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哪个网站报名? 2011年什么时候报名?

作者:宿万潍时间:2023-07-18 01:03:12

导读:"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资格认证,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来说,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哪个网站报名呢?2021年又是什么时候报名呢?以下是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解决方案,以有序列表排列: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中国注册"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资格认证,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来说,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哪个网站报名呢?2021年又是什么时候报名呢?

以下是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解决方案,以有序列表排列: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全国性的专业性会计组织,该协会负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生可以通过该协会的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份开始,截止报名时间为4月份。

  2.省级财政厅网站:除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外,一些省级财政厅也会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服务。

  考生可以通过所在省份的财政厅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并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通常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报名时间相同。

  3.教育考试网站:一些地方的教育考试部门也可能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服务。

  考生可以通过教育考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进行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关注。

  4.在线教育平台:一些在线教育平台也可能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服务。

  考生可以通过这些平台进行报名,并获取相关培训材料和辅导课程。

  具体报名时间通常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报名时间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网站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年份有所变化,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核对相关信息。

  通过以上的解决方案,考生可以轻松找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网站,并及时报名参加考试。同时,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以提高考试的通过率。

2011年下半年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1日。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考生报错考点、报错科目由考生负责,不得变更。

    考生务请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在报名缴费前进行第二次确认,考生一旦缴费成功,不能修改信息,不予退款;如发生信息填报错误,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自行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二、考试时间、方式

    从2011年9月10日开始直到报考本季度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场次、座号由考试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调整。

    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生在电脑上进行答卷)。

  三、报名条件

    参加2011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福建省会计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闽财会「2005」57号)所规定的条件。

  四、考试大纲、考试题型

    2011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然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报名费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0」231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

  六、考试教材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以便尽早知悉自己的具体考试时间、场次。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考试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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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苏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网上报名??/

  2011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将于6月――7月进行。具体时间没确定

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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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会〔2010〕57号

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经研究,我省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于2011年4月10日举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消历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工作的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由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6大会计类专业中专(含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凭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拿虚搜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誉返》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

  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必须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并参加各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或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组织的珠算五级等级考试。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2.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0-19日。

  3.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

  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至少设立一个自助报名点,并配专用设备、专人辅导,按照规定的程序辅导考生进行操作,以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5.各市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及时做好试卷需求量的统计工作,并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及试卷需求量统计表》(见附件1)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

上午9:00-10:3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会计基础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全面系统了解掌握财政部2009年10月发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大纲的基本内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有关辅导教材。考生可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自主选择,确定是否需要订购相关考试辅导教材。

七、考试收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科目35元。

八、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

九、试卷印发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试卷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刷,考试试卷和答题卡领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阅卷及考试成绩的核定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各市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按省财政厅的要求将答题卡及相应的数据送达指定地点。

  阅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省财政厅确定单科、全科合格标准,核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于2011年4月30日前公布。

十一、工作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7项规定的通知》(浙财会字〔2003〕34号)的规定,严格执行考务规则,严肃考风,维护考场纪律,保证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在报名、考试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3.请各市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情况表》(附件2)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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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2011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广东省东莞市2011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一)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

    1.报名对象:不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20日。

  3.网上预报名方法:

    (3)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型,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名信息的填报后,打印报名受理单,并加盖相关工作单位公章。

    (4)具体的报名流程,请登录服务平台查看《2011年上半年东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网上报名须知》消历。

  第二步:现场确认交费

    考生誉返预报名成功后,必须到自行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未在指定的日期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

    1.现场确认开始时间:2011年3月21日。注意:考生必须按照报名受理单上注明的预约日期前往自行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资料:

    (1)符合要求的报名受理单。

  如填报了工作单位,考生须将受理单交由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不须另行出具书面证明。

  如是本市在校学生可提供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即可,不须另行出具书面证明。

    (2)本人身份证与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及其他证件资料,具体请查看《报名须知》。

    3.现场确认地点:各镇街财政分局、东莞市会计学会。

    4.咨询电话:0769-22995502、22831155。

  (二)培训机构报名:

    培训机构报名请使用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团体报名”功能,并按当地财政分局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6日至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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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湖北武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何时报名?!

  你可以去湖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关注一下会计从业考试的信息,一般来说开始报名了上面都会有相关信息的胡饥山,一般来说上半年是3月份左右报名肢卖,裤中就是考试前两个月左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有谁知道湖北省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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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财会发[2011]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形式

    全省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举行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

  各市、州应根据所属县(市、区)报名等情况,合理确定县级考点设置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报名时间

    2011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31日;2011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6日—15日。具体时间为每日8:00至22:00,双休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方式

    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

  照片文件类型为。

  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

    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

    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选择报考科目

    符合下列条件者,选择“一科”,仅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考试科目选择“三科”。

  (六)网上缴费

    “三科”考生直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一科”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能证明自己符合“一科”报考条件(详见“网上报名流程”第4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后自行打印),到所选择的区域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后,再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

    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

    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次日后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属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错误信息更正

    考生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后,可在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属地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

  (九)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1.上半年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11日上午8:20—9:50

  《会计基础》:

  6月11日上午10:30—12: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换考试时间。

  2.下半年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12日上午8:20—9:50

  《会计基础》:

  11月12日上午10:30—12: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1月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换考试时间。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经监考人员验证无误后,粘贴于《考场座次表》上,便于管理机构采集照片和制作证书。

  考试合格后,因未交照片或照片不合要求而影响办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务日程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5日内,按规定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和考场预测工作。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凭介绍信于考试前2日领取考试试卷。

  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农架林区可于考试前3天领取考试试卷。

  各地要按规定做好试卷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开始前2日从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考生信息的接收,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录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答题信息卡和导入《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将考试信息上报省财政厅。

    5.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2009年10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全套四册,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2010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上述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网上订购,由考生在订购成功15日后,到报名时选择的会计管理机构领取。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60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统筹安排,保证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报名、考试期间,各地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网上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按规定的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

  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未经省会计考办同意,不得改变考试时间、地点,不得随意合并考场。

    (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做好监考人员培训,确保2011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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