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的第二胎生育政策是什么?

作者:蓟海鸿时间:2023-07-18 20:44:19

导读:" 山东滨州是中国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也是全国第一批开展了“单独两孩”政策试点的城市之一。在滨州市实行的第二胎生育政策如下:1.执照制度:滨州市实行了计划生育执照制度,即夫妻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执照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这要求夫妻必须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审核后"

  山东滨州是中国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也是全国第一批开展了“单独两孩”政策试点的城市之一。在滨州市实行的第二胎生育政策如下:

  1.执照制度:滨州市实行了计划生育执照制度,即夫妻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执照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这要求夫妻必须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审核后才能获得执照。

  2.考核条件:滨州市对夫妻生育第二胎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夫妻双方为滨州市户籍人口;夫妻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并且符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其他要求;家庭经济状况稳定,有能力养育和教育第二个孩子。

  3.执照有效期:滨州市的计划生育执照有效期为5年,即夫妻取得计划生育执照后,可以在5年内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果超过了有效期,夫妻就需要重新申请新的计划生育执照。

  4.执照数量限制:滨州市规定每个家庭只能取得一张计划生育执照,即每个夫妻只能生育一个第二孩子。这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保障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5.奖励政策:为了鼓励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滨州市还出台了相关的奖励政策。

  具体奖励内容包括:生育津贴、教育资金补贴、医疗费用补贴等。

  这些奖励政策旨在减轻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经济负担,提高生育率。

  总结起来,山东滨州的第二胎生育政策主要采取了执照制度,要求夫妻取得计划生育执照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

  同时,政策还规定了生育条件、执照有效期、执照数量限制以及奖励政策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合理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22年山东生二胎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山东省人陵陪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2022山东生育政策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生育调节方面

  1.由“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适度放宽对再婚等家庭的生育子女总数的计算方式,对于“生育后死亡的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规定的子女数。

  2.删除了生育审批制度相关内容。

  3.增加关于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加强人口变动监测等内容。

二、关于奖励与社会保障

  1.增加了配偶陪产假,由“七日”修改为“不少于十五日”,增设了“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2.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由原来不同职业人群享受不同奖励标准,修改为“退休或者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或者定期领取奖励扶助金。标准以及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3.强化了对失独、伤残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增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住房困难的,优先获得住房保障”等四项具体帮扶措施。

  4.从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保险、人才等支持措施方面,增加关于推动建立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相关要求。

  5.增设了“在独生子女父母老年住院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护理假”制度。

三、在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措施上

  1.要求各级政府要构建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落实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2.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育龄妇女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实施不孕不育症诊疗。加强高龄、高危等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并实行专案管尺芹蠢理。

  3.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此外,还对“两非”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从而为三孩政策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首启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

  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生育证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二)具有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山东省生二胎奖励和社会保障政策

  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可以享有相应的奖励和社会保障。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雹拍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袜肆液)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第二十七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告物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

  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山东计划生育政策2021

  法律分析:《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

  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和差早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生育证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二)具有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唤雀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庆吵门审批。

  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生育二胎的政策是什么

  山东省计生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除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三)曾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五)夫妻双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公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六)夫妻一方从事海外、圆汪蚂远洋捕劳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一个女孩的;(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陵嫌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橘埋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二)兄第两人一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山东二胎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2022年山东省生育津贴的新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后,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材料,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卖樱3、女职工生育津贴的申领天数包括:

(1)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剖腹产11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引、流产的42天。

4、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已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在生育医疗机构直接申领生育津贴;

  (2)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中迟丛非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特殊情旦逗况的处理办法:

1、参保单位为当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单位当年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生育津贴;

  2、女职工怀孕到分娩期间更换单位的,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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