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有哪些变动?

作者:王骞泽时间:2023-07-28 17:55:49

导读:"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湖南省属本科高校之一,每年都会根据招生需要和教育发展趋势对招生章程进行调整和变动。2021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招生章程也有了一些变动。以下是关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的变动:。1.专业设置方面的变动:-增设了新的专业:在2021年招生"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湖南省属本科高校之一,每年都会根据招生需要和教育发展趋势对招生章程进行调整和变动。

  2021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招生章程也有了一些变动。

  以下是关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的变动:。

1.专业设置方面的变动:

  -增设了新的专业:在2021年招生章程中,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增设了一些新的专业,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这些新专业可能涵盖了不同的学科领域,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文化创意等。

  -调整了部分专业设置:一些既有的专业可能会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行业的发展。这些调整可能包括专业名称的更改、专业方向的调整等。

2.录取政策方面的变动:

  -增加了招生人数:随着湖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可能会增加招生人数,以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调整了录取门槛:为了选拔更加优秀的学生,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可能会对录取门槛进行调整。这可能包括提高高考成绩要求、加大对特长生的录取比例等。

3.奖学金政策方面的变动:

  -提高奖学金金额: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和招生需求的变化,适当提高奖学金的金额,以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来就读。

  -增加奖学金名额:为了鼓励更多学生努力学习,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可能会增加奖学金的名额,以便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奖学金的资助。

4.招生宣传方面的变动:

  -加大宣传力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可能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传递学院的办学理念、专业特色等信息,以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

  -创新宣传方式: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可能会采用更加创新的宣传方式,如互联网、社交媒体等,以提高宣传的效果和覆盖面。

  总的来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的变动主要涉及专业设置、录取政策、奖学金政策和招生宣传等方面。这些变动旨在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和教育的变化趋势,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培养机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英文名称:HunanUniversity

  ofHumanities,ScienceandTechnology;国标代码:10553;湖南招生代码:4333;

    第三条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和留学生资格。

    第四条我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普通本、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队、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类别。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我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我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分省招生计划,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我校2021年面向全国除沪、港、澳、台地区的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要求和规则

    第十二条英语、商务英语和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对于实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五条调档比例: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原则上为100%。

    第十六条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各生源省份统一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所有专业的术科考试科目与成绩以生源省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高考术科成绩。

  如生源省份明确了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我校按照生源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份没有明确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或由高校自主确定录取规则,我校则参照执行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排序规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投档排序;如生源省份没有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我校则参照执行湖南省体育类投档排序规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第二十条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排序;如生源省份没有投档排序规则,我校则参照湖南省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即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一条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湖南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生源省份教育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参考运用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最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我校建立了奖、贷、补、助“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发放标准均以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专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六章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学校办学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487号;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电话:0738-8325377,0738-8325322;

    2、邮政编码:417000;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每年经校长审核后发布年度招生章程。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和各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关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如下: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湖南省人旦镇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和留学生资格。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模穗粗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英文名称:HunanUniversityofHumanities,ScienceandTechnology。校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487号。

  办学类型: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0553,湖南招生代码为4333。

  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族缓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专升本总招生计划500人(含免试计划53人),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详见下表,其中免试计划单列,最终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人高考好考吗?

  湖南梁轿掘人文科技学院成人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考橡核是最后的选择。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简介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坐落于娄底市,主管主办部门是湖南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国家正规公办大学。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人高考的具体专业可以点击底部咨询招生老师。

3、招生对象和条件

  (1)报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成教、成人教育、函授、成考。

  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

  考试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

  成人高考报名都是提前报名,发放教辅资料,安排复习备考,额满为止。成人高考是考生要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很简单需要填报志愿,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毕业比较容易。

  成人高考,有统一的入学考试,有最低线、投档,录取等环节,所以在成人学历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毕竟每年都有几百万的考生。如果你认为自己自考考不过,网络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参与感低,成考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

  但是——也不要觉得通过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人高考,就开始懈怠了,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学习之路其实才刚刚开始。

  成人高考真的不难!所以,放心选择成考。

  所以不论是统招的第一学历,还是成人教育的第二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

湖南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UniversityofScienceand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条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教师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分组和监察分组,分管校领导任工作分组组长,纪委书记任监察分组组长。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开展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方面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配凯码皮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三章录取要求

    第九条考生所录取专业相关文化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及格分数,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当年招生政策对考生科目成绩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

  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

  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在大学学习期间,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程。

    第十一条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所需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均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如生源省份举办了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则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考成绩;如没有举办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则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音乐学采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

  舞蹈学采用舞蹈类省级统考成绩。

  广培模唤播电视编导采用编导类省级统考成绩。

  如生源省份举办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

  如没有举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则采用音乐学、舞蹈学省级统考成绩。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按政策享受的加分,承认按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等依据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湖南科技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为满足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162cm(含162cm)以上,女生153cm(含153cm)以上。

    为满足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报考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168cm(含168cm)以上,女生158cm(含158cm)以上。

    为满足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175cm(含175cm)至185cm(含185cm),女生163cm(含163cm)至175cm(含175cm),同时满足《湖南科技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对应届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九条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选拔人才。

    高考改革省份(湖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湖北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退。

    其他省份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退。

    第二十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不设置分数级差。

  考生分科类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当考生的专业志愿(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录取具体情况,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音乐类(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美术类、舞蹈类(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编导类、摄影摄像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六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总分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同时报考美术类五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第二十条之规定。

    第二十二条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的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在总分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学校按照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总分低且录取满额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以后的名单为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

  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发现在考试或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有完整的奖、勤、助、贷、缓、减、免、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除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国家资助项目外,学校每年还从单位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作为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用于设立校级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级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积极争取社会捐助,设立各类专项奖助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湖南科技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及湖南省文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招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202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收费标准是多少?学制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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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如何?硕士研究生学费是多少?

学习方式与年限:

  (一)学习方式: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学习年限:我校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

  我校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冲羡生,按2.5年收取,共计收费25000元。

  如有变动,按喊如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住宿费用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按照实际住宿年限收取。

(二)奖助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39号)的规定,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学校针对全郑判启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3.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6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不低于200元/月的岗位津贴。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元/月的助研津贴。

6.贫困学生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研究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资助两学年。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现金补贴1000元-5000元,补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发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7.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学校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办理申报手续,评审合格,均可获得经费资助,根据立项类别,资助额度为2000-30000元。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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