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在哪里?

作者:权德涵时间:2023-07-28 16:23:47

导读:" 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是河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推出的在线学习平台,旨在提供灵活、便捷的继续教育学习机会。对于想要登陆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平台的用户来说,他们可能会有一个常见的问题:登录入口在哪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以有序列表的形式呈现:1"

  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是河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推出的在线学习平台,旨在提供灵活、便捷的继续教育学习机会。对于想要登陆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平台的用户来说,他们可能会有一个常见的问题:登录入口在哪里?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以有序列表的形式呈现:

  1.访问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官方网站:用户可以通过在浏览器中输入“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来搜索并访问官方网站。在官方网站上,用户应该能够找到登录入口。

  2.河南省教育厅网站:用户可以访问河南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通常在该网站上会有相关的链接或导航栏,以便用户可以直接访问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平台。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类似于河南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用户可以访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以便找到登录入口。

  5.手机APP:河南专技在线继续教育平台可能也有对应的手机APP,用户可以在应用商店中搜索并下载该APP,然后通过APP登录进行学习。

河南专技在线网址多少?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省行业协会(学会),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就做好全省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

  调整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召开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座谈会,听取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实施的重点工作。举办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专题研修班,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贯彻落实******印发的《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拓展和完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指氏氏持继续教育基地建立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专题系列课程,“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

  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课程远程网络化培训。

  继续教育学习分为面授培训和网络学习两种形式,以网络学习为主,面授方式为辅,缓解工学矛盾。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及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申报学时。

四、组织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

  充分发挥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力争承办5—7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派26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省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进修培训;举办15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培养培训1500名左右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带动各地各行部门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力争培养培训各类紧缺骨干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次。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

六、落实好继续教育成果使用有关规定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继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

  继续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自起,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参与当年度单位评先评优,企业及社团组织应参照执行。

七、加强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的规范管理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网络培训,应当按照基地管理层级逐级申报,基地须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备案登记表》,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核准资格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专业课网络培训平台按照“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培训平台的课程内容、课件质量、收费标准及依据严格把关,确保继续教育培训效果。

八、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基地积极性,发布年度公需科目指南,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级、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专业科目培训、网络培训平台建设,根据行业特点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及时制定发布有针对性的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各级基地要做好继续教育课程研发、培训、登记等工作。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我省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紧缺骨干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继续教育成果使用有关规定,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学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事业、企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三)高级研修项目是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研修任务,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

  每期重点类研修项目由我厅资助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研修项目的专家授课、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研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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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平台看视频没答题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入口:

账号:身份证,密码:自定义

支持热线:400-9699-636

用于学时申报查询服务

二、河南专技在线登录入口:

账号:身份证,密码:自定义

服务热线:400-8370-611

账号:手机号、用户名、邮箱,密码:自定义

服务热线:400-8757-650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账号:用户名、身份证,密码:自定义

服务热线:4006520666

账号:身份证:密码:自定义

服务热线:4000968823

账号:身份证,密码:自定义

服务热线:400-837-0611

七、周口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入口:

账号:用户名,密码:自定义

服务热线:4001501519

九、河南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络培训平台:

学习内容:2018-2021年度专技人员经济类培训班

2021年河南公需科目学习内容:

  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四史”教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知识产权等方面内容;

2021年河南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各类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专汪碰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作用: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河南专技在线登录入口:http://hnzj.ghlearning.com/

  4月11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指出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这个首要任务,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各级档案部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生动实践,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为做好******档案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具体要做好十项宣传工作任务。

  一、要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向纵深发展。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着力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推动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扎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教育。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配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围绕礼赞新中国、奋进******加强主题宣传,从档案工作的视角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故事,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

  三、要利用档案巩固主流思想舆论。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围绕党史国史军史宣传教育推出一批高质量档案文化产品,弘扬中华优扒腊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先进文化,培育;配合全党主题教育,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档案文献展;继续办好新中国工业档案文献展、“丝绸之路”历史档案文献展以及各类专题档案展览;继续推进《抗日战争档案汇编》编纂工程,铭记历史,开创未来;进一步强化各级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用好用活档案资源,吸引更多群众走进档案馆,让观众有收获、受启迪;办好党性教育主题教室,服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高度警惕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和不良现象,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善于利用档案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各种错误言论。

  四、要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管档治档的意识和能力;及时跟进档案法规标准立改废工作进度,做好新颁布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解读与教育培训,推动档案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

  五、要广泛宣传档案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大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档案事业发展的有效举措;大力宣传各级档案部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创新做法;大力宣传各级档案部门推进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哗此磨子档案管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世界记忆中国国家名录”申报评定等重点工作的有益经验。

  六、要着力做好档案安全宣传教育。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档案安全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安全事故教训,解读档案安全规章制度,普及档案安全工作常识,提高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

  七、要充分展现档案人的时代风采。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配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光荣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各级档案部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档案干部队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经验做法。

  八、要做好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以“新中国的记忆”为主题,通过主题征文、专题展览、学术研讨、业务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作用,增强公众档案意识。

  九、要加强档案宣传队伍建设。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以提高政治能力为根本,以增强专业本领为关键,以锐意创新创造为紧要,以培养优良作风为基础,推动档案宣传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大提升;强乱斗化档案宣传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培育良好职业素养,严明宣传工作纪律规矩。

  十、要严格档案宣传阵地管理。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档案开放利用、编研出版、宣传展览等从严审核,对档案系统的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从严管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档案报刊、网站及“两微一端”管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档案宣传出版单位党的各项建设。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一个身份证只能设置一个密码,但是注册成功后,可以进行修改密码。下面是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欢迎点击。

点击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注册后:

  1:以前注册过的用户,忘记密码和邮箱?

    答:您好,建议您在首页找回密码处,重新找回密码,找回密码后,系统会将新的密码发送至您注册系统所用的邮箱里。

  2:单位注册后不能登录?

    答:您好,请咨询下您同级人社部门,看有没有给您审批通过。

  3:组织机构代码用了很久,需不需要更换?

    答:您好,业务上的问题请咨询您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人社部门,我们只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4:注册成功后没有收到邮件?

    答:您好,因为电脑系统限制,服务器一下子发太多邮件的话系统会自动把邮件拦截掉,建议您去垃圾邮件里面看看。

  5:如果用户信息注册填写有误或需要修改信息的,需要留下用户的?

    答: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地址等。

  6:个人注册后想修改信息?

    答:在首页登录,然后选择“个人基本信息维护”,进行信息修改即可。

  一级建造师教育信息之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目前,住建部正在调整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现已全国范围内暂停了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晌扒局,新的建造师继续教育政策出台后会在网上公开发布。

  问:我公司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于2008年初始注册,2013年4月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获得了继续教育合格证。

  现在马上要到期了,想咨询下是只需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证书就能一直有效使用??还是按照规定每3年需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并获得合格证呢?。

    答:1、在建造师延续注册开展前,建造师均不作重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目前,住建部正在调整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现已全国范围内暂停了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新的建造师继续教育政策出台后会在网上公开发布。

  1.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问题?

    一级建造师此宏目前还没开展继续教育,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现在就算是05年考的证书,到现在不补继续教育也是可以直接注册的。

    很快开展继续教育了,到时再看相关规定。

  2.一般一级建造师签几年?

    这个没有死规定,一般的1~3年都可以的,有的可能觉得行情每年都在涨或者觉得转注册费用高,希望一年一转;有的.可能觉得转来转去的麻烦,不如直接签个两三年的,这个一般看个人的意愿和企业的要求。

  3.一年之内一级建造师证书能变更几次?

    一级建造师证书目前需要注册一年后,一般只要现有的注册单位同意您转出,而且您手上的证件齐全宴让的话,随时可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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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录:https://www.hnzjgl.gov.cn/...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监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使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实行羡前分级管理发放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执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统一安排部署,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指南。

  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或采取下列继续教育形式之一的,凭相关有效证明,通过“服务平台”,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服务、实习进修;

  (三)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或出国进修;

  (四)参加省辖市级以上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

  (五)在科研、技术推广或教学等活动中取得的技术成果;

  (六)正式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专著、译著、论文、译文等作品;

  (七兄仿清)参加省(部)级以上正式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八)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和扶贫工作以及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

  (九)参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与本业务工作有关的有计划、有考核的各种自学活动;

  (十)参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七条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学时由基地审批部门按实际学习时间确定。

  (二)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由主办单位或选派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由主办单位确定。

  (三)参加学历、学位教育。

  凡考试合格者,每门课按15学时确定;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认定,超过6个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四)参加学术会议。

  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活动,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活动,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4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4学时。

  (五)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国家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排序,前5名,每年分别确定为68学时、60学时、52学时、44学时、36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排序,前3名,每年分别确定为52学时、44学时、36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主课大睁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排序,前3名,每年分别确定为60学时、52学时、44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排序,前3名,每年分别确定为44学时、36学时、28学时。

  参加课题研究者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单位人事部门确定。

  (六)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译作)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发表论文的,署名前3名的作者按职责排序计算学时: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计16学时、12学时、8学时;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算52学时、44学时、36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44学时、36学时、28学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每篇计36学时、28学时、20学时。

  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者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单位人事部门确定。

  (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68学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60学时。

  (八)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奖项的,署名前3名的获奖者每项计68学时;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署名前3名的获奖者每项计60学时。

  (九)通过全国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分别计68学时、60学时、52学时;通过全国执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的计68学时。

  (十)专题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批示的,确定为20学时。

  (十一)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挂职锻炼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公需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十二)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继续教育时间按每天6学时确定。

  (十三)其他类别的继续教育形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业务主管部门参照上述标准确认学时,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实际在岗时间折算应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一)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

  (二)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

  (三)生育;

  (四)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服务平台”:

  (一)参加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继续教育基地或个人进行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访问等,由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登记。

  (三)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网站学习,由“服务平台”自动登记。

  第十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登记情况审核认定程序:

  (一)用人单位必须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初审。

  (二)公需科目学习登记情况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三)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情况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进行审核认定。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的最终结果进行抽查审验。

  第十二条《证书》发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发放;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发放。

  第十三条证书管理号由13位数字组成,前2位数字代表河南,第3至4位数字代表省直单位、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5至6位数字代表县(区),第7至13位数字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服务平台”注册时自动生成。《证书》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凡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或省级专家人选者,需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证书》作为申报国家、省级专家基本条件之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市(厅)级专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证书》是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等情况的有效证件。

  《证书》的登记、审核、认定、发放应当有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翻印。

  有违反证书管理行为的,依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证书》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专技〔2012〕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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