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有哪些变化?

作者:蓟海鸿时间:2023-07-31 01:21:20

导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中国一所知名的工科院校,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学生报考。为了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该校在2022年的招生章程中进行了一些变化。以下是关于该变化的解析:。1.招生计划的调整-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人数。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和招生政策的变化,该校计划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中国一所知名的工科院校,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学生报考。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该校在2022年的招生章程中进行了一些变化。

  以下是关于该变化的解析:。

1.招生计划的调整

  -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人数。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和招生政策的变化,该校计划在2022年适当增加招生人数,以满足更多学生的需求。

  -调整专业设置,增加新兴专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兴专业在就业市场上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培养更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该校计划增加一些新兴专业,如智能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

2.录取方式的改变

  -增加多元化考核方式。

  传统的高考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模式已经逐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因此,为了选拔更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该校计划增加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包括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

3.引进国际化教育模式

  -增设国际班,培养国际化人才。为了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求,该校计划在2022年增设国际班,招收更多的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人才。

4.优化招生服务体系

  -加强宣传与指导,提供更好的招生服务。为了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和专业情况,该校计划加强招生宣传和指导工作,提供详细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以便考生能够做出更好的选择。

5.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

  -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提高人才质量。为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该校计划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进行全面评估,以便提高培养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通过以上的变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工科人才,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UniversityofArchitectureandTechnologyHuaqing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核悔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改段正一外语。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等)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七条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

  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学院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燃雹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如学院录取政策与所在省录取政策相冲突,按所在省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学院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陕西省价格相关部门抄送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争先创优”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学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有关精神,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University ofScienceand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 学校是应急管枝销迟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斗羡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计划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按专业组 院校投档的猛李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实行专业 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

  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生源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生源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 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教师讲授。

  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

  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029-85583041

  电子信箱:[emailprotected]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美术悄纳缓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启模择优录取。

  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茄谨。

  3.本简章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最终录取原则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数乎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顷羡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薯纳(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院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方向为声乐;钢琴;中国乐器(板胡、二胡、古筝、柳琴、琵琶、笙、唢呐、扬琴、竹笛、阮、打击乐);管弦乐器(低音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流行器乐(双排键电子琴、萨克斯、爵士鼓)。

2022年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UniversityofScience&Technology,简称“SUST”。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0708。

第三条陕西科技大学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陵亏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位于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

  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3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91个,本科专业63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

  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7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院士创新团队7个。

  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学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5‰),迈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

  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瞎汪茄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中国工程教磨察育认证专业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

  学校具有“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高校,入选教育部“互联网 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入选院校,是首批中瑞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培育建设单位。

第四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邮编:710021

  第五条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颁发证书

1.普通本科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

  中方: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UniversityofUlster,UK(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ofEngineeringinMechanicalandManufacturingEngineering机械及制造工程工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ofScienceinComputerScience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ofScienceinTechnologywithDesign技术与设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陕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校后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专业分流办法进入所包含的具体专业进行学习,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类[含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轻工类[含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专业确定原则(非艺术类)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确定专业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执行;非平行志愿: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辽宁、重庆、河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试普招〔2021〕45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具体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

  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

  学生可以全部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2年或1年的课程学习。

  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

  学生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阿尔斯特学院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七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除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外,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有本科生奖学金、周廉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顺丰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华贸皮革企业奖助学金、隆丰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基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芬欧汇川教育基金、中达化工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方舟科技创新奖学金、仁恒医药奖学金等40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学校及社会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进行资助。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咨询电话:029-8616810086168101

陕西科技大学

2022年5月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院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滑喊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7日、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以将来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考点确定)。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试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备用。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初试科目与时间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

  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包括数学、逻辑、语文写作)、英语二橘烂(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参考教育部指定的考试大纲(复习用书由考生自行购买)。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复试科目与时间

  复试科目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等。

  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信伍野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后,学校将组织安排复试。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的录取方式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的录取方式为择优录取。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直到名额录满为止。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70% 复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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