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作者:邰老师时间:2022-11-14 10:56:51

导读:" 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正在执行,学校承担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会服务。承担学校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社会教育、培训、自学考试、远程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组织考试等管理和教学管理的职能。"

  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正在执行,学校承担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会服务。承担学校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社会教育、培训、自学考试、远程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组织考试等管理和教学管理的职能。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现开设教育学、教育技术、机械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等23个专业。

求中央财经大学0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0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00名(最终指标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三种类别。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300名,国家计划外自筹及委培500名,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中包括30名左右推荐免试生)。

  招生计划中有统招硕士研究生625名,工商管理硕士(MBA)120名(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法律硕士(J.M)握茄55名(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

  2007年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招生情况另见《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下述说明不包括这两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我校还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硕士生,具体报考要求、报考方式和招生专业等待定(查询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

三、学制和国家计划外培养费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学制为三年,除精算学专业外,上述专业学费为9800元/年,精算学专业10000元/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三年;

  其余各专业学制均为二年,学费98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对于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①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六、考试

  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复试前我校公布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七、录取

八、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特别说明

  1、精算学专业只招收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培研究生。该专业学生入学后将全部参加英国精算师学会的精算师考试,参加精算师考试的全部费用(含教材与报名费)自理,其他学习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友颤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参考资料

  我校研招办备有历年考试试题等,请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办理相关事宜,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十一、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十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查分专线:16898170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有哪些招生要求

目前,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报考方式主要有2种,一月联考和同等学力申硕

一月联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枝弊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历为国家承认):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注: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也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研究生的猛慎族年龄没有限制(从2014年开始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

  1.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孝拆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4.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5.本科学位满三年,不满三年者可以跟读。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学术型的会计学硕士的招生简章是什么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46所高校之一。

  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两大传统优势学科为主,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橘高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理论经济学、应圆铅尺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一级学科项下共设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经济信息管理、投资学、跨国公司管理、政府经济与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计学共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投资学、不动产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保险学、精算学、电子商务、体育经济与管理、媒体经济、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4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依托于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2010年我校在已有硕士专业中设了七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进行试点招生。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10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340名,共有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中包括130名左右推荐免试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军人身份考生)、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四种类别。

  招生计划中有统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65名(包含以上四个招生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25名(招生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统招学术型部分专业下设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150名(招生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硕士研究生计划单列。

  以上所有招生类别的指标最终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和招生人数分别为:法律硕士(非法学)55名、法律硕士(法学)30名、工商管理硕士(MBA)210名、公共管理硕士30名、会计硕士100名。具体招生情况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还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硕士研究生,其计划招生人数单列,并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

  具体报考要求、报考方式和招生计划请于国家统一报名前查询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

  该计划除以上所列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方向)外,其他各专业均进行招生。

三、学制和培养费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学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逻辑学专业、统计学专业、数量经济学专业、社会学专业、国防经济专业、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国民经济学专业、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学制为三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中国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三年。

  会计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均为两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三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两年或三年,学费总额为78000元或72000元。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学制为两年,学费均为10000元/年。

  新设七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招生情况如下,学费为10000元/年激孝。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

  (二)报考专业学位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

  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05年6月以后四级考试的须达到450分以上并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复试时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是设在北京地区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指定报考点,请考生按本考点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在京外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考生,须选择所辖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报考点仅限“中央财经大学”。

  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9日—10日。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除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大纲外,其他自命题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以下三个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特别说明如下:

  (一)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二“民商法学”(科目代码:808),考试内容包含民法学和商法学。

  (二)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二“国际法学”(科目代码:810),考试内容包含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三)文化与传媒学院逻辑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一“逻辑学专业基础课”考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高等数学两部分中任选,每部分均为150分,考生考试时任选一部分做答即可。

  复试在4月中下旬进行,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实行差额复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具体说明和要求以复试前我校公布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为准。

七、资格审查

  我校于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研招办备存,一律不予退还。

八、录取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特别说明

  (一)精算学专业只招收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培研究生。该专业学生入学后将全部参加英国精算师学会的精算师考试,参加精算师考试的全部费用(含教材与报名费)自理,其他学习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考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国防经济学专业的军人身份考生应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可报考国家计划内定向类别,其他身份考生报考类别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三)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一、参考资料:我校研招办备有历年考试试题等,请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研招办办理相关事宜,但不办理邮购业务。

  十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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