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招生条件)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较为严格,要求申请者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艺术能力。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气质良好;
5、具有一定的表演基础或特长;
6、考生须参加由北京电影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7、报考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北京电影学院组织的校考(初试 复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加北京电影学院校考。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犯罪记录。
5、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初试分数线。
7、同等学力人员(即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两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相关工作经历。
8、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0月31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9、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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