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作者:国老师时间:2022-11-15 13:04:00

导读:"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北京东城职业学院简介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由北京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人民公安机关的骨干教师,是北京通用行业、以及与北京市优质农村的合作关系,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源起于1964"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东城职业学院简介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由北京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人民公安机关的骨干教师,是北京通用行业、以及与北京市优质农村的合作关系,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源起于1964年北京燃料基本上游地区的北京交通运输学校和天津商业高等专科学校,1994年经北京商业干部学院更名为北京轻工职业学院,1999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北京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工商职业学院是北京石油天公司有限公司主管的国家级实训基地之一,1999年经国家批准成立北京电信培训中心,1999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所高等职业教育基地,1999年被批准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22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财贸烂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和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对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实施细则及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是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落实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

第十条招生录取规则

  1.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搏历州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基蔽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6.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8.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2.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3.其他要求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事教师职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血管瘤、白癜风等;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2)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2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视力:单眼裸眼或戴镜视力应当达到0.5(c字表)及以上(裸眼视力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佩戴矫正镜参加体检),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良,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高职新生奖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中心一层

邮政编码:101101

第十六条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校校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码烂芹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6.基本情况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荣获WFCP2020世界职业教育卓越奖。

  第三条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历拍小组作出的决议,做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章招生条件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招生对象

    1.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五条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迟毕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

  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招生计划

    根据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及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类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类型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6.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体检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特殊要求见本章程。

  第八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事教师职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血管瘤、白癜风等;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3.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2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视力:单眼*眼或戴镜视力应当达到0.5(c字表)及以上(*眼视力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佩戴矫正镜参加体检),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良,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九条通知书寄发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条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设立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

  第十三条证书颁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相关说明

  咨询电话:010-652312506525395989532004

  招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中心一层

  邮政编码:101101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有业余生吗

  有咐桐。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第七条,证书类型:成人大专(业余)毕业证书。所以是业余生的。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衡码坦BeijingCollegeofFinanceandCommerce)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首都文明单位、北京高校平安校园示范校、北京市属高校数字校园示范校。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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