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作者:臧老师时间:2022-11-15 13:36:56

导读:"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1、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全日制中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教学形式: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费用低。3、报名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全日制中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教学形式: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费用低。

  3、报名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报名时间:全年接受报名。网上报名网址为:—0971-6605,现场确认时间8-12月初。

  5、考试时间:2019年10月底。

  6、入学时间:2019年春季。

  7、毕业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并由统一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注:考生修业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报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022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2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381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3号

  学校简介:学院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开展中职教育和职前职后培训,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食品工程、旅游服务等专业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现设有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轻工化工系、文化与旅游系、建筑工程系及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基础教学部、中职教学部、国际学院等七系三部一院。

  学院现有高职招生专业25个,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5224人;有专兼职教师792人,其中校内教师405名,校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占比31%,硕士、博士占比55%,“双师型”教师占比80.1%,省级职教名师5名,优秀教师团队3个。还有一支由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技术人才、能工巧匠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为学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激察包括教务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系主任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一)学院遵循悔衫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未录满的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明前茄行。

  (四)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

  (五)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七)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人。

  2、怀卡托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室内艺术设计专业22000元/年.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5000元/年.人。(该类学费较高,家庭承担有困难学生不建议报考)

  3、住宿费:八人间800元/年.人;六人间1000元/年.人;四人间1200元/年.人。

  4、预收教材费:700元/年.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80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中没有出现补考科目、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原则上应达85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备以上条件,以综合成绩为主要评选依据。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应达80分(含80分)以上,无补考科目;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具备以上条件,以综合成绩为主要评选依据。

3、学院奖学金

  学院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第十一条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人均3300元/年?生,每年根据名额在2000~4000元范围内按档评选。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

2、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贵州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生,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以贵州资助政策为准)。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视岗位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不同,资助金额不同,一般分6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三档。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二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3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923090、88923091

联系人:吴老师、蒲老师、任老师、胡老师

  传真:0851-88923089。招生咨询QQ群:1081575494、1145977851

2022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国标代码:12514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学院概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新疆首批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工信厅。

  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学校,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

  学院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

  总理2010年3月来学院视察时称赞:“二产园区办得好,学校办得好,很有特色”。

  2019年12月,学院被列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现有学生1.6万人,教职工664人,其中专任教师48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219人,副高以上职称150人;常年招生专业43个,拥有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现有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0个,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10人,自治区职业技能大师及教学能手芦纳神10人;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9门。

  近两年,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17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63项。

  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后成立13个企业冠名的校企合作产业学院;牵头成立新疆化工、纺织、食品等3个职教联盟。

  学院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办学理念和“立足新疆,着眼南疆,面向二产,为兴疆固边服务”办学定位,形成了食品、化工、纺织、机电等专业群体系,为新疆培养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技能技术人才。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招生委员会由学院党委成员、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第八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普通类、单列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文综、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校生普通类、单列类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政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并分配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订单式培养专业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2”应用型本科专业录取原茄郑则: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并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当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录取过程中参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41号令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往届之分。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十四条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直升专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陪亏五条新生报到时须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请假。

  未履行请假手续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手续和程序以及所获得的录取资格真实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和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在身心检查中如果发现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需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在家修养。

第四章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学生毕业后学院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第二十条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可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学业合格者可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自治区当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第五章招生专业

  第二十一条招生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费33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3000元/年(财经类)、2900元/年(文科类),学制3年;订单式培养各专业学费4800元/年,学制3年;3.住宿费: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标准;预交教材费:500元/年(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具体学费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专业收费明细。

第七章奖励资助

  第二十三条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500元/年。

2022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744湖北招生代码:C522

二、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石牌岭东2路5号

三、办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石牌岭东2路5号

四、邮政编码:430070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联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并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4、语种:不限。

  5、男女比例:不限。

  6、身体健康要求:报考酿酒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的学生不能有传染性疾病;广告设计类专业不能有色弱与色盲。其他专业没有特殊的健康要求。

5、录取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判烂愿锋烂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八、其他问题:

  1、学费:国际合作班专业12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

  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合作班学生可获“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国杜明斯学院”两证文凭。

  3、符合相应条件的在校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4、每年有35%的在掘基漏校生可获学院奖学金。

  5、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美国ISP公司、美国艺康化工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农夫山泉集团、江苏狮王集团、夏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许多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院设立有奖学金。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7)87866040878718032、传真:(027)87871803

提交信息测一测您提升学历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