的行为,引发了公众对腐败问题的关注。

  解决方案:政府应该加强反腐败力度,建立更加透明和监管的体系。同时,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监督,发现并报告腐败行为。

  2.人事安排的不公平:局长日记中有一些记录显示了人事安排的不公平现象。

  他在日记中提到了一些不符合资格的人被任命到重要职位上,而一些有能力的人却被忽视。

  这引起了公众对人事制度的质疑。

  解决方案:政府应该建立公正透明的人事制度,完善选拔任用程序,确保能力和素质优秀的人才能够得到公平的机会。

  3.隐私泄露的风险:局长日记的曝光也引发了关于隐私保护的讨论。人们对于自己的个人隐私的保护越来越重视,而局长日记的出版可能会对公职人员的隐私安全构成威胁。

  解决方案:政府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隐私保护法律和政策,确保公职人员的个人信息得到保护。

  4.反腐败意识的提高:局长日记的曝光也对公众产生了一定的教育意义。它让人们认识到腐败现象的存在,并引发了对反腐败的关注和反思。

  解决方案:政府应该加强反腐败教育,提高公众的反腐败意识。同时,也应该加大力度打击腐败现象,为公众树立一个廉洁的社会环境。

  总结起来,局长日记的生活曝光揭示了腐败现象的存在、人事安排的不公平、隐私泄露的风险以及对反腐败意识的提高。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的努力和公众的参与,共同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局长日记的生活曝光

  日记记载了受贿经历:1月6日下午陈X在楼下给了10万元,我拿出了2万元,作备用。1月7日我先去将1.5万元存野搜段进去,目前有3万元用了,和彭X(有性关系)在一起一年半,起码花了我4万元。

  9月16日“中午王××叫去桂景大酒店吃饭,就我们俩,他给了两瓶茅台酒和5万元,存了3万,拿两万回去”。

  9月20日“下午到办公室,陈×到办公室坐一下,给了1万元,李给了2000元”局长“性爱日记”,勾画出一个生动颂誉的、完整的腐败局长的形象。

  这145篇日记,记载韩峰在不到5个月时间里,玩女人15次;公款喝酒、吃饭89次;陪夫人28次;在家22天;学习、开会33次;受贿两瓶茅台,两条烟,62000元钱。

通过阅读日记,看出韩峰是个典型的“家里红漏颤旗不倒,在外彩旗飘飘”的腐败官员:他周末、周日基本陪夫人,其他日子:喝酒、吃饭,玩女人,开会、游名胜古迹……

  通过日记,可以看出他爱家,爱儿子、夫人,爱自己的老父亲;通过日记可以看出他又是个玩弄女人的老手:他一面和多个女性交往,一面又继续勾搭别的女人……

  通过日记,可以看出他受贿没有一点负罪感,没有一点压力;通过日记,可以看出他除了在家休息,工作日基本上每天都陪人吃饭、喝酒、唱歌……

通过“局长日记”,我们不难看出他是个“两面人”!

局长日记的事件调查

  日记的主人,被网友查实系原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2008年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法规处处长,事发前已转任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处处长。

  2010年2月,广西烟草专卖局在网上浏览到日记内容后,立即召开了会议,考虑到韩峰在事发后,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对其进行了停职检查,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初查。

  广西壮族自治迟没念区烟草专卖局称,“根码困据初查情况判断,‘局长日记’的内容不是空穴来风”,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经立案察山调查。

  另有媒体报道,目前此事已经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并由总局纪委进行调查韩峰的生活作风问题和经济问题。

  广西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3月1日晚间向媒体承认,“香艳日记”男主角韩峰已被停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调查。

  2010年3月9日,该案由广西烟草系统纪检部门移交南宁市检察院正式进行司法立案调查。2010年3月13日被广西自治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当事女主角失踪。

恩施公安局长日记门

  百度一下谭志国

    。事件的主角是湖北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谭志国,日记内容称,该主角涉嫌男女问题、权力寻租等系列问题。

  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基本资料

    谭志国,男,土家族,湖北省巴东县人,生于1960年4月,大学文化,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

    1980年12月任巴东县马眠公社纪检干事;

    1982年12月先后任巴东县纪委科长、主任、常委;

    1989年12月任巴东县纪委副书记;

    1993年12月任中共巴东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6年迅拦10月任巴东县人事局局长;

    1997年7月任巴东县政法委书记;

    1997年10月兼任巴东县公安局局长;

    1999年3月任咸丰县公安局局长;

    2003年3月任恩施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3年12月任恩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0年2月任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

  腐败日记

    2010年11月12r日天涯社区出现一个猛贴:《腐败书记微博(连载直播中)》,日记以不具实名,用字母开头代替地点的形式陈述,内容涉及淫乱、权力寻租、行贿、受贿等问题,截至15日,日记从1999年3月连载到了今年8月,共114篇。日记内容称,该主角涉嫌男女问题、权力寻租等系列问题。

    人肉搜索,对号入座这部来自当代官场的日记,立即在网络上引起广亩衫胡泛关注。

  网友根据简写字母以及描述的事实,人肉搜索的结果是,男主角系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谭志国。

  网友搜索的结果与谭志国的工作经历、职务、涉及人员均一致。

    此外,日记中提到的房地产开发商覃子斌亦确有其人,网络上亦有多篇内容一致的网帖,讲述在两个开发商纠纷中,谭志国被指包庇覃子斌的内容。

  本人回应

    帖文一事他已向恩施州公安局领导汇报了本人已请求纪委严查,如果“若我有问题,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的处罚!”“矛头是指向我,但这个肯定不是我写的日记。

  组织会将这个事查清楚,“要是我的问题应给予处理,要不是我的问题,我就会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我的权益。

  ”15日下午,谭志国向媒体表示,帖文中反映的情况不是事实,是有人故意的无中生有,对他进行侮辱毁谤,“应该说这个帖子对我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我现在还不敢确定是谁,有可能是我平常得罪的人,也有可能是官场中的竞争对手。

  ”谭志国认为,他平时公开的活动比较多,互联网上的内容也很多,很可能是别有用心的人将这些信息串联起来编撰的故事。

  官方回应

    恩施政府部门是通过舆情监控注意到该日记,党委政府方面立即进行了处置。

  初步调查发现,网络日记并非谭志国自己在网络上发布,而是一群人甚至一个集团精心策划的恶意炒作。

  对于日记内容真实性,官方表示,案件侦破时才能分辨出真伪。

  恩施州官方表示,无论对于公众,还是公安形象,或是谭志国本人,“我们都会给出一个说法。

  朗朗乾坤,不容藏污纳垢。

  ”。

    15日下午,恩施州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李云开介绍说,恩施州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李云开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证实,14日,谭志国主动向纪委请求严查,他说,“如果查出我有问题,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的任何处罚。

  李云开称,从初步调查来看,日记内容不是谭本人所写。

  同时也指出日记门”事出有因:覃子斌的房地产公司与另一家房地产公司发生纠纷,而后前者对后者的员工进行伤害,目前警方已经抓捕10人,而网络上很早之前就有“谭志国是黑社会保护伞”的帖子,就是这个案子关联人所发。

  “如果谭志国真有问题,那么在审讯上述10个人,以及被双规的州原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曾祥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都会交代出谭,或者会有蛛丝马迹,但迄今为止,两个案子并没有任何关于谭志国有问塌燃题的线索。

  ”李云开称,欢迎网民进行实名举报,这样更有利于纪检部门对问题官员的调查,。

    恩施自治州宣传部网管办主任谭也平介绍,网络日记对谭志国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目前他正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该事件展开调查。谭也平称,事发后,公安机关展开了调查并出具了一份报告,大意是谭志国否认帖子是自己发出,推测是与其有矛盾,同时对其情况非常了解的人冒用其身份,编造事实。

  网络反应

    日记曝光之后,引起了网络的极大反响,网友人肉搜索出谭志国妻子开的“蓝姐餐馆”和覃子斌送给谭志国在日内瓦风情苑K栋的复式楼。

  凤凰网,新华网,解放日报,新民网,搜狐,网易等中国大陆主流媒体,发表和转载了与此事件相关的新闻报道,但是恩施官方媒体恩施新闻网及其旗下的新恩施论坛并没有与此相关的消息。

  天涯社区的原帖亦被删除。

  相关人物

    覃子斌目前因涉嫌伤害等罪名被羁押等待判决。

    日记中出现的人物贺孝辉亦表示,帖文中反映的情况大多是真实的,至少他出现的场景都是真实的。

来宾市烟草局长韩峰电脑日记如何被动人暴光

  《广西嘉宾市烟草专卖局韩峰局长日记》的读后感我们中国的每一天产生的新闻都十分出众,最剽悍的在于它让你琢磨不透,因而,生在中国大陆是极其幸福的,但凡耐性期待,每天都会有传奇等你阅读,《广西嘉宾市烟草专卖局韩峰局长日记》的读后感.2010年2月底,网络上又曝出"日记门"事件,说的是广西嘉宾烟草专卖局韩峰局长的日记被人在网上公布,我也有幸去观光了一会.怀着崇拜的心境拜读完结尔后,我是大为轰动,我轰动的不是韩局长的生存雀伏有多腐败沦落,我轰动的是我自己竟然仰慕他的迟暮生计,还好我没当上局长,当上局长大概我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网上有许多咒骂党员、指导干部等方面的话,我想我就不反复了,我就容易说说一点设法:1.最先我们要确定韩局长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他外边有女人,但他时常在家里,在日记里也提到自己儿子上了琢磨生,解释他对方庭还是很照应的;韩局长固然也有收钱,但名额确定不大,最多也就五位数;我周密观摩网上一些关于腐朽指导干部的报道,常常有提到家里的钞票堆积如山,房产各地都是,至于女人,少则二位数,多则上百,因而韩局长看上去还是很廉洁的.况且我敢确定这么的率领干部是绝大多数,平时有官费报销,吃吃喝喝交际联系情感那是免不了的,跟几个女人有暗昧牵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收一点小钱也不算太大,因而,韩局长是个善人,是个好引导,只是运气不太好,当然,他梁岁返本人也是有必定的问题的.我以为就这些问题而言,不算太深重,不过必须要严格批判,加点罚金,或是党内记过、察看等处罚,以儆效尤.2.韩局长极其实事求是.他写日记不曾妙笔生花,而是老诚实实地把每天做的事情用最容易的文字登记下来,大致不参与一己情感,我以为这么的方法十分好,合算每个指导干部学习,读后感《《广西嘉宾市烟草专卖局韩峰局长橡饥日记》的读后感》.我时常见到有一些人说的写的比唱得都要动听,真不像话.韩局长甚至把跟自己有一腿的谭善芳的家庭住址,几单元几室,都写得了如指掌,解释他着实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人确定不会坏到哪里去.

局长日记的事件起因

  “这个局长有意思,日记啥都写。

  ”网友“悔毕含仙子”2010年2月28日在天涯社区发帖展示的“局长日记”,包括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的日记,以及之碧悉芹后的5篇,共计145篇,每篇一般几十字。

  网友评价日记“非常简练,但真实生动,文笔流畅,充分刻画人物内心世界,尤其是细节描述得较好”。

  有网友对日记真实性提出怀疑,认为日记如此私密的东西,不太可能外流。

  但也有网友相信是真实的。

  网友怀疑是局长情人小谭陆圆的丈夫“含仙子”发现此事后,非常气愤,而在网上揭发这件事。

  该日记被网友公认为是“香艳日记”,很多篇日记提及性事,并涉及几个女人。

局长日记的调查结果

  2010年3月1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获悉,“日记门”局长韩峰已被处以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称:“经调查核实,广西烟草专卖局卷烟销售管理处原处长韩峰犯有严重违法违纪错误。

  决定给予韩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

  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涉嫌受贿犯罪的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干部韩峰已于3月13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经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2010年12月14

“日记门”当事人因受贿被提起刑事诉讼

  2010年12月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绝局依法对被告人韩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韩峰作为“日记门”当事人在2010年年初引发网络关注。

  法院表示,对检察机关追缴并扣押及被告人韩峰退出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69.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韩峰受贿犯罪所得的一套商品房,依法予以没收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0年,被告人韩峰利用其先后担任基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经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并锋让来宾市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为陈某等人谋取利益,并于1999年5月至2010年2月,索取及非法收受陈某、赵某、王某、高某、董某、黄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69.5万元及商品房一套,该房陈某共支付房款319807.8元。案发后,被告人韩峰已主动退出赃款人民币591807.8元;反贪部门追缴赃款人民币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韩峰归案后,能主动退出其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可对被告人韩峰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0年年初,互联网流传“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与他人发生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和不正当经济往来在网络引起众多关注。

  3月份,韩峰涉嫌受贿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9月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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