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作者:融老师时间:2023-02-11 08:50:12
尊敬的各位考生:为了确保每位考生能够顺利完成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招生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2021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州、盟)自学考试机构于6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考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二、请各市(地、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本地区自学考试毕业生名单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毕业资格。
附件:1.2021年1-5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科毕业生名册.xlsx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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