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福建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有哪些内容?

作者:何歌珧时间:2023-07-28 15:40:52

导读:" 2022年下半年福建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全体教师: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市决定于2022年下半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1.在"

2022年下半年福建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全体教师: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市决定于2022年下半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公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教师等。

  2.拟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公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教师等。

二、认定条件

  1.持有相应学历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三、认定程序

1.申报材料的准备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的审核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资格认定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实践技能等。

4.认定结果的公示

  -将认定结果公示,供申报人员查阅。

5.认定结果的通知

  -对通过认定的教师进行通知,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认定时间

  2022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资格认定资格。

  2.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3.认定结果以认定委员会的最终决定为准,不得申诉。

  希望广大教师能够积极参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教育局

日期:2022年X月X日

2022年下半年(秋季)福建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秋季)福建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郑芦念14号,见附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我市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2.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喊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哗仔以上学历;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2022年10月10日8:00-10月21日24:00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1.申请人的体检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

    2.申请人须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4.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

  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的体检医院沟通、协调工作,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顺利完成体检工作。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

    1.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统一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8日。

  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市级审核。

  2022年12月6日-8日,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经办人按规定时间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A栋3楼38号窗口办理领取证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6日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

  12月7日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

  12月8日台商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2.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认定时间(下半年认定结束时间2022年12月16日),具体现场确认、方式、体检及认定领证等事项以各县(市、区)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五、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和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2.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

    3.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申请人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三)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务必要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六)申请人自行网上打印“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备用。

  六、现场确认(认定)工作要求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教育局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点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及领取证书。注意正确选择确认点,有疑问请向相应确认点咨询。

  (一)现场确认点

  1.鲤城区教育局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打锡街157号)

  联系电话:0595-22388096

  2.丰泽区教育局

  地址: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妙云街160号)

  联系电话:0595-22508503

  3.洛江区教育局

  地址:洛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万安街道万贤街36号)

  联系电话:0595-22633310

  4.泉港区教育局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

  联系电话:0595-27726056

  5.晋江市教育局

  地址: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0595-85659607

  6.石狮市教育局

  地址:石狮市教育局(嘉禄路568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联系电话:0595-88877211、88776561

  7.南安市教育局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3区教师资格认定窗口(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95-86367817

  8.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教育局窗口(世纪大道电信大楼)

  联系电话:0595-87310812

  9.安溪县教育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教育局窗口(城厢镇二环路)

  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10.永春县教育局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595-23880266(网报)、0595-23886575(认定)

  11.德化县教育局

  地址: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浔中镇东浦口5号)

  联系电话:0595-23592012

  12.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8号窗口(滨湖南路大创商厦)

  联系电话:0595-27550922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省审改办、省数字办的部署要求,福建省教育厅形成了省、市、县教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应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体检表粘贴同版,照片注意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认定机构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整档工作要求

    (一)认定机构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二)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无法查验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表原件和照片等材料。

    申请人所提供原件复印件材料(统一用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并加盖相关审核章。

    (三)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各认定机构将上述申请人材料按专用档案袋封面的材料目录顺序整理档案,可作为认定机构行政审批服务案卷。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每人装入一个专用档案袋(封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我局认定。

  九、工作要求

    (一)各认定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开展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满足各类申请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需求。

  认定计划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各认定机构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之前,要积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通过当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落实公示(通知)制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情况核查,提升无犯罪记录核查工作时效性,避免核查后置导致发现申请人有犯罪情况纠正认定结论和回收证书困难,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三)各县(市、区)认定机构,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组织工作,保证顺利完成任务。

    (四)如遇疫情原因造成认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9日

  原文标题: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秋季)福建晋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晋江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下半年(秋季)福建晋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类申请人员: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22〕12号,见附件)转发给你橡枣们,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我市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及地址

    1.2022年10月10日8:00-10月28日24:00。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1.不再统一梁陵拆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到晋江市医院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疫情期间请注意医院相关公告)。

    2.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晋江市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3.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

  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其他事项

  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请,现场确认分类别、分学科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0月24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二)10月25日: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三)10月26日:小学语文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四)10月27日:小学数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五)10月28日:除小学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六)10月31日: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

    (七)11月1日:除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个别人员如规定时间无法到现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网上报名流程、现场汪蠢确认应携带的材料清单及整理要求等事项详见附件。

  四、现场确认地点

  地址: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0595-85659607

  晋江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22〕12号).doc

  原文标题: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福建三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三明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福建三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免试认定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三明地区的中国公民;

  (二)持有三明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三明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三明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明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受理机构及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碰穗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对象、程序等事项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燃者。申请人可通过各县(市、区)教育局联系电话或官方网站获知具体的认定时间等事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认定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30日18: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笑段卜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认定机构选择三明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如果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4.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使用帮助”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申报成功后,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体检时间内,自行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本通知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如果未在指定医院或不在体检时间内参加体检,取得的体检结果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结果由各现场确认点统一领取。

  申请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疫情防控期间受检人员应按照当地疾控中心公告安排好体检时间。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照片。

  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电子照片1份。

  电子照片规格: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

  请在纸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确认点名称、姓名和认定学科,电子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

    (3)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材料。

    ①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1份,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②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应提供《三明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在三明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三明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三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④驻明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各现场确认点统一到体检医院领取。

    (8)教师资格认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点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注意: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现场确认时间终止前补齐。

  (四)审核认定及发放证书

    现场确认结束后,各现场确认点将申请人申报相关材料提交市教育局进行审核,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现场确认点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需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入个人档案。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网报入口查询认定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按照《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附件:三明市认定机构发布信息网址、现场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及体检医院信息

  三明市教育局

  2022年9月9日

  原文标题: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福建福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福建福州教模启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要衫码仿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下半年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州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福州地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榕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其他认定要求条件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符合上述条件和认定范围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7日(含);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

  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使用帮助”中申请人使用手册。

  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网站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申请人应以已取得的学历申请教师资格。如在读硕士研究生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应以本科学历申报。

    2.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

    上述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需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未预约的申请人无法办理现场认定。

  预约方式:申请人可提前7个工作日下载并登录“闽政通”APP(选择【办事预约】-【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在预约界面中选择“市教育局”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预约(号源于每天上午8:00更新,开放数量充足,办事前24小时内无法取消)。

  现场确认地点为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417-422窗口)。

  确认起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

    (1)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应提供《福州市居住证》原件。

    (3)以福州地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身份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福州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福州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榕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前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领取函件可到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417-422窗口,联系电话0591-83349431)。

    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

  四、体检

    2022年下半年福州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委托福州市第一医院进行。

    疫情防控期受检人员须自行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注册。

  体检当日须现场生成“八闽健康码”,受检者行程经过高风险地区请暂缓安排体检。

  以上防疫要求如有调整,请以疾控中心公告为准。

    参加2022年下半年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费用:普通教师资格405元、幼儿教师资格(女,避开经期)431元、幼儿教师资格(男)405元。

  (一)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7日,使用手机扫码预约体检时间及报告领取时间:

  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名相关信息、个人健康申明

  根据提示并结合个人时间安排预约体检时间

  预约完成并确认

  截图保存预约信息

  体检当日出示体检预约凭证

    (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52号)。

  交通:地铁达道站(A出站口);公交市一医院或十四桥或好又多联信店站。

  咨询电话:0591-88306211(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三)体检流程:

    1.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福州市一医院体检中心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持体检表与身份证至前台窗口将体检类型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分为:①普通教资②幼教(女性须填写妇科知情同意书);

    3.完成拍照登记、领取指引单、缴费后到体检中心二楼各科室进行检查;

    4.全部检查结束后将含有体检数据的体检表和指引单交到体检中心一楼“收单处”;体检表格切勿带走!

    5.幼儿园教师(女)资格体检尽量避开经期,因例假无法完成幼教妇科检查项目的,须在体检表封面用铅笔标注“妇科未检”,并告知收单处工作人员,留下体检表。指引单由个人携带保管,待经期完毕后持指引单至二楼妇科补检;

    6.体检报告由个人领取,可在检后五个工作日在预约界面登录查询领取状态。

    报告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周六、周天:上午7:30至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不能领取。

    7.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

  特殊项目检查异常者,医院会直接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若体检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医院复查通知电话,受检者本人可自行前往体检中心一楼103报告组领取报告。

    (四)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五)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能将视力矫正到4.8的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6.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单位(学校)应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四)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咨询电话:0591-83349431(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

  原文标题: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福建南平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南平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福建南平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福建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福建省南平市;

    (二)南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南平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

    (四)持有在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南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南平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学历为大学本侍悉科及以上。

  (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受理)→审核认老告乎定。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体格检查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正处于孕期的申请人员,因部分项目不宜进行,建议待分娩友握后再申请认定。

    1.对象:户籍或居住地在南平市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3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时段)。

  3.体检医院(由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自行选择一家进行体检):

  ①南平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317号)

  ②南平市第二医院体检中心(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0号)

    4.携带材料: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并随带身份证。

    5.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6.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7.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8.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9.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医院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11.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体检报告结论需经主检医师签字后方可有效。

  (三)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须于10月24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周六、周日)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4区22号窗口(闽北卫校旁)现场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名无效。

  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和鉴定材料)退还申请人。

  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按序备好):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应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具体规格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中显示申请人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

    2.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户籍在南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南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就读学校所在南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制度,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交。港澳台居民应当现场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

  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并有经指定医疗机构主检医师签名的体检合格结论。

    10.委托他人办理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委托书”(附件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委托办理事宜)、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现场确认防疫须知

    ①配合防疫检查。申请人应自备口罩前往现场确认,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码”。

    ②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健康申明卡及安全书》(附件5),如《书》中有事项勾选为“是”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③现场确认前需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建议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申请人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认定机构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由南平市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等事项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为准。

    2.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密切关注防疫要求的最新公告,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本机构现场确认前及现场确认时将适时对相关工作作出调整。

    4.本公告解释权归南平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99-8832344、8810918(现场确认窗口),8636019(市一医院),5835794(市二医院)。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实名核验操作说明

  3.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4.教师资格证认定委托书

  5.健康申明卡及安全书

  南平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2日

  原文标题: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全市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2下半年教资认定流程

2022下半年教资认定流程

    2022下半年教资认定流程,教师资格证体检需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2022下半年教资认定流程。

  2022下半年教资认定流程1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一)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等。

  (二)具备条件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无犯罪记录、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政策和相关考试安排等事项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

    内蒙古、新疆、西藏自誉高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师范教育逗神类毕业生需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理论课笔试,取得笔试合格证明。

    各省份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的,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在此特别提醒的是:已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的省份中,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申报(有特别规定的省份,按照本省份发布的报名网址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应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个人承诺书;

  (6)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

    (7)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凡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与相关业务网站进行电子比对成功的信息(包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等),现场确认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未能通过比对的相关信息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纸质材料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备核查。

  (四)网上申报

    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的,请点击网站右侧上部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登录和认定报名。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山虚亏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

  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材料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限期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实践能力测试(仅限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份)

    内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理论课笔试合格的,在现场确认完成后,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面试、试讲”)。

  (七)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2022下半年教资认定流程2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体检时间应在2023年3月中下旬。

    教师资格证体检需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

    4、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工作。

    5、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全聋,不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与化学类、食品科学等相关的教学工作。

    8、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

    9、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工作。

    10、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

    11、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功能障碍。

    12、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或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13、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1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

    15、恶性肿瘤,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以及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合并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炎等)。

  2022下半年教资认定流程3

  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教资面试的成绩大约是在2023年三月上旬公布,要想真正的拿到教师资格证,还要做最后的认定。大部分的`省份一般会在春季和秋季两个时间点进行认定,也就是说一年有2次认定的机会,许多省份上半年一般会集中在3到6月份,下半年会集中到9到11月。

    要想顺利地将教师资格证拿到手,必须要注意每一次的时间点,所需条件,做到细心认真,以免错过重点而导致自己丧失拿证的机会,这真的算是得不偿失。

  22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时间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已经确定,从9月2日开始,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顺利参加10月29日的教资笔试,这是22年教资最后一次的上岸机会,幼儿园和小学考两科,中学考三科,教资笔试的单科成绩的有效期是两年。

  教师资格证的面试

    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的成绩将会在12月9日发布,对于即将要参加面试的考生来说,在笔试出成绩的当天就可以进行面试的报名,2023年教资面试的时间大约在1月7日到8日,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总体的通过率大概在60%左右,用心准备很大概率能够通过,千万不要相信“裸考流言”。

  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包括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认定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一般要求如下,具体以当地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1.学历合格,符合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学历。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语文、幼儿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即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均合格。

    4.体格检查合格。

    5.当地教资认定公告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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