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作者:池凯博时间:2023-07-28 17:34:42

导读:"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1.背景介绍:广州市海珠区是中国南部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拥有发达的商业、服务和制造业。为了提升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海珠区政府决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考试科目及内容:招聘考试将分为笔试和"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1.背景介绍:广州市海珠区是中国南部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拥有发达的商业、服务和制造业。为了提升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海珠区政府决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考试科目及内容:招聘考试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和政策法规等,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3.学历和专业要求:招聘要求应聘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专业需与招聘岗位相关。例如,招聘教育类岗位的应聘者需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背景。

  4.工作经验要求:招聘要求应聘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事业单位的运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对于一些技术性岗位,可能会对应聘者的工作经验有更高的要求。

  5.年龄限制:招聘要求应聘者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符合国家公务员招录的相关年龄限制。

  6.考核标准:招聘考核将综合考虑应聘者的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工作经验和学历背景等因素。最终按照综合评定的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7.报名方式和时间: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网站或者线下报名点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将在招聘公告中公布。

  8.待遇和福利:被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9.公平公正:招聘过程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每个应聘者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10.招聘岗位和数量: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将在招聘公告中详细列出,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岗位进行报名。

  总结: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要求应聘者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

  招聘过程将公平公正,最终录用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将在招聘公告中公布。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

  1.各招聘职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拍配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如报卖裤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证书、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下所含的具体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均符合报考条件。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如未在资格审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理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公招的其他条件期限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以“年龄限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袭余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职位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4.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紧缺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

2.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考生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职位有要求岗位技能测试的,面试前采取实操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供用人单位掌握,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办理人才引进的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加考试防疫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封闭区、封控区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相关咨询电话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4232010,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监督电话:(020)8908843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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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是海珠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海珠区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除外)。

三、选调职位职数

  专业技术岗十二级工作人员1名。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供销事业工作。

  (三)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

  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

  (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任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其中:有会计学相关专业系列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且具有1年以上会计或财务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选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发现有违行凯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枯带老)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2月6日—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区供销社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05号201室,联系人:袁嘉欣,联系电话:020-34204001)

3.报名材料:

(1)《海珠区供销社合作社公开选调事没升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参加知识能力测试。

(三)知识能力测试

  知识能力测试为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考察

  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范围,并组织体检。

  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

  由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个人人事档案需经过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项调查、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事项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廉政、计生等审核

  由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计生等审核材料。

(六)确定选调干部人选

  根据干部考察综合情况,经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干部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材料并署真名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若出现自愿放弃选调的,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

2023年2月3日

附件: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区党政机关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裤陪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任职位实旦纯中际工作能力。

  (四)具备公务员身份;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后出生);现任三级主任科员或者三级主办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副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其中街道招录的公务员须在街道工作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经济学(A02)、法学(A03)、土木工程(A0814)、软件工程(A08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大气科学(A0706)、环境科学与工程(A0830),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经济学(B02)、财政学类(B0202)、金融学类(B0203)、法学(模山B03)、土木类(B0811)、计算机类(B0809)、大气科学类(B0706)、环境科学与工程类(B0826)。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发现有违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或其他不适合在审计机关工作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事业编考试有什么条件和要求?

  去看招考公告,按照流程去报名和参考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乎物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考试流程

  1、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2、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敏弊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3、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岁拿液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

4、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6、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7、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扩展资料:

1、事业单位编制的分类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2、事业编制

  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

  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3、事业单位待遇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所以,非编制人员的待遇不一定比编制人员差。

  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另外国家也在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雇佣制这将逐渐改变事业单位编与企业编的差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2014年广东开平事业单位招聘34名职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平市土地测绘中心等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29个,招聘人员34名。详见《2014年下半年开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不限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2、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迅散业的依据。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镇昌野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御喊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工作年限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材料为依据,并且要相与印证。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4年9月底止。

  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5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名。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五)其他

  1、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3、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4、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2014年下半年开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附件4),并填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15日,共3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开平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1号105座,咨询电话:0750-2257303)

(三)应聘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

  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

  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报名提供资料

1、填妥的《2014年下半年开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附件4);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在相底写上本人姓名);

(以下3-5项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经镇级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4、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务处盖印的成绩单、学生证;应聘人员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2014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

  可由他人代报名,但必须提供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醒: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各位应聘人员报名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五)资格初审及核发准考证

  招聘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核发准考证。

  应聘者要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准考证一经发出,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3、笔试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谭宏帙纪念小学。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4、其他。

  入围面试对象将由市人社局通知在指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人员须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与其签订《应聘人员书》,作出知情确认。

  签订后的《应聘人员书》,由招聘单位当场收回。

  应聘人员违背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开平市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

  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公示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开平市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经市人社局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

  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调动、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

  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开平市人社局核准。

十、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2257303(开平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受理,电话为0750-2257303、0750-2212624。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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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开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职员岗位表.xls

2014广东开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职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xls

2014广东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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