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有哪些变化?

作者:何歌珧时间:2023-07-28 17:53:06

导读:" 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有哪些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艺术教育的重视,广东海洋大学决定对2023年的艺术类招生章程进行一些调整。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变化: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范围扩大:广东海洋大学可能会增加新的艺术类专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艺术市场需求。可能"

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有哪些变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艺术教育的重视,广东海洋大学决定对2023年的艺术类招生章程进行一些调整。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变化:

  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范围扩大:广东海洋大学可能会增加新的艺术类专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艺术市场需求。可能会增设舞蹈、戏剧、电影制作等专业方向。

  2.艺术类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除了原有的专业考试,可能会增加综合素质测试,以全面评估考生的艺术才华、创造力和综合能力。这可能包括口试、面试、作品展示等。

  3.艺术类招生的分数权重调整:考虑到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广东海洋大学可能会对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成绩的权重进行调整。艺术类成绩可能会占据更大的比例。

  4.艺术类招生的面向地区扩大:广东海洋大学可能会将艺术类招生面向更广泛的地区,吸引更多有艺术天赋和潜力的考生。

  5.艺术类招生的招生计划增加:为了满足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广东海洋大学可能会增加艺术类招生计划,为更多有艺术梦想的学生提供机会。

  6.艺术类招生的奖学金设置:广东海洋大学可能会设立专门的艺术类奖学金,鼓励优秀的艺术生在学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7.艺术类招生的培养模式创新:广东海洋大学可能会通过与相关艺术机构合作,为艺术类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专业指导,培养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请注意,以上变化只是猜测,具体的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的变化可能还有其他内容。读者需要等待相关官方公告来获取准确的信息。

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

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山神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10566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邮政编码:524088

  第十二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与普通类招生委员会为同一机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及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参照生源省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七条艺术类招生专业范围:202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美术类和非美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包逗消亏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4个专业,非美术类专业包括音乐学、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4个专业。

第五章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第十九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规定计划投放时,必须分艺术文理(历史、物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只招收艺术文(历史),规定计划不分艺术文理(历史、物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则文理(历史、物理)兼招。

  第二十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要求,凡规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才能报考的,考生必须持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生高考报名的艺术类型与报我校专业所属类型必须一致,不准跨类型考试。

第六章专业考桥基试报考方法

  第二十一条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专业考试报考方法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要求进行。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分相同的按排位先后录取,分数相同且无排位的,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投档至本校的非广东省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50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四种动态排名方式之一作为录取排序综合成绩,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具体以当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符合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新生入校需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具体操作实施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校实施学分制收费,报到注册前,先按通知缴纳专业学费;回校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学生公寓住宿费900-1700元/学年(最终以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入住宿舍收费价格为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设立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设立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当年考入的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一年级新生可申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五)设立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六)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工作,获取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七)设立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目前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30%,奖学金等级为一、二、三等。

  (八)设立社会类奖助学金。主要是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资在学校设立的各类金额不等的专项奖助学金。

  (九)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发放一定的一次性临时性资助。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群众对招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联系人:吕老师

监督电话:0759-2383146

传真:0759-2383145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2396115

传真:0759-2383182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授权广东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消让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根据各省(直辖市、拿银局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分相同的按排位先后录取,分数相同且无排位的,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投档至本校的非广东省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50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四种动态排名方搏含式之一作为录取排序综合成绩,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具体以当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符合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新生入校需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具体操作实施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_百度知 ...

【#艺术高考#导语】考网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的要求,特制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哪饥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报名

  第二条报考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下称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第三条报考办法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我省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具体报名配缓渣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有关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的形式。

  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类别确定;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播音与主持类(普通话)专业统考、播音与主持类(粤语)专业统考两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

    省统考涵盖的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附件1),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拟参加校考的考生,若无法确定所报考校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应先咨询拟报考院校,并知晓属于哪类省统考。

    若考生已填报省统考,报名系统会自动默认校考信息;若考生仅报考省统考未涵盖的校考专业,需考生个人自行勾选艺术类校考信息点。

    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考生未填报省统考类别或勾选校考信息点的,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四条省统考报名

    报考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12日至17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省统考考试费与普通高考考试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其中,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收费标准参照音乐术科统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校考报名

    报考校考的考生登录有关院校网站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见各有关院校网站通知。

    所有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资格,即高考报名时须采用艺术类考生号或者体育类考生号参加报名。

    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应明确告知我省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校考,不得接受不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还应明确告知考生本校校考专业在我省是否为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以及属于哪类省统考。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招生办)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报名资格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三章考试

  第六条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七条术科考试

  (一)省统考

    省统考考试科目和要求以《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14号)公布的为准。省统考成绩在全省通用。

  1.考试时间

    美术:2022年12月3日;

    书法:2022年12月3日;

    广播电视编导:2022年12月3日;

    播音与主持:2022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舞蹈:2022年12月28日至31日;

    音乐:2023年1月4日至14日。

  2.考点设置

    书法: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华南农业大学;

    舞蹈: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音乐: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美术考点设置在各地市,具体地点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

    播音与主持考点待定,具体另文通知。

  3.成绩评定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评定。

  各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仲裁组,对成绩评定异议进行仲裁。

  美术术科统考评卷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

  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若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将列入专家评审库“黑名单”。

  省招生办将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

    合格证发放。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专科合格线,并对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颁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合格证仅作为报考2023年省统考涵盖的本科层次专业校考的依据。

  我省将于2023年1月19日前根据省统考考试进度安排,陆续公布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及本专科合格线。

  (二)校考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对于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中国画和摄影除外)、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摄影除外)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须统一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实行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招生的,在我省招生原则上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因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需报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院校所在省份没有实施省统考的,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在我省招生的本科院校,若摄影及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符合我省统考涵盖专业的认定说明,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所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可自行组织校考的专科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

    对于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各普通高校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自行组织校考。

  1.专业申报

    根据教育部要求,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校(含面向全国招生),所有艺术类专业统一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具体上报要求按照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点设置

    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须于2022年11月26日前填写在我省设点校考申请表(附件3),并报省招生办审核。

    通过审核的院校方可在我省统一设置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和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等6个考点实施,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4)

    对于实行专业校考联考申请考点的,将优先审批、优先保障。

  在我省设点校考必须执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接受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

  (具体联系方式和要求见附件5和附件6)。

    2024年起,我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校考。

  3.考试要求

    高校有关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可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即现场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考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分),也可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

    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我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4.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拟定于2023年3月4日至6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院校应避开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具体的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5.成绩评定、上报与合格证发放

    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考生成绩。

    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校考合格证。

    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对于面向全国招生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根据院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供考生报考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和专业不适用。

  第八条考务管理

    承担术科考试的考点(包括省统考、校考,下同)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在本地本校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要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现场须进行身份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摄像(或现场录像监控),鼓励探索使用人脸等生物特征识别系统,严防*等违纪舞弊行为发生。

  每个考场需安排2名以上(含2名)的教师监考,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视频监控室设若干视频监考员。

  监考教师要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已扫描的纸质答卷保存期为成绩公布后6个月;未扫描的纸质答卷、电子扫描答卷、音视频材料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4年,以备复查。

    院校招生部门和校考考点要高度重视校考的考务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切实认真履职尽责,重点防范和打击考生冒名顶替、场内交换答卷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坚决制止校考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范、无序的问题。

    各有关地级市招生办要加强对属地高校校考考点的指导和监管,派出督查组到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考点,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具体要求见附件7)

  第九条违规违纪处理

    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统考、校考等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均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严肃处理,并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普通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8)等相关规定取消其普通高考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暂停普通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招生院校要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四章招生

  第十条招生类别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考、校考、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 校”)和统考合格四种类别。

  第十一条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各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前公布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高校应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和考核方式、方法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不得擅自更改已向社会公布的考核、录取原则和方案。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

  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二条计划编制

    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各高校可根据术科考试类别划分专业组,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分统考、校考、“统 校”和统考合格四种类别,分专业申报)。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此类院校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院校应在2023年5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各高校编制生源计划时,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的,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考试科类,学校不得组织校考),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得低于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纳入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范畴。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

    艺术类统考本专科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 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其他艺术类院校“统 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第五章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 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统 校”、统考合格和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统考 校考”、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报考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 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中,同批次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兼报。

  第十五条划线规则

    实行省统考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分子科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分子科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校考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招生计划情况,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统考合格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校考文化课分数线,省术科统考分应达到相应术科类别的省统考本科合格线。

  第十六条投档分数排序

    音乐类、书法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 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 术科统考成绩×2.5×40%。

  第十七条投档规则

    (一)实行统考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分数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二)实行“统 校”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术科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三)实行统考合格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术科统考成绩合格、符合院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四)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课总成绩上线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第十八条录取办法

    在省招生办投出的考生档案中,由院校根据有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自主、择优录取。

  第六章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各级考试招生部门和普通高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工作要求,加强对艺术类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广大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加平等竞争,切实提高艺术类考试招生的信誉度和社会美誉度。

    第二十条艺术类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艺术类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设立的校考考点,要积极配合相关招生院校做好艺术类校考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对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批准,擅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我省一律不予承认,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处理。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实施,如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和省的新规定执行。

  1.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涵盖的专业认定说明

  2.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院校在广东设置校考考点申请表

  4.广东省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5.省外院校在广东设置校考考点管理规定

  6.校考考点和招生院校管理职责

  7.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原文标题: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广东海洋大学223年的本科生招生指标如何

哈喽!作为一位广东海洋大学的毕业学姐,当然要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学校的2023年本科生招生指标啦!

  首先,我要说的是,我们学校可是一所以海洋为特色、以工为主,融合人文、管理、理工等多学科优势的综合性大学哦!每年的招生计划都非常优秀,为广大学子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专业选择。

  今年的招生计划也不例外腊段,我们招收多名本科裂局御生,其中包括理、工、文、管等多肆岩个专业方向。或许有小伙伴们对于“海洋”这个词有些疑惑,其实除了海洋科学与技术专业外,我们学校还开设了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等与海洋不太直接关联的专业哦!

  如果你对海洋有着浓厚的兴趣,那么相信我们学校会是你的不二之选。

  我们有海洋科学与技术、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为学生打造一个海洋学习、实践、探索的平台。

  在这里,你可以追寻海洋的奥秘,了解自然、保护环境、拓展视野、实践能力,开启一段不一样的大学生涯。

广东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一览表公布出炉!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及专业一览表,广东2023年艺术类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公布拟在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及专业的通知”,供广东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公腔消布拟在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及专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方便我省考生全面了解全国院校在我省艺术类校考专业情况,根据各院校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情况,现将2023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源枯予以公布(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见附件),公布内容仅供考生报考参考,具体报名方法、专业名称(含招考方向)、专业要求、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录取原则等以相关院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为准。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制订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时将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办法等相关内容在本校网站公告。

  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备案同意,高等学校不得擅自在广东区域内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校考专业不得在广东招收校考考生。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5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艺术类专业校考组考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校考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一览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完整内容点击查看: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一览表

广东海洋大学怎么样广东海洋大学介绍

  我是海大今年的毕业生,现在刚毕业。

  我来说说吧。

  广东海洋大学前身是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97年与其他学校合并成为湛江海洋大学,后来改名为广东海洋大学。

  就个人来说,我挺喜欢海大的校园环境,因为是新学校,许多建筑都很新,充满时代的气息。

  前一段时间,背景的一部连续剧(名字我没留意)到我们钟海楼取景呢。

  部分学生担任了群众演员。

  绿化景观不错,有人笑称海大是个适合拍拖的地方,著名的有蝴蝶湖,那是拍拖圣地。

  我最喜欢的是主校区的图书馆。

  大学四年我最经常呆的地就是图书馆。

  海大图书馆是广东第二大,藏书丰富,很新很齐全。

  在这四年,我很少去书城或新华书店。

  海大另一项比较有名的是,这里的创业氛围很浓。

  另外,这里社团也搞得挺好,经常有活动。

  上个月我一初中同学过来玩,一个劲的说:“这里创业气好好哦,社团好多活动,搞得好好哦!真羡慕你们。

  ”说了有点,说说缺点吧。

  海大最大的不好是学习氛围不浓。

  其实想想也知道,创业氛围浓,学习氛围自然就差点。

  总之一句话,海大优点很明显,缺点也很突出。

  你好好考虑一下吧,下面是官方的资料介绍,好好看看。

  希望能帮到你。

  广东海洋大学(原名湛江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应用学科见长,兼有基础理论学科的多科性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2007年学校被友租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35年的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她是广东现代海洋水产教育的发端,至今已有73年的办学历史,培养了7万多名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成为促进南海经济开发和濒海区域经济社会并早发展的重要力量。

  学校分三个校区(不含寸金学院校区):主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主校区位于湛江市西郊世界地质公园—湖光岩风景区旁,依山面海,环境优美,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设有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农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海学院、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中歌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寸金学院(独立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0个,高职高专专业2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点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

  设有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广东省水产经济动物病原生物学及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教育厅)水产品深加工重点实验室、珍珠研究所、海洋经济研究所、南海海洋环境研究所、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等18个科研机构。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

  校园占地4911亩。

  教学楼、科技楼、图书馆、博物馆、学生公寓、空调学生食堂以及文化广场、运动场和标准游泳池等基本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校舍总建筑面积达63.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76万册,教学科研设备值近1.7亿元,固定资产值约13.6亿元。

  学校有各类教学实验室63个,其中经国家资质认定的计量认证机构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

  拥有包括水生生物博物馆在内的校内外实习基地201个。

  水生生物博物馆陈列标本近3000种,为全国高校中保存水生生物标本最多的博物馆。

  学校现有教师1031人,其中教授95人,副教授269人,博士116人,硕士493人。

  进入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6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3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共7人。

  全日制在校学生共18318人(不含寸金学院),其中本科生15491人,专科生(高职)2410人,硕士研究生417人;留学生9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绝告雀11000人。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勤奋、求实、敬业、创新”的校风和重视应用研究与科技推广的优良传统。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的办学理念和“规模扩大与质量提高相结合,以质量提高为主;外延拓展与内涵充实相结合,以内涵充实为主;综合发展与强化特色相结合,以强化特色为主”的办学思路,通过优化学科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充分肯定,近几年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004年以来在“挑战杯”等各类课外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我校学生共获得国际性奖励5人次,国家级奖励84人次,省部级奖励754人次。

  2006年、2007年我校学生分别应邀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周年、香港回归十周年演出,受到了文化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高度赞扬。

  科学研究取得较大进展,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近三年,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等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81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7项,省部级项目115项,科研总经费7300万元;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53项,其中省部级15项,“华南地区对虾产业高效技术”项目获200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墨西哥湾扇贝养殖技术研究及推广”项目获2006年度国家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奖二等奖。

  对虾种苗繁育及养殖、海水名贵鱼类的种苗繁育及养殖、海水鱼类病害防治、珍珠贝的养殖及育珠技术、水产品加工与贮藏技术、海洋药物开发、杂交水稻育种等技术达到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在鱼类、对虾、珍珠等方面的一大批科研成果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南方水产业的蓬勃发展,目前仅湛江地区的海水珍珠产量就占全国的三分之二,对虾产量就占全国的六分之一。

  学校自主研发的杂交稻新品种“博Ⅱ优15”在粤、桂、琼三省区的推广面积累计超过700万亩。

  学校主办的《广东海洋大学学报》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在联合办学方面的多次成功实践引起了省内外的广泛关注。与国家歌舞团联合创办了“广东海洋大学中歌艺术学院”,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联合成立了“广东海洋大学WTO研究中心”,前者被全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原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教授誉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创新。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海峡两岸另两所海洋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和台湾海洋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

  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

  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为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我国未来的发展必将更加倚重海洋。

  南海占我国海洋国土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海洋资源极为丰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是我国21世纪最重要的资源接替地,是中华民族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最重要的战略高地之一。

  广东海洋大学作为我国南海之滨唯一的一所海洋大学,肩负着培养高层次海洋科技人才、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南海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使命,正紧紧抓住海洋世纪的机遇,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开拓创新,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鲜明,优势学科水平较高,与我国海洋事业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国内外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多科性海洋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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