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是什么?

作者:吴运达时间:2023-07-28 15:39:17

导读:" 2020年春季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是指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发布的一项公告,旨在对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工作,并为教师提供参考和指导。以下是关于该公告的解决方案:1.了解资格认定的时间和地点:-查看公告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保及时参与资格认定工作。-可以"

  2020年春季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是指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发布的一项公告,旨在对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工作,并为教师提供参考和指导。

以下是关于该公告的解决方案:

1.了解资格认定的时间和地点:

  -查看公告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保及时参与资格认定工作。

  -可以关注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或社交媒体平台,了解最新的资格认定信息。

2.准备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准备和整理好所需的证件、学历、职称等材料。

  -如有需要,可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教育局,了解具体的材料要求。

3.参加资格认定考试:

  -准备好相关考试内容,复习相关知识。

  -可以参加一些模拟考试,提高自己的考试水平。

  -注意考试时间和地点,提前做好准备。

4.提交申请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教育局。

  -注意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避免申请被退回或延误。

5.等待结果:

  -在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等待教育局的审核结果。

  -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教育局咨询申请进度。

6.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教育局:

  -如果在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教育局或相关部门咨询。

  -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完成资格认定工作。

  通过以上的解决方案,教师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参与2020年春季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2020年春季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金华市婺城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段手:参加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社会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咨询电话:82469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戚晌实际,现将金华市婺城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包括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情况详见金华教育网公告)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金华市婺城区的社会人员;

    (二)在金华市婺城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区居住证;

    (三)所在地在金华市婺城区普通高校就读(学校设有确认点并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符合金华市婺城区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部队驻地在金华市婺城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政策咨询

    5月20日-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社会考生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82487087),也可加入婺城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咨询服务钉钉群,工作人员会全程指导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和行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政策咨询、体检详见确认单位(学校)认定公告。

  第二阶段为网上申报

    2020年6月8日至6月1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温馨提醒:

    1.婺城区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3.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第三阶段为体检

    1.体检时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7:30—8:00报到,空腹,社会考生自行前往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基地门诊部七握仔嫌楼(金华市婺城区胜利街342号)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

  具体安排和缴费详见附件1。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下载体检表:体检表下载附件2,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电话号码、体检号等七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证件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资格种类 体检号)于体检当天用回形针别在体检表上一并上交给医院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

    3.体检人员安排: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安排在6月18日体检,认定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安排在6月19日体检。

  第四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1.审核时间:6月16日-6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2020年上半年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2.决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0年7月初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教育局板块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第五阶段为送达

    2020年7月上旬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四、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0579-82487087

  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doc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附件3: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doc

2020上半年浙江金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金华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委托下放义乌市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69号)文件精神,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金华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其中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各县(市拿衫、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详见各县(市、区)公告,其中,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的申请人员由婺城区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金华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金华市的社会人员;

    (二)在金华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所在地在金华市的普通高校(如浙江师范大学并有确认点)本届毕业班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地不在金华市的普通高校本届毕业班学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符合金华市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部队驻地在金华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政策咨询。

    5月20日-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9-82467096),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二阶段为网上申报。

    2020年6月8日至6月1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1.认定机构:全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教育局。

  2.认定机构选金华市教育局的确认点:

    ①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②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义乌市教育局新大院一号楼1905室(义乌市西城路266号);

    ③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师范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④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所属分院综合办公室;

    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扰敏做生培养办公室。

    第三阶段为体检(义乌市辖区社会考生、浙江师范大学和行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政策咨询、体检详见确认单位(学校)认定公告)。

    1.体检时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7:30空腹,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自行前往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缓衡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

  具体安排和缴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下载体检表: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附件3下载,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小2寸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体检号)于体检当天用回形针别在体检表上一并上交给医院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

    3.体检人员安排:户籍或居住地在市本级(婺城、金东、开发)、兰溪市安排在6月18日体检,其他县(市)申请人安排在6月19日体检。

    第四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1.审核时间:6月16日-6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2020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2.决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0年7月初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金华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第五阶段为送达。

    2020年7月中旬左右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咨询电话和网址: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确认点:82292115;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确认点:82297273;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婺城区教育局:82487087;

    金东区教育局:82181012;

    兰溪市教育局:8882115188920617;

    义乌市教育局:85555667;

    东阳市教育局:86924407;

    永康市教育局:87101243;

    浦江县教育局:84206560;

    武义县教育局:87626833;

    磐安县教育局:84652595。

  附件:

    1.金华市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缴费流程;

    3.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2021年上半年浙江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教师资格证#导语】考网从金华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上半年浙江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需要参加金华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委托下放义乌市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69号)文件精神,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金华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其中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裂答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详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物源裤其中,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的申请人员由婺城区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在金华市的中国公民。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3.部队驻地在金华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金华市内普通高校就读(学校设有确认点并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罩简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四、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政策咨询。

    4月1日-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9-82467096),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二阶段为网上申报。

    社会考生:2021年4月12日至4月2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和行知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温馨提醒:

    1.选择认定机构:全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

    ①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②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义乌市西城路266号;

    ③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师范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所属分院综合办公室;

    5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4.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第三阶段为体检(义乌市辖区社会考生、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的政策咨询、体检详见确认单位(学校)认定公告)。

    1.体检时间:4月29日-4月30日,上午7:30空腹,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自行前往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

  具体安排和缴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下载体检表: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附件3下载,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证件照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体检号)于体检报到时交给在中医院3楼转弯处工作人员,照片将用于教师资格证。

    3.体检人员安排:户籍或居住地在市本级(婺城、金东、开发)、兰溪市安排在4月29日体检,其他县市申请人安排在4月30日体检。

    第四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1.审核时间:4月26日-5月10日。

  申请人于4月25日前提交电子材料。

  2021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2.认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1年6月上旬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金华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第五阶段为送达。

    2021年6月中下旬左右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免费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3.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82467096;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确认点:82292115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确认点:82291186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婺城区教育局:82487087;

    金东区教育局:82181012;

    兰溪市教育局:8882115188920617;

    义乌市教育局:85512102;

    东阳市教育局:86924407;

    永康市教育局:87101243;

    浦江县教育局:84206560;

    武义县教育局:87626833;

    磐安县教育局:84652595。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缴费流程。

    3.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金华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2020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将在3月下旬启动

2020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将在3月下旬启动:

  二、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3月下旬以后启动。具体报名日期请问询当地教育局或届时关注本网站“资格认定”栏目各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

  三、2020年1月24-30日网站暂停开放,1月31日上午9点网站恢复正常访问。

  五、本网站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查询服务。

  您可从您的人事档案中调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查看。

  如果您没有此表或表中无证书号码,请务必联系原认定机构补历毕齐。

中国教师资格网

2020年01月17日

调整浙江金华2022年上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的公告

  一、体检时间、地点和流程安排

    1.户籍或居住地在市区(婺城、金东、开发)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4月28日—5月25日(上午8:00-9:30);地点: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四楼;体检方式及流程:预约体检,初定4月27日起开始预约,节假日不预约,每天开放10人,以医院预约时间为准,登录金华市中医医院公众号改成关注金华市中医医院公众号-信息查询-体检中心-注册后登录-单位预约-立即预约-选择体检时间-选择套餐-提交进行预约。

  体检表格自行下载,预约体检当日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扫码缴费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咨询电话:0579-82136716。

    2.户籍或居住地在兰溪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5月11日-13日上午;地点:兰溪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康复楼二楼)。

  体检方式及流程:预约体检,预约电话:0579-88901010。

  体检表格自行下载,预约体检当日缴费后凭收费收据和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张三 高中 体检号)。

    3.户籍或居住地在东阳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5月迟岩判6日上午7:30开始;地点:东阳市妇幼保健院(吴宁东路40号)新保健码改楼七楼体检中心;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联系人:楼婷婷;咨询电话:86092828。

    4.户籍或居住地在永康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4月29日上午6:30-8:00开始;地点:永康医院(胜利街前花园2号)体检中心;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体检号于体检当天领取)。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联系人:邹军;咨询电话:87101243。

    5.户籍或居住地在浦江的考生。

  体检枣谨时间:暂定5月5日—至5月7日,每天上午7点30分开始;地点:浦江县中医院体检中心((浦江县浦阳街道新华西路1号)。

  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联系人:赵医生,咨询电话:0579-84133007。

    6.户籍或居住地在武义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5月5日—至5月7日,每天上午8:00开始(空腹);地点:武义县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川北路11号)。

  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咨询电话:87676286或87676002。

    7.户籍或居住地在磐安的考生。

  体检时间:暂定4月29日,上午7:30开始(空腹);地点:磐安县人民医院六楼体检中心(磐安县安文镇螺山路1号)。

  体检方式及流程:体检表格自行下载,凭身份证在体检中心导医台确认身份,同时领取需体检项目,并交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 认定类别 体检号(例:张三 高中 体检号)。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

  咨询电话:84652828或84681111。

  二、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1.体检人员要求。

  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自行提前前往核酸检测)的可参加本次体检。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体检:两码不正常的;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可用手机查询核酸结果)的;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经有效健康管理的;有发热、鼻塞、咳嗽等症状者。

    2.体检费用。

  体检费按各地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

  申请人请在本次调整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认定申请。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

2022年下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获悉,2022年下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下半年浙江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9月下旬至11月下旬期间确定。具体受理申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查询各级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及认定对象范围。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在浙江省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在浙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五)在浙江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局指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则腊碰水平应达到二孙谈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材料提交等事项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及材料提交等具体要求,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机构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2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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