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积分入学办法将如何改动?
宝安区积分入学办法将如何改动?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教育资源的有限,宝安区的积分入学办法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有必要对积分入学办法进行改动。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增加积分项:
-在现有的积分项目基础上,可以增加一些与学生综合素质相关的项目,如体育成绩、艺术成就等。这样可以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2.调整积分权重:
-对于已有的积分项目,可以根据其重要性和影响力调整其权重。例如,学术成绩可以占据更高的权重,而其他项目可以相应降低权重,以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引入面试环节:
-在积分入学的基础上,可以增加面试环节。面试可以通过与学生和家长的交流,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兴趣、特长和个性,从而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4.建立多元化的学校选择机制:
-在宝安区建立更多的学校,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这样可以缓解学位紧张的问题,并给家长和学生更多的机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
5.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在积分入学办法中加强信息公开,向家长和学生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包括评估标准、录取规则和录取结果等。这样可以增加办法的透明度,减少争议和猜测。
6.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和家长可以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需求。学校可以通过家校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通过以上的改动,宝安区的积分入学办法可以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提高录取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改动办法时应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资源限制,确保改动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宝安区小升初积分政策2023
宝安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
2023年1月28日,宝安区教育局发布了通知,明确继续实施2020年1月21日印发的《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月21日。也就是说,宝安区2023年小一初一积分入学办法保持不变!还是沿用3年前发布的政策内容。
温馨提示:2022年起,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已取消了独生子女加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改嫌肢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核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者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深圳积分入学2023年政策
一般来说,深圳学位申请积分入学办法是要等当年完整政策出来才明确的,不过有时候也有例外。
近日,行枣宝安区教育局正式渣亏发布通知,原定于2023年1月份失效的宝安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正式延长2年有效期。
这也意味着宝安区2023年积分入学办法确定,这也是深圳首区。
也就是说,2023年以及档梁拆2024年学位申请,宝安区还是按照现行积分入学办法来。
(如有微调,则以最新的为准)。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2022年宝安区小学录取积分
180分。
根据深圳宝安区小学官方网站表示,该校2022年的录取分数线为180分,相较于2021年的录取分数线175分,增加了5分。
深圳目前的积分入学录取方法有两类:
(1)直接对比积分
各项加起来的积分进行比对,由高到低录取。
(2)类别加积分
按照户籍、房产情况进行分类,先类别后积分,同类别比对积分。
也就是说:假如分1,2,3三类,学校录取时先录取1类的学生,按积分高低次序录取,1类录完还有空余学位则录取2类;假如在1类已经录满则不再录取2、3类。这也就是大家“闭神升口轿老口相传”的“先类别,后积分”。
举个例子:如果同时有1类80分和2类92分的两个同学,那么在录取过程中会优先录取1类80分的同学。
一般情况下,无论是不是按纯积分录取,类别(学位类型)都更重要。
深圳2022年小学入学新规定是以下:
一、非深户儿童
2022年及以后年份招生,《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需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括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至学位申请当年的8月31日。
2022年及之后年份提供实地居住《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瞎蠢前。
二、深户儿童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需在2022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2年4月1日前。
没有租赁凭证也可以!2023年深圳各区凭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政策全盘点...
根据目前已公布政策
深圳各区都可以
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
但是这并不等于租赁凭证取消
只能说是多了一种能申请学位的居住材料
这一点别混淆、也别被人忽悠了
如果不符合居住信息申请的条件
还是需要准备租赁凭证或其他住房材料
今天
黑喵就根据各区
2023年入学提示及2022年政策
为大家整理了各区居住信息
申请学位的相关政策要求
大家赶紧比对下自己的准备情况
罗湖、福田、宝安、
龙岗、龙华等区还没错过时间
没进行居住登记的抓紧时间呀
一、福田区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申请房锁定。
二、罗湖区
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在该住房实际居住,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不予加分:
瞎森贺★1、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磨派★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备注: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三、春袭龙华区
使用父母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网上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非深圳户籍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户籍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黑喵提示:
《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中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以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合作建房协议、房屋购买收据、房屋购买律师见证书、历史遗留回执、有房东姓名的房屋水费清单(自来水公司)或电费清单(南方电网)”等其中一项即可。
四、龙岗区
2023年,凡是以租房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租房家庭,需要按要求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租赁凭证:
(备注: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即蓝本),尚处于有效期内的租赁信息可继续使用。)
其中,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五、宝安区
1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也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2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于入学报名开始前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以此表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1、对登记时长要求:
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登记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前进行登记。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2、对租赁合同要求:
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3、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
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3)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六、南山区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学位锁定。
1、对登记时长要求:
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2、对租房合同的要求:
须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注意:这里说的租赁合同就是租房合同,不是租赁凭证)
3、登记信息需真实: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4、实际居住: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七、大鹏新区
1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须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2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下载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1、对登记时长要求: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2、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
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3)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八、光明区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居住信息登记:不能提供其他住房材料,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另外,非深户孩子家庭需要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2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九、盐田区
01
深户孩子
1请提供申请人家庭的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3年4月1日前;
深圳宝安区部分学区试行学位房制度 严控租房择校
宝安积分入学严控租房择校
据宝安区教育局信息,该区2014年的方案将在学位类型划分、排序等方面做出调整,并在部分学区试行学位房制度,以减少跨区域租房择校行为。
宝安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今年将学位类型由6类变为8类,即把2013年第三、四类租房类别,按“有房租房”与“无房租房”区分开,将购有商品房而又不在购房学区申请学位,却在其他学区通过租房申请学位的,单列出来作为一类,排序往后放,即新增第5、7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袜旦颂,并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迟历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5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7类。
原来的第6类依顺序调整为第8类。修订后的学位类型划分和排序,有助于控制通过租房进行择校的行为。
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宝安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到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就读。
宝安区从今年开始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学位房实行“一房一户”制度,即学区内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
从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
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开的,该房屋解除锁定。
锁定的房屋信息每年9月开学后更新一次。
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查询相关学校网站信息(网上搜索“**学校学位房信息”即可查询)。
涉嫌住址或证明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则不予确认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业主协助造假的,纳入征信黑名单,3年内不予确认该处房屋申请公办学位资格。
今年学位房试点学校为宝安中学、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中附小,今后将根据学位需求情况扩大试点范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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