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办法(福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条件)

作者:许老师时间:2023-03-01 21:39:17

导读:" 福州大学拥有完善的学士学位办法,为各位师生提供了全面的教育资源,以促进他们在知识上不断发展。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办法一、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

  福州大学拥有完善的学士学位办法,为各位师生提供了全面的教育资源,以促进他们在知识上不断发展。

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办法(福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条件)

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办法

  一、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作弊记录;

  5、身心健康,能正常完成学业。

  二、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

  1.《福州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院审核

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办法(福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条件) 图2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颁发学位证书

  一、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毕业: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办法(福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条件) 图3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以上者。

  三、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者。

  四、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一)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考试者;

  (二)伪造证件、证明者;

  (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四)在考试中作弊者;

  (五)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六)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其他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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