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诸城市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录简章是什么?

作者:欧韦浩时间:2023-07-28 18:30:47

导读:" 山东省诸城市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录简章是一份公开发布的招聘公告,旨在招募适合岗位职责的人员加入诸城市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团队。以下是关于该简章的一些问题的解答。1.该简章对招录人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年龄要求: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有"

  山东省诸城市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录简章是一份公开发布的招聘公告,旨在招募适合岗位职责的人员加入诸城市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团队。以下是关于该简章的一些问题的解答。

1.该简章对招录人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年龄要求: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有不同要求);

  -学历要求:应具备相应学历或学位;

  -专业要求: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验;

  -身体条件: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政治条件: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该简章对报名方式和材料有哪些要求?

  -报名方式:一般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一般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该简章对招录工作的流程是怎样的?

  -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笔试阶段:通过笔试考核,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估;

  -面试阶段:通过面试考核,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进行评估;

  -考察阶段: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核;

  -公示与录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并最终确定录用名单。

4.该简章对录用人员的待遇和福利有哪些?

  -薪资待遇:根据岗位和职级确定相应薪资标准;

  -社会保险: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休假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年假等休假制度;

  -培训机会:提供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5.该简章的发布渠道和截止时间是什么?

  -发布渠道:一般通过公安机关官方网站、报纸等渠道进行发布;

  -截止时间:一般在公告发布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截止时间在公告中明确。

  通过以上有序列表的排列,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关于山东省诸城市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录简章的基本内容、报名要求、招录流程以及待遇福利等方面的信息。读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了解和准备相关材料,积极参与报名和招录过程。

2023年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诸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滑碰数取得毕业证信首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十)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

  应聘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中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条件。

  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应为从诸城市入伍或符合诸城市接收安置条件(以诸城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吵芹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并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院内办公楼3楼)。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

  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1.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具体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4.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查询期内留存相关资料,查询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成绩查询。

  5.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资格审查

  1.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可采取“承诺 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投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投保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2月21日前核发)。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具体方式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4.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5.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6.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2.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zcrsj/rsks/)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发放《诸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诸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说明

  此次招聘,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成立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定期、及时了解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附件:1.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

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623名,其中,省级公安机关16名,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607名。具体招录职位、录用计划、考试类别、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见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录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报考省级公安机关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报考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旦搭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对人民警察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看守所狱医、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等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大盯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或相应职位。

三、组织方式

  本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标准,以及相关要求见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录公告。本次招录实行分类招录,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

  面试结束后,各招录机关将在指定网站发布体能测评公告,载明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的名单、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须知事项。

  有关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模仿拿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实施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

四、录用和试用

  录用人员在收到招录机关的录用通知后,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新录用人民警察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对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职位报考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山东省公安厅

2022年11月

2020年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多少人?

2020年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57名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五)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培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八)定向招聘岗位是弊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

  符合诸城市接收安置条件(以诸城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2018、2019年退役的)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九)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租中判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10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1:00—10月15日11:00

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

2017年山东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简章

  诸城市从在岗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从诸城市在岗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08年至2012年由各级组织部门选聘,任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在诸城市任职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三)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考核招聘的;(四)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五)参与、组织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六)影响考核招聘的其他情况,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档芦、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

    2、报名地点:诸城市党建信息中心(诸城市委院内)。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考务费40元。

    4、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

  所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公共基唤兄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考务费70元。

  3、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定于7月28日(星期五)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定于7月29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组织对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市人力和蠢袭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

  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选岗后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会同诸城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61222136111160

  点击下载>>.

  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诸城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2013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诸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

  4.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稿迟芹),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学历毕业生报考须是诸城籍或诸城生源,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在诸城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不限籍贯和生源地;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详见《诸城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从“诸城人事人才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网上指定邮箱投递报名登记表。网络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认为报名有效。

  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4月22日。

  现场确认时间:4月26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现场确认旦伏地点: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其中,报考教育类专业(岗位)的,在诸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诸城市东关大街77号四楼411房间)。

  (2)现场报名:报名可采取直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时间、地点与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相同。

2.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的方法与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报考定向专业(岗位)的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诸城市委组织部和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相近,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岗位)。

  (2)在诸城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专业(岗位),不受专业限制。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3)对本科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对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报考取消聘用计划的人员,经研究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对本科专业(岗位)中有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进行笔试。

  (4)报考人员须于5月10日(星期键毕五)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专业(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笔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卫生类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满分15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高中知识和大学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理论满分50分,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部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其中,教育类考生,试讲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试讲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本科专业(岗位)中有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和报考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专业(岗位)对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面试(试讲)

  面试满分100分(教育类试讲满分50分)。

  综合类和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教育类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应学段课程,抽签决定讲课时间、顺序及讲课课题,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试讲成绩在本场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试讲)结束后,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合计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试讲)考务费70元。

3.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定于5月11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定于5月18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试讲:定于5月19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加分规定

  硕士毕业研究生报考本科专业(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博士毕业研究生报考本科专业(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6分,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教育类考生试讲成绩低于3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的,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聘用。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人事人才网”、“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到镇街中小学和卫生院(医院)的本科毕业生,须在镇街中小学和卫生院(医院)工作满8年。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表格下载、考试成绩、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诸城人事人才网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6111160

附:

1.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诸城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公安事业编制考试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和公安部党委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简坦弊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公安部将组拦族织实施部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工作。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的除外)

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院所,以及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以及当年度出站博士后

北京市公立幼儿园、学校、医院从事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报考人员除须具备公安部2022年度统一招录补充公告(公安部政府门户网站)有关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事业;遵守党(团)的章程,履行党(团)员义务,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参加组织生活;

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信知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

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

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取消录用。

  3.应届本科生应在24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7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京内单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京外单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在职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4.招录到人民警察职位的,应当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招录到非人民警察职位的,应符合事业单位招录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具备。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2.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统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8时至12月19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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