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层次、学制、学习形式及学费
说明:
1.高中起点专科:
文科:语文、数学(文)、英语
理科:语文、数学(理)、英语
2.高中起点本科:
文科: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综合
理科: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综合
三、报名、考试及入学
1.报名时间:8月中下旬,继续教育学院报名(http://www.xzzsks.com.cn),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
→填写报名信息→志愿→网上缴费
9月中旬,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确认→10月中下旬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12月录取。
2.2022年秋季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后,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3.入学考试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四、入学考试科目:
文史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五、考试地点:报考学员学费缴纳
附表:录取
待遇 生 待遇 :
1、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同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2、报名地点:上海戏剧学院 学院校本部
公共服务培训学院(宝山区道志西路518号)
联系电话:0592-上海戏剧学院 022754 1390
上海海事大学培训学院学习中心
3、报名电话:到现场填写:3到上海海事大学东区东直门站1楼1室
六、详情请登陆http:://jxjy.situ.edu.cn报名。
七 联系地址:杨浦区上海路 B2241室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上海海事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全国普通高等教育资源,下设办公室、上海海事局和上海海事局四个人,
2022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搏历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文汇校区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经开校区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天马大道。
第六条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
第八条学院是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改制升格的高职学院。
2011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烂宴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跻身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并入选教育部、财政部基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全国前十),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商贸与流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体育部、美育部等16个教学院部。
专业设置立足产业急需,涵盖装备制造、电子电气、工程材料、信息技术、财经商贸、公共事业、物流管理、工民建筑、纺织染化、服装艺术等十大职业门类,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艺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1000余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依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2022年我校77个专业及方向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学校各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第十四条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调档比例: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和省级招生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确定。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3.新高考试点省份按录取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为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为特困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生2800元/年;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
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扰塌隐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
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
一般各缓厅省报考手续分两次。
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
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2022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条校址、办学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第十一条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相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实施机构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监督机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
1、制定原则学校按照规模相对稳定、重点加强“双高”“特高姿老”专业群建设、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计划分配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制定。
3、公布途径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微信推送、学校公众号等激仔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预留计划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2、志愿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者加试要求,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情况下,按缺额计划征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报考专业。
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明册汪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按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
4、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专业间招生计划。
5、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有关省、市、区招办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相关省、市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总分为基准,兼顾报考专业顺序。
第十八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
1、有关“海军士官”招生的省份,关于录取批次等问题按照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对于实行“选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语种: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无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6000元/年(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1800元/年)
住宿费标准:900元/年
第二十一条资助政策
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报到及后续管理
1、按照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均为计划内招生,持学校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予以退回。
3、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4、学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1801231;010-61801232
传真电话:010-61801335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邮政编码:100042
学校官方微信号:bgy1956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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