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浙江金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哪些内容需要关注?

作者:解涵程时间:2023-07-28 15:39:14

导读:" 2020上半年浙江金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于近日发布,对于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人群来说,了解公告中的重要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关于该公告需要关注的内容以及解决方案:1.考试时间和地点解决方案:仔细阅读公告中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信息,并及时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可"

  2020上半年浙江金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于近日发布,对于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人群来说,了解公告中的重要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关于该公告需要关注的内容以及解决方案: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解决方案:仔细阅读公告中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信息,并及时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可以提前熟悉考点所在地的交通状况,以确保考试当天能够准时到达。

2.报名条件和材料

  解决方案:仔细阅读公告中关于报名条件和所需材料的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阅读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

3.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解决方案:了解公告中关于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的相关信息,并根据要求进行复习和准备。可以参考过往的教师资格考试题库,以了解考试的难度和考察重点。

4.考试形式和考试要求

  解决方案:了解公告中关于考试形式和考试要求的说明,以便在考试当天能够按照要求进行答题和作答。可以参加模拟考试,以熟悉考试形式和提高答题速度。

5.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解决方案:了解公告中关于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的流程和时间,以便及时了解考试成绩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关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者公告,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总之,对于准备参加浙江金华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人群来说,仔细阅读并了解公告中的重要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全面掌握相关信息,才能更好地进行备考和参加考试。

2020上半年浙江金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金华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委托下放义乌市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69号)文件精神,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金华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其中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各县(市拿衫、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详见各县(市、区)公告,其中,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的申请人员由婺城区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金华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金华市的社会人员;

    (二)在金华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所在地在金华市的普通高校(如浙江师范大学并有确认点)本届毕业班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地不在金华市的普通高校本届毕业班学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符合金华市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部队驻地在金华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政策咨询。

    5月20日-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9-82467096),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二阶段为网上申报。

    2020年6月8日至6月1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1.认定机构:全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教育局。

  2.认定机构选金华市教育局的确认点:

    ①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②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义乌市教育局新大院一号楼1905室(义乌市西城路266号);

    ③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师范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④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所属分院综合办公室;

    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扰敏做生培养办公室。

    第三阶段为体检(义乌市辖区社会考生、浙江师范大学和行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政策咨询、体检详见确认单位(学校)认定公告)。

    1.体检时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7:30空腹,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自行前往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缓衡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

  具体安排和缴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下载体检表: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附件3下载,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小2寸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体检号)于体检当天用回形针别在体检表上一并上交给医院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

    3.体检人员安排:户籍或居住地在市本级(婺城、金东、开发)、兰溪市安排在6月18日体检,其他县(市)申请人安排在6月19日体检。

    第四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1.审核时间:6月16日-6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2020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2.决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0年7月初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金华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第五阶段为送达。

    2020年7月中旬左右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咨询电话和网址: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确认点:82292115;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确认点:82297273;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婺城区教育局:82487087;

    金东区教育局:82181012;

    兰溪市教育局:8882115188920617;

    义乌市教育局:85555667;

    东阳市教育局:86924407;

    永康市教育局:87101243;

    浦江县教育局:84206560;

    武义县教育局:87626833;

    磐安县教育局:84652595。

  附件:

    1.金华市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缴费流程;

    3.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2020年春季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金华市婺城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段手:参加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社会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咨询电话:82469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戚晌实际,现将金华市婺城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包括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情况详见金华教育网公告)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金华市婺城区的社会人员;

    (二)在金华市婺城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区居住证;

    (三)所在地在金华市婺城区普通高校就读(学校设有确认点并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符合金华市婺城区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部队驻地在金华市婺城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政策咨询

    5月20日-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社会考生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82487087),也可加入婺城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咨询服务钉钉群,工作人员会全程指导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和行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政策咨询、体检详见确认单位(学校)认定公告。

  第二阶段为网上申报

    2020年6月8日至6月1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温馨提醒:

    1.婺城区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3.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第三阶段为体检

    1.体检时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7:30—8:00报到,空腹,社会考生自行前往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基地门诊部七握仔嫌楼(金华市婺城区胜利街342号)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

  具体安排和缴费详见附件1。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下载体检表:体检表下载附件2,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电话号码、体检号等七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证件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资格种类 体检号)于体检当天用回形针别在体检表上一并上交给医院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

    3.体检人员安排: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安排在6月18日体检,认定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安排在6月19日体检。

  第四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1.审核时间:6月16日-6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2020年上半年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2.决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0年7月初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教育局板块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第五阶段为送达

    2020年7月上旬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四、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0579-82487087

  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doc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附件3: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doc

2021年上半年浙江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教师资格证#导语】考网从金华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上半年浙江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需要参加金华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委托下放义乌市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69号)文件精神,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金华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其中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裂答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详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物源裤其中,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的申请人员由婺城区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在金华市的中国公民。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3.部队驻地在金华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金华市内普通高校就读(学校设有确认点并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罩简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四、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政策咨询。

    4月1日-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9-82467096),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二阶段为网上申报。

    社会考生:2021年4月12日至4月2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和行知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温馨提醒:

    1.选择认定机构:全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

    ①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②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义乌市西城路266号;

    ③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师范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所属分院综合办公室;

    5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4.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第三阶段为体检(义乌市辖区社会考生、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的政策咨询、体检详见确认单位(学校)认定公告)。

    1.体检时间:4月29日-4月30日,上午7:30空腹,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自行前往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

  具体安排和缴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下载体检表: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附件3下载,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证件照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体检号)于体检报到时交给在中医院3楼转弯处工作人员,照片将用于教师资格证。

    3.体检人员安排:户籍或居住地在市本级(婺城、金东、开发)、兰溪市安排在4月29日体检,其他县市申请人安排在4月30日体检。

    第四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1.审核时间:4月26日-5月10日。

  申请人于4月25日前提交电子材料。

  2021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2.认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1年6月上旬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金华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第五阶段为送达。

    2021年6月中下旬左右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免费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3.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82467096;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确认点:82292115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确认点:82291186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婺城区教育局:82487087;

    金东区教育局:82181012;

    兰溪市教育局:8882115188920617;

    义乌市教育局:85512102;

    东阳市教育局:86924407;

    永康市教育局:87101243;

    浦江县教育局:84206560;

    武义县教育局:87626833;

    磐安县教育局:84652595。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缴费流程。

    3.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金华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调整浙江金华2022年上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的公告

  一、体检时间、地点和流程安排

    1.户籍或居住地在市区(婺城、金东、开发)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4月28日—5月25日(上午8:00-9:30);地点: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四楼;体检方式及流程:预约体检,初定4月27日起开始预约,节假日不预约,每天开放10人,以医院预约时间为准,登录金华市中医医院公众号改成关注金华市中医医院公众号-信息查询-体检中心-注册后登录-单位预约-立即预约-选择体检时间-选择套餐-提交进行预约。

  体检表格自行下载,预约体检当日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扫码缴费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咨询电话:0579-82136716。

    2.户籍或居住地在兰溪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5月11日-13日上午;地点:兰溪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康复楼二楼)。

  体检方式及流程:预约体检,预约电话:0579-88901010。

  体检表格自行下载,预约体检当日缴费后凭收费收据和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张三 高中 体检号)。

    3.户籍或居住地在东阳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5月迟岩判6日上午7:30开始;地点:东阳市妇幼保健院(吴宁东路40号)新保健码改楼七楼体检中心;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联系人:楼婷婷;咨询电话:86092828。

    4.户籍或居住地在永康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4月29日上午6:30-8:00开始;地点:永康医院(胜利街前花园2号)体检中心;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体检号于体检当天领取)。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联系人:邹军;咨询电话:87101243。

    5.户籍或居住地在浦江的考生。

  体检枣谨时间:暂定5月5日—至5月7日,每天上午7点30分开始;地点:浦江县中医院体检中心((浦江县浦阳街道新华西路1号)。

  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联系人:赵医生,咨询电话:0579-84133007。

    6.户籍或居住地在武义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5月5日—至5月7日,每天上午8:00开始(空腹);地点:武义县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川北路11号)。

  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咨询电话:87676286或87676002。

    7.户籍或居住地在磐安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4月29日,上午7:30开始(空腹);地点:磐安县人民医院六楼体检中心(磐安县安文镇螺山路1号)。

  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咨询电话:84652828或84681111。

  二、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1.体检人员要求。

  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自行提前前往核酸检测)的可参加本次体检。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体检:两码不正常的;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可用手机查询核酸结果)的;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经有效健康管理的;有发热、鼻塞、咳嗽等症状者。

    2.体检费用。

  体检费按各地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

  申请人请在本次调整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认定申请。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

2020年上半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对象:

  为保证我区教师资格管理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申请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逗州1、瓯海区户籍;

    2、有效期内的瓯海辖区居住证;

    3、在瓯海辖区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其余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三)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四)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不得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和棚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山棚蔽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认定范围

    瓯海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7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现场确认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区政务服务中心60、61窗口)。

  3.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要求,自本次认定工作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

  新版申请表取消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息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

  认定机构应在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一年内对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体检和认定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审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于7月13日至14日错时(因疫情影响,按短信通知的规定时间)到瓯海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五、收费说明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2020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等。

(二)具备条件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无犯罪记录、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政策和相关考试安排等事项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

  内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理论课笔试,取得笔试合格证明。

  各省份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的,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在此特别提醒的是:已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的省份中,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握闹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申报(有特别规定的省份,按照本省份发布的报名网址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应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个人承诺书;

(6)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

  (7)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凡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与相关业务网站进行电子比对成功的信息(包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等),现场确认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未能通过比对的相关信息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纸质材料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备核查。

(四)网上申报

  使用中国教师资格友陵网进行申报的,请点击网站右侧上部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登录和认定报名。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

  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材料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段告罩限期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实践能力测试(仅限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份)

  内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理论课笔试合格的,在现场确认完成后,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面试、试讲”)。

(七)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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