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秋季招生简章

作者:彭老师时间:2022-11-14 22:47:41

导读:" 中央音乐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秋季招生简章招生层次高起专:招生对象: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报读高起专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春季招生截止时间是3月,秋季招生截止时间是9月,招生名额报满,额满即止。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

  中央音乐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秋季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秋季招生简章

  招生层次高起专:

  招生对象:

  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报读高起专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春季招生截止时间是3月,秋季招生截止时间是9月,招生名额报满,额满即止。

  报名: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版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的学习中心进行报考,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逐一审查合格后,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

  学历教育报名表一份(报考高升专、高起本层次须具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原件),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近期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白底背景照片2张。

  网络教育有什么优势

  网络教育的学习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学生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想学哪个课程就学哪个课程,学习时间、学习地点不限制。网络教育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教学,学生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学习,对于工作繁忙,平时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得到教育的专本学历。

  网络教育运用计算机网络特有的数据库管理和双向交互功能,让系统讲授型,学习者有一个属于主考院校的优秀师资,更有利于学习者自主学习。

  网络教育的优点是什么

  网络教育具有多种媒体学习资源和资源共享途径,能够通过计算机、卫星、终身学习等多种形式,向学习者提供电子化、数字化等多种形式的优质学习资源;并可通过网络共享国内外其他大学的优质资源,实施多种媒体技术相结合、多种学习方式如远程与面授、独立学习与协作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型学习模式。

  远程教育有以下优势

  资源利用最大限度的扩大

  各种教育资源库通过网络跨越了空间距离的限制,使学校可以直接在学习更广泛的掌握知识,更好的探究和提高。

  网络教育的学习媒介是Internet及其便捷性的

  教学资源通过计算机网络所特有的信息数据库管理技术和双向交互功能,让系统对每个同学的学习进行自主学习。

  学习的场所和方式非常的灵活多变,你可以和老师和同学的进行交流。

  教学管理自动化自动化

  学生的话,也可以不受时空的要求,完全可以让老师之间进行授课交流。

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央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的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央音乐学院。

  学校法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

  第三条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四条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笑芹尺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校党政领导班子组成。

  第六条“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本科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

  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成员包括各教学系(院)党政领导、学生处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央音乐学院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校纪检监察干部及招生监督员组成。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中央音乐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

  招生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包括三个大专业:。

  (1)音乐表演专业,包括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提琴制作研究中心所辖各招考方向;

  (2)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招考方向;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招考方向。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九条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校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考生应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我校各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

  我校校考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已进行对照并公示,考生须按照各科类对应各省级统考相应专业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条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十一条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

  新疆碰高本区内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我校认可其地方高考加分政策。

  不认可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加分。

第四章录取原则及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第十二条中央音乐学院录取原则:我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我校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评价首镇、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30%。然后,再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教育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30%。然后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然后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按照专业设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为准;如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校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

  如果有未设定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或所设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能对应我校性质的,我校自行认定。

  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不限。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和要求等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网络公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第十五条凡2022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

  我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

  本章程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六条为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具体内容可从我校网站进行了解。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新生体检,具体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管风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第十九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招考方向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中央音乐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通过中央音乐学院阳光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6425504、010-66425818

传真:010-66410968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6425663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预计招收约120人(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名额分配预定方案:作曲系、电子音乐、指挥共20名;音乐学系21名;音乐教育系10名;音乐治疗、提琴制作、音乐声学共5名;声歌系8名;钢琴系9名;管弦系18名;民乐系18名;教务直属5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判誉薯届本科毕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在非音乐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单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含外语听力)、政治科目的考试均在2008年1月份统考期间进行(录取人数不超过两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本科毕业、在高校工作满两年者,可以兼报“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分初试网上报名和复试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掘者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六。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日期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

  2007年7月1日—9月3日专业考试网上报名。

  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

  时间:7月1日8:00—9月3日23:00。

  9月4日—5日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

  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9月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贴上免冠一寸近照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

  2、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

  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

  4、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两证均验原件)。

  5、每报考方向交报考费260元。

  2、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

10月10日1、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1、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10月11日加试1、加试对象:(1)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2)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本院音教系毕业生除外);(4)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

2、需加试考生交加试费100元

  2、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将考试曲目报送声歌系。1、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考试

2、声歌系联系电话:66425722

10月13—17日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10月1—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建议考生可先网上报名,待专业入围后再交费、确认)。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考生网报时考试地点必须选择我院。

报名点代码选择:1145

报考单位代码选择:10045

11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发准考证具体事宜请上网查询

  2008年1月政治、外语统考;外语听力;专业复试;具体时间以网报通知为准

五、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分数85分;其他方向主科80分。

  ②政治、外语分数线及总分要求按国家标准。

  ③其他科目60分。

  3.一个导师招收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

  4.一个专业方向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声乐、钢琴、作曲、音乐教育除外)。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资金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

  6.报考音乐文献研究方向考生,外语须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年国家下达的合格分数线。

七、报考和录取类别

  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学习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为3年。

  2.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

  3.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十、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2.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750元;校外公寓每生每学年102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一、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中央音乐学院远程教育,是国家承认的吗?怎么考?学几年?学费每年多少?需要...

  教育部批准了68所高等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对这68所高校培养的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网络教育学生,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

  中央音乐学院是其中之一。

  即孝信腔通过网络进行学习,可自己安排学习时间,比较方便自由。

  入学无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只需参加要报读院校自主出题的入学巧衫考试。

  考生报考前可通过奥鹏官网等正规网站查询试点高校的招生简章。

  网络教育每年有两次招生,坦枯春季和秋季,具体招生时间可咨询所要报读的网络教育学院。

  一般拿到证书至少需要2.5—3年。

提交信息测一测您提升学历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