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的多疑问词标题是什么?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高职扩招对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有何意义?
3.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是否符合教育部对于高职教育的要求?
4.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在招生政策上有何特色和创新点?
5.高职扩招是否会对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带来挑战?
6.高职扩招后,对于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7.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扩招是否会对学院的硬件设施和教学资源造成压力?
8.学院在高职扩招过程中有哪些措施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9.与其他高职院校相比,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有何特殊之处?
10.高职扩招是否会对学院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产生影响?
2021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厅祥纤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2021年开展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隶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七条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
第三章组织机宴段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委办公室组成的信访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3700元/年/生、酿酒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为4100元/年/生;住宿费650-1200元/年/生。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其中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政策按省上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
第十四条报名、志愿填报办法及缴费
(一)网上填报基础信息
1.本次扩招专项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扮仿招考机构作为报名确认点。
所有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并作为审核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的依据。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
1.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
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招生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在报名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依据招生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在符合招生高校报考条件和招生类别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志愿设置为:1所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为不服从)。
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应及时保存。
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实时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学校及专业志愿。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退役军人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
3.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
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生成考生号后赓即下载报名数据,于11月5日17:00前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身份;在岗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于11月9日12:00前将审核完毕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考机构。
2.县(市、区)招考机构在现场确认阶段负责审核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户籍等基础信息,审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四)现场确认
1.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导入身份验证管理平台,开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在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2.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2)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严禁通过翻拍或扫描照片或直接采用已有的数码照片等手段采集考生照片信息);
3.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取得报名号后,须于11月17日至11月19日12:00前登录志愿填报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第六章考试及录取
第十五条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2021年11月27日9:30—17:00,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公楼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在现场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
2.2021年11月28日9:00,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勤学楼。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等,总分350分(测试办法及流程请考生于2021年11月17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成绩查询:考生于2021年12月1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12月6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拟录取情况。
请对成绩有疑义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21年12月3日16:00前到学校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50185。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学校于2021年12月6日至10日在官网公示5天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七章免试
第十九条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人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
(一)具有本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二)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
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本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第八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
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第二十一条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单独编班,采用弹性学制、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教学模式,单独有针对性组织教学。
(二)教学总课时:不低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不低于1000学时。
第十章学籍管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二条学籍管理
(一)弹性学制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报到后,学校为其建立正式学籍,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二)学分制毕业要求
学生修满就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允许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分阶段修满学分毕业。
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学生可根据自身培训经历、职业技能水平及从业经历进行学分认证和课程学分置换。
毕业时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
(三)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经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两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
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
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一章其他事宜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
(三)咨询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0830-3150329(兼传真)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0-3150185(学校纪委办公室)
(六)学校招生代码:5172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桐羡谨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委办公室组成的信访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学院概况
第六条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学校国标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第八条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66号,邮政编码:646099。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派困校。
第十一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二条学校隶属单位:四川省经济局基和信息化厅。
第十三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等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语种要求,但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普高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职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的综合总成绩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进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配,将被调配到未录满额的其它专业。
第二十条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同时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我校2021年具体招生生源范围、专业及计划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第六章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奖助学金帮扶体系。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项目,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奖助额14000余元。
奖助学金可覆盖全校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第二十六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入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给予每月生活补助。
第七章监督、申诉、咨询
第二十七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830-3150185。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3150329(兼传真)
招生咨询QQ:913113502(龙老师);3190785388(申老师);3498458443(范老师);2979331505(罗老师);3161661896(何老师);2141347821(伍老师);1358441445(陈老师)
联系人:罗老师何老师龙老师
邮政编码:646099
专业咨询电话:
川酒学院:13982728009
应用化工学院:18783050388
机械工程学院:18783038066
智能制造学院:18783057388
经济管理学院:18783037966
数字经济学院:18783058366
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18783051288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乎纳计划
二、报考对象
(一)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专业,2021年我校面向三个高职扩招类别招生。
1、面向退役军人招生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市场营销、应用电子技术、社会体育、数控技术。
2、面向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
3、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兄顷派基层农技人员招生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市场营销、应用电子技术、社会体育、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旅游管理。
其中:我校与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面向遂宁市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计划羡贺招生200名,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4个专业录取入学后,经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享受学费减免资助。
定向培养一批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农业机械维修与应用、村镇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61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邮编:401228)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学校占地638亩,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
孙镇具备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有校内实训基地40余个,实验实训设备价值7000余万元,实训场地6万余平方米,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训实习所需,被中国石化联合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评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
依托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100余个。
学校图书馆藏书近60万册,数字资源超过15T,斥资3000余万元打造智慧校园。
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质量检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自动化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8个二级院系及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军事体育工作部等教学部门、单位。
学校现有招生专业36个,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广西、西藏、甘肃、青海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人。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孝凯笑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四章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
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巧含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
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
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
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专项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9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80分计。
第十九条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
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
第二十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8188601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邮编:401228)
招生部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招生电话:023-81886088、81886099
第三十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今年高职扩招问题
1、先说下大环境:高职扩招是国家政策,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和提升国民技能技术水平,说通俗点就是:国家现在很缺各类技术性人才,而高职院校就是国家“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主要摇篮。
2、再说下扩招难度:首先要告诉你,报名高职扩招后,都是昌兄由学校自主出题,自主录取,难度系数会高低不同,但我们可以一起分析一下:其一,国家要求扩招100W,分摊各个高职学校去也有很多的名额,绝大部分学校都无法满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所以你可以认为,入学门槛肯定是有的,但不会很高;其二,这次扩招的对象有普通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年龄跨度是17~45岁,所以你也可以认为,入学门槛会有一个中间值,你作为正儿八经的中专毕业生,多少是在中间值上面的。
3、最后和你交流下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A/先要明确报名的逻辑顺序:我觉得应该是先知道自己需要梁禅什么专业,再确定学校。比如你是想学习技术,那么就找到自己意向学习的技术类别,再去看哪些学校有这个专业;
B/确定好了专业和学校之后,再来分析下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经济条件可以,可以选择环境好和硬件条件好的学校,毕竟费用高一些,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选择硬件好点的学校,费用也能接收;
C/看清学校的招生章程,几乎所有的学校的专业都分“全日制(在校)” “耐渣袭弹性学制(不在校)”,你才中专毕业几年,预估只有22岁前后,一般的在17~25岁的学生建议选择全日制在校学习,技能在校学校技能,学费还可以分年交,也能认识很多人脉。
D/还要注意:高职院校一般都会协助学生提出的助学贷款申请,其他待遇(如奖学金等)也都要了解一下。
综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1年西南科技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西南科技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1〕4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南科技渣枝扰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搭滑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报考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已参加2021年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第八条2021年学校高职扩招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如旦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为准;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就读地点为西山校区。
第四章入学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地点
已通过网上志愿填报、资格审核并现场确认成功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11月17-20日12:00,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受疫情影响等因素,请考生以学校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为准。我校在11月17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具体考试方案和要求。
第十条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核:考核方式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及形式后续通知,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2.考核成绩:总分350分。
注意:考生参加考核时须现场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核。准考证打印详见招生网相关考试通知。
第十一条成绩查询方式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拟录取:
(1)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线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测试科目序号小分成绩优先录取)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免试名额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若免试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则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12月5日公布,6日起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3.录取:公示无异议学生名单上报四川教育考试院,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我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我校公章后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第五章新生入学、学习形式及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
1.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新生报到须知》要求和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身体条件不适合学校专业就读要求的学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
4.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新生报到时间两周内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校因材施教,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平时学习和集中教学等方式满足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开展教学和考核评价。
学校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
各专业教学总课时不低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法律事务专业每生每年444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4920元。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
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学籍管理。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不得转学。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
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学生在校期间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70%及以上,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第六章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疫情防控遵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2.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3.咨询电话:0816-6089071
4.监督电话:0816-608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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