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专升本民法题(山西省专升本电子照片)

作者:郗老师时间:2023-02-20 05: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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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函授专升本学校推荐(昆明函授专升本时间)

  1、学校的师资力量

  2、专升本考试的通过率

  3、学习环境

  4、学费

  5、住宿条件

  6、就业情况

  7、毕业证书含金量

  8、社会认可度

  9、其他

  10、推荐理由

  11、联系方式

  12、地理位置

  13、专业设置

  14、招生计划

  15、往年分数线

  16、报名时间

  17、考试科目

  18、学制

  19、上课方式

  20、毕业待遇

  21、历年真题及答案

  22、报考流程

  23、常见问题解答

  24、往届学员评价

  25、院校简介

  26、校园风光

  27、校企合作单位

  28、办学优势

  29、热门专业介绍

  30、入学须知

  31、收费标准

  32、奖学金制度

  33、助学政策

  34、就业前景

  35、联系方式

  36、QQ群号

专升本证件照要求

专升本证件照要求: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长宽比例为4:3,大小100K以内),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旁含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饰品、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4.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将用于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及毕业申请的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扩展资料:

  报考专升本需要提供的资料:一、统招专升本:必须是专科在校大三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的资运颤笑料:1、申请表;2、成绩表;3、身份证复印件;4、一寸照片四张。

  二、自考专升本:没有任何限制,可以随时报考。

  不限制专业,在上大一的时候就可以同时报考本科专业,等到大三毕业的时候基本上就能可以同时拿到专科证书和专升本的本科证书。

  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表;2、成绩表;3、身份证复印件;4、一寸照片四张。

  三、成人教育专升本,电大专升本,远程教育专升本,都是必须等拿到专科毕业证书以后才能报考,而且有升本的入学考试,门槛比较高。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表;2、专科毕业证洞段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一寸照片四张。

2021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章节考点习题:总论

  【导语】成人高考是很多人进行学历提升的重要途径,当然成人高考考试科目众多,民法是其中专业之一,同样需要大家在平时付出一定的努力,好好把握才可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2021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科目学习,习题一定要做起来的,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章节考点习题:总论并蠢指,赶紧练习起来吧。

  1、下列社会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恋爱关系

B.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关系

C.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

D.房地产公司与其销售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

参考答案:B

  2、民法的渊源是指()。

A.民法的起源

B.民法的深度和来源

C.民法的发展历史

D.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参考答案:D

  3、甲在商场看中一件毛衣。

  标牌上的英文显示毛衣成分是腈纶。

  甲不懂英文,便向营业员询问,营业员骗其说是羊毛,甲遂买下毛衣。

  商场营业员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参考答案:C

  4、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

B.乙在银行存款

C.丙代甲交作业

D.丁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参考答案:B

  5、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恋爱

B.招待朋友

C.潮起潮落

D.出生

参考答案:D

  6、婴儿出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A.行为

B.合法行为

C.事实行为

D.事件

参考答案:D

  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将一幢办公楼抵押给银行。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

A.救济权

B.请求权

C.从权利

D.形成权

参考答案:C

  8、甲就餐后未结账就欲离开,服务员将其拦住,该服务员的行为属于()。

A.自卫行为

B.非法行为

C.自助行为

D.公力档戚救济

参考答案:C

  9、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绝配是()。

A.盲人

B.聋哑人

C.精神病人

D.肢体残疾的人

参考答案:C

  10、17周岁的聋哑人王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应被视为()。

A.成年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D

  以上就是2021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章节考点习题:总论,希望参加2021年成人高考考生能够重点关注一下,至于成人高考如何报名,大家可以报名官网进行详细查阅,现阶段还是要认真进行复习备考,加油!

民法专升本简答题重点有哪些?

民法专升本简答题重点有哪些?

(一)民法的渊源【单选、简答】

  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主要渊源是制定法,习惯在条件下也可以成为我国民法的渊源。

1.制定法

(1)宪法中有关民事方面的规范

(2)民事法律

(3)民事法规

(4)地方性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5)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穗神键范

(6)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7)国际条约中的民事规范

2.习惯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单选、简答、论述】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单选、简答】

  我国《民法总则》以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为标准,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包括18周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凡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只要不是精神病人,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未满8周岁以下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猜巧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四)普通合伙【案例分析】

1.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单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3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瞎饥平均分配、分担。

2.合伙债务的承担【单选】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单选、案例】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强制性规定。此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退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单选、案例分析】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六)表见代理【简答、单选】

1.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因而依法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制度。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①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②须客观上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③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④须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单选】

  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在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受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民事行为的约束,承受无权代理行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进行抗辩。

(七)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单选、案例分析】

  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变动,在公示方法上,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通过登记予以公示,动产物权变动必须通过交付予以公示。

1.动产交付

(1)动产交付的概念及效力

  交付,即移转占有。动产交付,即动产占有人将该动产移转于他人占有的行为。

  我国《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动产交付的类型

  动产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两种类型。

  现实交付,即动产占有的现实移转。

  观念交付是对现实交付的变通方法,主要包括:。

  ①简易交付。

  《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简易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保管、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②指示交付。

  《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③占有改定。

  《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2.不动产登记

  我国《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物权的类型【单选、简答】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三种物权的类型,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权;质权;留置权。

(九)善意取得【案例分析、单选】

1.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善意取得所有权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标的物为依法可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②让与人对所让与的标的物无处分权。

  ③标的物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⑤转让行为必须完成了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要求。

2.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①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②受让标的物原有权利消灭。

  ③无处分权人对原所有权人负赔偿责任。

(十)留置权【案例分析、单选、简答】

1.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权的客体以动产为限,不得留置不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所以,留置权是动产物权。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

2.留置权的取得【简答】

  留置权取得的法定条件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

(1)积极要件

  ①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③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2)消极要件

  ①留置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②留置不得违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③留置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

  ④留置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例如,在洪水暴发之时,不得为了收取运费而留置救灾物资;不得为了收取修理费而留置残疾人的假肢。

(十一)债的发生原因【单选、简答、论述】

1.合同

2.侵权行为

3.无因管理【简答】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

①管理他人事务

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管理

③管理人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4.不当得利【单选、案例分析】

不当得利的构成有以下四个要件:

①须一方获得利益

②须他方受到损失

③须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④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

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题型及分值分布

民法(专升本)

试卷题型和分值: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三、论述题39小题,共20分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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