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多少人可以报名?

作者:仇鸿辰时间:2023-07-27 14:02:16

导读:" 2022年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已经发布。以下是关于该公告的一些重要信息和解决方案:1.报名人数限制-根据公告要求,本次招聘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应聘者,没有具体的报名人数限制,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2.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5月1"

  2022年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已经发布。以下是关于该公告的一些重要信息和解决方案:

1.报名人数限制

  -根据公告要求,本次招聘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应聘者,没有具体的报名人数限制,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登录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招聘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

  -笔试内容:根据公告要求,笔试主要涉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面试时间和地点也将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理念以及与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4.体检和资格审核

  -笔试和面试合格的应聘者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资格审核包括对应聘者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进行核实。

5.最终录用名额和公示

  -最终录用名额将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告中并未具体说明。

  -录用结果将在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通过以上的有序列表,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2022年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相关信息和解决方案。

2022年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80人】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8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穗戚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派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15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三、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0日,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5-86367819。

    (三)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视网上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地点一般设在省内外师范高校或南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名后扫描)。

  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2.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直接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交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说明,但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书》(附件4)。

    4.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5.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6.在职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由南安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提供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活动中,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1.考生根据随机抽取的南安市现行高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5分钟);

    2.考生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以内);

    3.考生回答指定问题(时间为3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考试成绩=片段教学×90% 回答问题成绩×10%。

  评委评出的考生考试成绩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决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签约对象,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南安市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签约对象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南安市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

  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到应聘岗位。

  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

  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健康码”,“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

  报考人员出入考点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

  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教育局和南安市委编办共同组织。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6367819。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书

  5.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

  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晋江教师编制的报考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编外合帆搜枣同教师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晋江市编外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聘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坚持控制聘用总量不超原则,把好准入标准,严漏铅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二、招聘需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编制情况及工作进度严格控制好招聘人数,具体招聘需求可与各单位联系,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至2022年9月聘用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晋江市合同教师,要求聘用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2.符合2022年新聘用合同教师条件的对象。

四、招聘条件

(一)2022年新聘用合同教师

招聘条件的认定参照《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及《2022年晋江市编外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2)

  1.新聘用的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新聘的卫生保健人员有工作经验且持有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态拆1981年3月以后出生)。

  2.具备相应学历:特教、幼儿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小学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中学、职校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卫生保健人员要求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对口。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其中,特殊教育的学前教育教师以及小学各学科教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公办教师和小学各相应学科公办教师专业要求执行;对毕业专业为“教育学类”的应聘对象,可以按其专业方向并取得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

  4.合同教师应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应聘完中校或中职文化课合同教师应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校合同教师可放宽至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合同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7.职业教育文化课教师参照中学教师资格岗位条件执行;专业课新聘对象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8.卫生保健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2022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

(二)聘用期满合同教师

  2022年8月聘用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如受聘原聘用学科岗位的(包括不同单位同学科岗位,如原聘用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现仍受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可直接予以续聘;如受聘其他学科岗位,要求具备新聘用合同教师招聘条件。

五、招聘办法

  具体招聘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原则上,各单位如有需求,应优先聘用招聘对象中的第1类对象。

  各单位招聘合同教师按以下程序:。

  (一)续聘本单位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合同教师;

  (二)聘任外单位调入的合同教师;

  (三)发布学校招聘公告;

  (四)公开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五)统一考试;

  (六)组织体检及考察;

  (七)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送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八)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核,公示招聘结果;

  (九)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除第(八)项外的其余各环节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其中:统一考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必须体现具体成绩;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晋江市内市级医院(市医院、中医院、第二医院<安海医院>、晋南医院)进行,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8月26日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求职:①《2022年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镇级综治证明(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合同教师待遇

  1.合同教师的基本工资、季度及年度绩效奖励金等按《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关于实行合同教师分级管理等级考评的意见》执行,奖金及津补贴由各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规定发放,聘用单位为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2.合同教师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班主任绩效奖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在请假、评优评先、名师推荐、培训培养、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职称评聘等方面和公办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3.实行教师缺额经费包干的学校,合同教师工资待遇由学校自行制定,在招聘时向合同教师明确。

七、其他事项

  1.合同教师聘用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后送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最终以市教育局复审结果为准。

  2.用人单位和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其中首签合同采用固定期合同,一般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

  3.合同教师在合同期内的跨单位流动按市教育局当年教职工调动工作意见执行,其中基层小学、幼儿园的合同教师可由所在教委(育)办统筹在所属镇(街道)内各校(园)间流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合同教师,如果到本市其他单位应聘的,按新聘合同教师标准条件进行审核和管理,其中在非暑假期间提出辞职的合同教师,当学年及下一学年度各单位不得重新聘用其为合同教师;

  4.合同期满如聘用单位或合同教师无续签合同意向的,应在8月2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另一方明确。合同期满的合同教师如应聘晋江市内其他公办学校且符合聘任条件的,经用人单位审核条件合格后,可到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调动手续。

  5.其他未明事项按《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2022年下半年福建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4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2年下半年福建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人,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8:30—2022年9月27日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4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4.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者,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2年9月21日8:30—2022年9月27日17:00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8:30—2022年9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网上申诉、说明情况。

  申诉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8:30—2022年9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下载准考证:请报考者关注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辩隐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将于考前3天开放打印。

  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另行公布。

    3.笔试暂定时间为2022年10月,笔试地点为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

  具体日期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

  具体时间、考场见准考证。

    4.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笔试加分说明见附件1。

  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8:30—17:00,办理地点为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202人事处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携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五、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所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对象,均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材料如下:

    (1)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灶脊 (2)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中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未能如实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得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六、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并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分为试讲、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面试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综合总分。

  面试考核具体办法将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暂定时间为2022年10月,面试地点为闽江学院校大学城校区。具体日期与面试考试办法一并公告。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查询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综合成绩。

  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面试成绩为准。

    2.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考生可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上查询综合成绩排名。

  八、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须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

  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4.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在截止报到日期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办理笔试加分、参加笔试需要进入校园的环节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

    2.提交入校前48小时以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属于需健康监测的人员需进行“三天两检”,且两次采样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计算时间以报告时间为准;

    3.考试当天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4.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纸质版(附件4,并如实填写,落款时间为入校当天,进入考场后提交)。

    5.如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或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以最新公告为准。

  (二)其他事项

    1.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在考点入场检测处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体温检测与材料核验、提交。

  请考生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规则,佩戴好自备口罩,有序进出考点。

    2.考生家属及车辆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到达考点。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纪律规定,安全参考、诚信参考。

  十、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2.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3.咨询电话:0591-83761116、83761776(闽江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施老师、李老师

  1.笔试加分说明

  2.岗位报名登记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8日

  2022年下半年福建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人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2022年下半年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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