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急需人才!海珠区事业单位正在招聘,你是否符合条件?
海珠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急需人才!海珠区事业单位正在招聘,你是否符合条件?
1.海珠区事业单位近日发布了一则招聘公告,宣布急需人才。此消息引起了广大求职者的关注和关心。
2.根据公告内容显示,海珠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一批新员工,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工作需求。此次招聘涵盖了多个职位,旨在吸引各类人才加入。
3.据悉,海珠区事业单位对于招聘条件非常重视。
报名者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招聘流程和具体的报名方式。
4.招聘公告中提到,海珠区事业单位希望吸纳有才华、有潜力的人才加入,共同推动单位的发展。这也给广大求职者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在事业单位中施展才华,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
5.此次招聘公告的发布引起了广大求职者的热烈反响。
许多人纷纷表达了对海珠区事业单位的认可和渴望加入的意愿。
他们认为,事业单位稳定的工作环境、良好的福利待遇以及广阔的发展空间是吸引自己的重要原因。
6.然而,也有部分求职者对此次招聘公告提出了一些质疑。
他们认为,事业单位的招聘过程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例如内定、关系户等问题。
对于这些质疑,海珠区事业单位保证招聘公正、公平,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拔。
7.面对海珠区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求职者们纷纷开始准备材料、报名参加考试。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力,能够成功获得这个职位,为海珠区事业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8.总的来说,海珠区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无论是对于求职者还是事业单位来说,这都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同时,招聘公告也提醒求职者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积极参与并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功加入海珠区事业单位的大家庭。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
1.各招聘职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拍配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如报卖裤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证书、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下所含的具体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均符合报考条件。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如未在资格审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理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公招的其他条件期限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以“年龄限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袭余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职位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4.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紧缺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
2.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考生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职位有要求岗位技能测试的,面试前采取实操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供用人单位掌握,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办理人才引进的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加考试防疫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封闭区、封控区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相关咨询电话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4232010,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监督电话:(020)8908843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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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编制内教师111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袭余139号)精神,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1年11月在广州市第五中学设点公开招聘111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一)招聘单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拍配滚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5.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学业成绩单和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卖裤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网络报名的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本人在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9:00—17:00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9: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体艺楼(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
(3)现场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到报考单位所属位置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扫码报名——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扫码报名:使用微信进行现场扫码报名,按现场指引进行报名操作。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现场进行审查需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是: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考生注意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请各位考生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成功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形式)、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
考生凭相应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4—5日(星期六、日)。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7.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试教形式)
1.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2.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在本校组织(具体时间与场室以各校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后,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除外)。
2.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3.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5.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考试综合成绩
签约人员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
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
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相应的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
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
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八)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或89185395(资格条件咨询)、(020)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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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是海珠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海珠区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除外)。
三、选调职位职数
专业技术岗十二级工作人员1名。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供销事业工作。
(三)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
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
(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任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其中:有会计学相关专业系列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且具有1年以上会计或财务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选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发现有违行凯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枯带老)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2月6日—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区供销社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05号201室,联系人:袁嘉欣,联系电话:020-34204001)
3.报名材料:
(1)《海珠区供销社合作社公开选调事没升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参加知识能力测试。
(三)知识能力测试
知识能力测试为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考察
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范围,并组织体检。
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
由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个人人事档案需经过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项调查、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事项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廉政、计生等审核
由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计生等审核材料。
(六)确定选调干部人选
根据干部考察综合情况,经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干部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材料并署真名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若出现自愿放弃选调的,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
2023年2月3日
附件: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什么情况才算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未就业或未就过业的报考条件
事业单位未就业,有以下集中情况:
1、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属于未就业的
2、毕业几年一直待业在家或者或者参与其他活动,一直昌激未工作的。
3、参加工作也不是正毕迅模式的,没有签定正手缓规的劳动合同,也没入五险一金的。
2021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招聘启事
一、工作范围
对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进行巡查监督,开李没展涉水应急处置、防汛抢险等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职位、人数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详见《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即日起至2021年3月7日。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资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斗洞,打包发送至邮箱。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 应聘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编外合同制人员 水务设施监督员”,标示不清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按照考哪销纳试、体检和组织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并提交近3个月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六、待遇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咨询电话:020-31954405(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钟小姐。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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