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潍坊医学院怎么填志愿?

作者:喻老师时间:2022-11-26 16:24:30

导读:" 1、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2、考试地点:1、在县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请登录成人高考网,网址:http://www.sdzk.cn/2、成人高考中设置手机短信验证环节,考生须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其使用将"

  1、考试时间:

成人高考潍坊医学院怎么填志愿?

  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

  1、在县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请登录成人高考网,网址:http://www.sdzk.cn/

  2、成人高考中设置手机短信验证环节,考生须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其使用将贯穿成人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信息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整个招生过程。

  3、考生上传个人资料主要指用于识别身份的考生个人照片,异地报名考生要上传居住证等图片,未满18周岁考生需上传高中同等学力毕业证书,申请投档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后,到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场所现场办理特殊考生审核手续。

  4、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必须本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任何招生院校、机构和个人不得代替考生本人报考,也不得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5、对确需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

  6、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也可在工作或居住地,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到网上填报信息结束。

  7、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8、考生本人登录公安机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9、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对确需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异地考生需满足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方可报考成人高考:

  (1)能够提供并上传报名所在地(以设区市为单位)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且只能在《居住证》发放地(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报考;

  (2)《居住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需提供并上传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及人社部门开具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居住证》于当年1月1日后过期且未及时补办的考生,需提供并上传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及过期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对确需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

潍坊医学院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潍坊医学院成人高考报名入口:山东省主管部门或潍坊市教育考试院

  潍坊医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潍坊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在潍坊市证明(潍坊市单位工作证明或潍坊市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学类和护理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潍坊医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潍坊医学院成人高考报名预计于8-9月份左右开始,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派庆若审核不通过,按院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2022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6-2602020)。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学校代码:10438。

第五条学校校址

  浮烟山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虞河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困孙、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考生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部分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限制报考。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若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

  第十二条岩尺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公布的具体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无口试要求。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普通类提前批(省属公费医学生)及普通类常规批。

  第十六条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学校按1:1的比粗枝例接受投档。

  第十七条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

  第十八条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形式告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潍坊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潍坊医学院。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招生电话:0536-8462283,8462285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潍坊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学校代码:10438。

  第四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潍坊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袜庆卖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的体检结果不符,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四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考生,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六条2020年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如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和海南省的招生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化学、生物2门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的专业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的专业有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告逗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统计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和生物医学工程;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助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和英语。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八条接受投档差扮。

  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接受投档。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九条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根据各省(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分专业录取。

  2.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八章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文件,以及《潍坊医学院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中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

  专业注册学费是针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为100元。

  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及基本毕业学分:

专业名称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基本毕业学分

法学

100

164

英语

275

157

生物医学工程

700

168

生物制药

750

166

食品质量与安全

825

163

应用心理学

975

157

统计学

600

164

生物技术

825

163

公共事业管理

1000

156

劳动与社会保障

875

161

市场营销

975

157

运动康复

775

165

临床医学

1620

229

麻醉学

1640

228

医学影像学

1780

221

口腔医学

1620

229

药学

1775

165

临床药学

1340

228

预防医学

1800

220

护理学

1675

169

护理学(贯通培养)

1800

82

助产学

1675

169

医学检验技术

1650

170

眼视光学

1700

168

康复治疗学

1700

168

医学影像技术

1775

165

卫生检验与检疫

1850

162

中药学

1725

167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标准:

类别

住宿费

安装空调

未安装空调

8人间

不带独立卫生间

650元

600元

带独立卫生间

750元

700元

6人间

不带独立卫生间

1066元

1000元

带独立卫生间

1166元

1100元

  第二十六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山东省生源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其他省(市、自治区)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信息须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迁往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邮政编码:261053电话:0536-8462283,8462285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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