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万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问题需要解答?

作者:易运海时间:2023-07-18 01: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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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万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问题需要解答?

介绍:

  2021年重庆市万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涉及到了许多家长和学生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解答的问题:

问题一:入学政策中对学生户籍的要求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学生户籍是否必须在万州区?

2.学生是否必须是万州区的常住人口?

3.学生是否必须是万州区的户口?

问题二:入学政策中对学生年龄的要求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学生是否必须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

2.学生是否可以提前或推迟入学?

问题三:入学政策中对学生就读学校的规定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学生是否可以选择就读的学校?

2.学生是否可以选择就读的班级?

3.学生是否可以就读与户籍所在地不同的学校?

问题四:入学政策中对学生入学材料的要求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学生需要准备哪些入学材料?

2.入学材料是否需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问题五:入学政策中对学生入学测试的要求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学生是否需要参加入学测试?

2.入学测试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问题六:入学政策中对特殊学生的照顾政策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学生是否可以享受特殊照顾政策?

2.特殊照顾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问题七:入学政策中对转学生的规定是什么?

解决方案:

1.转学生是否可以按照同等条件入学?

2.转学生需要提供哪些额外材料?

问题八:入学政策中对招生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学校是否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学生?

2.学校是否按照学区划分录取学生?

问题九:入学政策中对入学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入学时间是固定的还是根据学校安排?

2.学生是否可以延迟入学?

问题十:入学政策中对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解决方案:

1.家长是否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2.家长是否需要承担学生的相关费用?

  通过解答以上问题,家长和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重庆市万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为孩子的入学做好准备。

2021年重庆幼升小政策

  法律分析: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法律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明确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完善招生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的重大举措,是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遏制掐尖现象、治理培悔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的正确决策,是改革民办学校招生、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的重要部署,对依法治教、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精神实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中发〔2019〕26号文件相关规定,积极作为,完善招生衫中哗制度,规范教育秩序,着力解决招生工作或行中的顽瘴痼疾,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深入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重庆万州小升初怎么报名

  一、裤困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划片就近(相对)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1.城区学校招生。

  城区学校招生严格按“三统一”(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居住房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统一)要求招生,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限为当年5月31日及以前办毕。

  城区各小学、初中招生范围附后。

    2.农村学校招生。

  农村小学、初中按就近原则,结合属地管理、学校招生容量、入学习惯等因素,根据户籍在已经确定的范围招生。

  镇乡内有2所及以上小学(含完小、村小)招生的,中心校应向社会公布各校点招生范围并严格按确定的范围招生。

  因知纯衡学校布局调整需调整招生范围的,由区教委本着方便学生入学的原则组织相关学校协调解决。

  瀼渡学校的初中招生范围划入岩口复兴学校;三正学校初中招生范围由分水中学和三正学校共同招生;铁炉学校初中招生范围由桥亭初中和铁炉学校共同招生。

  各农村小学于毕业考试之前将本校小学毕业生名单送交招生初中学校,由初中招生学校填制《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送交相关小学,各小学负责于颁发小学毕业证书当日同时向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初中)》。

    (二)民办学校招生。

  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批准核定的办学规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招生材料须经区教委审查备案后实施。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三)残疾学生入学。

  各中小学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

  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到万州区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一人一案”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对象、流程、时间、资料及安排学校等相关入学事宜见《2020年万州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宣传资料》。

    (五)转学办理。

  城区符合“三统一”要求的小学、初中学生转学,先向接收学校提出申请,然后持签署同意转入的《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表或证明须经学搭做校招生负责人签字认定,下同)到区教委签署意见。

  学校不得擅自安排不符合“三统一”要求的学生转入,需转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区教委统一安排,违规转学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承担,区教委将加大违规招生考核扣分及查处力度。

  中加小学招生范围符合“三统一”的转学生全部转入新校区(万泉小学),校本部不再接收转学生。

  二、招生日程及材料提供

    (一)招生日程。

  各小学、初中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6月22-23日统一开展新生登记工作。

  6月30日前进一步审核新生名单,完成报名注册工作,并将新生名册上报我委基教科。

    (二)材料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划定招生范围的学校登记: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万州区鸡公岭小学天星校区入学条件

  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及清神野以前出生且未入小学,并符合“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迁移和房产证办理以2021年5月31日为截止时间】。温馨提示:凡是未在“万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的学生,学校不予报名登记。

  招生范围鸡公岭小学(白岩路)白岩路:单号从1号起至251号双号从2号起至344号止。国本路:单号从1号起至31号双号从2号起至72号止。

  初审登记答喊(一)、时间:6月26日--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温馨提示:为了瞎搏减少人员聚集,按路牌号分时段登记。

重庆指标到校政策

  法律分析:1、指标到校的书面解释就是重庆市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根据教委统招计划人数,根据初中学校班级、规格等,以一定比例招生计划分配录取名额到对应的辖区内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将统一公示。

  2、简单来说,指标到校就是区重点的保送。区重点中学按照某次成绩(或是某几次成绩)来排名,提前录取70%的学生,保送到本校高中或是本区高中,只剩30%的学生参加全市的统一中考。

  法律依据:《重庆市2021年闷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第二条6月20日起蚂并伏,公办、民办义蔽哗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2021年孩子上学政策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严格规范招生程序。

  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

  各市教育局:。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

  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

  遵循公平公正,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教育治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中小学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1.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

  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

[扩展资料]

  2.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

  设区的市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不能满足当年新生入学需求,确需跨所在城区统筹学位的,由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由市级教育态羡行政部门在本市若干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学位。

  具体招生区域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省教育厅备案。

  审批地与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的,按照审批地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规范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谨仔,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

  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随机派位均由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4.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迁入地入学,也可返回户籍地入学,但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申请入学。

  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

  省、市两级可通过组织报名信息集中核验等方式剔除重复的入学申请。

  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5.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

  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6.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各地要在正式招生前公布普通高中祥闭汪最低建档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

  各市招生部门要于9月1日开学前,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移交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7.完善指标到校政策。

  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原则上不跨县域分配指标。

  对过去实行跨县域指标到校的优质高中,从2021年秋季招生起,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暂不具备条件的,逐年降低跨县域分配比例,2021年跨县域分配比例比上年度减少30%,2024年实现县域招生。

  落实公办民办一视同仁法定要求,推动民办优质普通高中参照公办学校将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

  8.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自主招生(含特长生,下同)等特殊类型招生严格审核,严控范围。

  确需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具体类型、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特长生类型限于体育、艺术和小语种。

  坚决防止以自主招生名义争抢生源。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自主招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

  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

  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在规定的本校招生范围招生。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开展的普通高中试点班、实验班等要严格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

  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及高校园区教职工子女,按原批准的办法招生。

  9.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平台。

  2021年起,试点市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查询一律在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试点市要及时向省统一招生平台上传录取结果,以便考生查询。

  普通高中录取(包括自主招生)暂在各市招生平台上完成,但不得将招生(包括补录)权限下放至学校,条件成熟后一并纳入省统一招生平台进行。

  各市招生部门9月1日前将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0.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1.从严规范学籍管理。

  在实施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

  各市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接续学籍,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

  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

  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12.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全面保障落实到位

  13.统筹做好资源配置。

  各市要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以县为单位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

  要高度重视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强一所公办普通高中。

  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

  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14.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

  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

  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5.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

  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

  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各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2021年孩子入学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小学入学新政策1、入学年龄有调整旧政策:入学前须年满6周岁,在8月31号前,满六周岁就可以报名。而今年的新政策:入学前该学年内须年满6周岁,在此橘纤12月31号前,满六周岁就可以报名。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教育森仿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1.实施义务教育伍誉质量提升工程。

  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

  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整合建设国家中小学生网络学习平台。

  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重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降低班额标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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