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作者:郁老师时间:2022-11-12 13:47:16

导读:" 西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招生简章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开展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承担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非学历教育的继续教育、各类继续教育及各类社会培训、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国家各级各类社"

  西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开展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承担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非学历教育的继续教育、各类继续教育及各类社会培训、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国家各级各类社会教育的职能,同时为各类、教育业务主管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了机会。

  西藏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西藏自治区免考条件

  1.“专本衔接”、“中接专”试点专业报考条件

  "、"专本衔接"、"中接专"试点专业报考条件。

  "、"专、"中接专"试点专业只接受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中接专"试点专业报考"、"中接专"试点专业只接受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中接专"试点专业的在校生报考,不能申请毕业。

  2."、"中接专"试点专业报考条件

  "专"、"中接专"试点专业报考者只能选择与现专业报考。

  3.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中医学、公安管理、中药学、经济学、监狱管理、工程、市场营销、工业工程、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工程造价、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经济学、药学等8个大学专业,并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院校的要求选择考生。

  4.考生可以填报同一个专业的其他开考本科段。

  5、为什么要进行自考报考?

  待遇问题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西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01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藏大学;英肢谈文名称为TibetUniversity。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

  现有四个校区:河坝林校区、纳金校区、罗布林卡医学院校区、罗布林卡财经学院校区。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2013年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计划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入学机会与公平,以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资源的实际,统筹、平衡后制定公布的。

02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院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03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生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585人,面向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20个省市和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专项计划有国家专项计历肆碰划、地方专项计划、部队专项计划、那曲专项计划、边境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地方优质计划,专项计划只面向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

  (具体见《西藏大学2022年普高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区外各省雹梁(市)投放的非艺术类专业计划均列本科二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省(市)安排的批次招生。

  第十二条学校在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艺术体育本科控制线,列提前批次;其他非艺术类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各类各批控制线,列提前单独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等。

  1.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所涉专业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次的省控线录取,列专项计划批次;部队专项计划执行我区划定的部队本科控制线录取,列部队生源本科批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科一批次省控线和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控制线录取,列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地方优质专项计划、那曲专项计划和边境专项计划执行所涉专业按其普通计划的省控线和本科一批次录取;2.列本科一批次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生态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环境科学、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行政管理、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英语、法学、学前教育、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税收学、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3.交通运输和旅游管理专业实行专业内大类招生,交通运输分设铁路运输和道路运输方向;旅游管理分设酒店管理方向。

  具体批次可在《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高招生计划》中查看。

  第十三条部队专项计划、那曲专项计划招录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四条口腔医学专业部分学生与四川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英语专业与华南师范大学实行联合培养;理学院部分专业与武汉大学实行联合培养;经济与管理学院部分专业与武汉理工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财经学院部分专业与西南财经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详情可咨询所在学院。

  第十五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04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七条在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0个省(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西藏自治区外其他省(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认可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八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有单科要求的,在单科达到专业条件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按投档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

  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参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者优先;文史类依次参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高者优先。

  区内语文成绩=藏语文和汉语成绩平均折分。

  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

  第二十条对部分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具体如下(表述方式为:区内/区外)。

  汉语言文学:语文或汉语≥100分/语文≥110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翻译:藏语文≥120分且汉语≥100分(仅区内);新闻学:藏语文≥110分且汉语≥90分;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60分/≥90分;英语:英语≥60分/≥90分。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则看高考文化成绩高低录取。

  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各省(市)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22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照学校校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藏画)专业因培养性质和教学、就业等要求,不建议色盲、色弱、弱视、残疾考生报考。

05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其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进行逐一核查并现场采集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

  审查合格的允许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凡审查中发现考生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

  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学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大学2022年普高本科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九条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新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3000元。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培训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06附则

  第三十一条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

阳光高考信息平

第三十三条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850000

咨询电话:0891—6405900

第三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91—6405101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普高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西藏大学普高招生计划表

西藏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枯卖与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藏大学(英译名:TibetUniversity)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西藏自治区所属地方性综合大学。拉萨校区现有老校区、新校区、医学院校区、财经学院校区四个校区。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西藏大学招生办[微博]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六条我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七条我校在区外省、市、自治区投放的计划,非艺术类专业批次均为本科二批,艺术类专业均为提前艺术批次。

  招生录取时以考生特征总分(艺术类专业除外)为依据安排专业;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在单科成绩符合条件后,仍按特征总分安排专业。

  单科成绩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发生改变。

    第十条我校销败空对投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

  即将进档考生首先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

  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在总分相同且单科均达到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非西藏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需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1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西藏自治区内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美术类专业需参加西藏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般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详见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外亏瞎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同等录取情况下首选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生源不足时考虑非英语语种考生,但进校后依据外语水平程度,只可选择英语和日语两种外语学习形式,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四章其他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人事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学生除定向生、委托培养部队生源考生外,毕业时都要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七条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

  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

  我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地矿类专业免收学费与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第十九条我校在西藏自治区计划中,录取的以昌都籍考生为主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预防医学三个专业,若昌都籍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调剂西藏自治区内其它地区考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校区的《招生章程》由其自行制定。

  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条件详见林芝农牧学院校园网,并由其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4-5888499。

  第二十一条西藏大学(拉萨校区)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1—6331646或0891—6327038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人自考简介,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考生应参加自学考试,按照不同级别的大纲要求自学,然后参加(省市级)统一考试。

  考生的办学主体大部分由各大学办学。

  一般正规大学的远逗伏程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都有自考部门。

  自考的情况与成考相似。

  与学位考试不同凳明,他是高等教育的一种,一般各大学都有继续教育学院。

  主要招生对象是刚从中等(高中或中专)学校毕业的想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自考人员考试方式:学生入学时不需要通过考试,可以直接入学,但想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必须一个一个通过国家考试。

  其课程考试由国家统一安排,每年4月、10月面向社会举行山粗携。

  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员会和主考高中联合签名颁发。

自考本科的几种形式:

1:全日制

  全日制自考主要是指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高校提供住宿,住宿费1500-3000,统一招收大学生大学生活学习模式。

2)业余制

  指星期六日的课或星期一到星期五晚上的课,没有住宿费。

(以大学生和在职人员为主)

3)网络类

  是指通过网络进行在线学习的学习方式,没有住宿费。

(以大学生和在职人员为主)

4)完全自学:

  学生向招生中心报名后,招生中心将教材集中发放给学生,指学生带着书籍资料在家完全自行自学、复习,并在指定时间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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