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作者:崔老师时间:2022-11-11 19:41:16

导读:"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首先应该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这个过程中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自考免考政策,自考免考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即专科毕业生报读自考专科时,可申请免考自考本科(或独立本科段)免考已学过并或超过14学分的课程,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其次我在获得专科毕"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首先应该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这个过程中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自考免考政策,自考免考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即专科毕业生报读自考专科时,可申请免考自考本科(或独立本科段)免考已学过并或超过14学分的课程,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其次我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后,再报考本科自考,尽量参加专科和本科的考试,这样也能确保你能顺利的拿到自考的毕业证。

  为什么说自考免考政策

  自考免考政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申请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申请条件

自考免考申请条件有下面四个: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其他注意

  部分在专科段学完并合格的课程与本科段课程名称及学分相同,由在读的专科院校出具书面证明并签字盖章,再由学院上报省考试院核实可免考。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考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燃胡,并提供下列材镇塌料:身份证、准考皮旅拦证、毕业证书、完整成绩表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自考免考要满足哪些条件

自考免考申请条件: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弊斗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前卜弊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慧族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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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如果考生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考,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考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下列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考并取得考籍,均可按照规定提出免考申请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

  4、本省高等教育自考的在籍考生有二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者。

  5、外省自考生转入我省参加考橡巧试者。

  6、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条件者。

  7、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

  部分在专科段学完并合格的课程与本科段课程名称及学分相同,由在读的专科院校出具书面证明并签字盖章,再由学院上梁凯键报省考试院核实可免考。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孙枯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考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完整成绩表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

  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等。

  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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