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才引进政策有哪些?

作者:乜荣浩时间:2023-07-18 20:46:02

导读:" 广东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省份之一,也是吸引人才的热门地区。为了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吸引更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来广东发展。以下是广东人才引进政策的一些主要内容:。1.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设立了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各行业的"

  广东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省份之一,也是吸引人才的热门地区。

  为了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吸引更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来广东发展。

  以下是广东人才引进政策的一些主要内容:。

  1.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设立了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各行业的需求和发展方向,制定了一系列引进人才的计划。包括“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这些计划旨在吸引海内外各领域的优秀人才来广东工作和创业。

  2.人才住房政策:广东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同时,还建立了优先购房、租房等政策,为引进人才提供便利。

  3.人才就业政策:广东省鼓励引进人才在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就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创业资金支持等。

  4.人才待遇政策:广东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的待遇,包括薪资水平、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等方面。此外,还为优秀人才提供一系列的奖励和荣誉。

  5.人才培养政策:广东省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设立了一系列培养计划和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博士后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为引进人才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

  通过以上政策和措施,广东省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的人才,促进了广东经济社会的发展。

  同时,这些政策也为广东省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竞争优势。

  广东省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工作的力度,打造更加优质的人才引进环境,为广东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昌此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准予其配偶耐铅迅、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3、引进人才入户,可以激判通过相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个人申报等多种方式申报。

  4、申请引进人才入户,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引进人才入户申请,经办机构应当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广州入户人才引进政策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第三条引进人才入户坚持突出高端、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优先满足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产业、总部企业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所需人才的入户需求。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引进人才入户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内管理。

  组织部门按分工做好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工作,按职能进行相关人员引进人才入户的审核办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引进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市属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的组织实施;对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引进人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审核确认本市高技能人才;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承接省相关部门下放的引进人才入户审核事项。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住所地址在本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的组织实施。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审核和办理。

  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及其入户指标按职责分工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及管理;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包括国〔境〕外留学人员)入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办理。

  其纳闹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或项目主要完成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被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参赛集训选手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广东省海外引才计划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海外引才计划、广东省特殊支持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不受限制。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省、市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乱枣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5.上年度或当年度获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哗茄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第六条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

  符合第五条第(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每年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规模提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需求量,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迁入人口计划中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第七条符合第五条有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第八条引进人才入户,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个人申报等多种方式申报。

  第九条申请引进人才入户,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引进人才入户申请,经办机构应当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审核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申请审核流程,并按照规定的审核时限完成审核,及时公示或公布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公示或公布期间受理异议投诉。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引进人才,可不予公示或公布。

  经审核同意并公示或公布通过的人员,凭审核部门出具的入户卡等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存在以上情形时,申请人信息同时录入本市引进人才征信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在审核及办理户籍迁入本市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以办理户籍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引进人才入户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各审核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本市户籍,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学生集体户口人员结束学业后2年内,须将户籍及时迁出本市。

  本办法所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人员,是指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同时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并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企业创始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

  本办法所称的就业人员,是指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是指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省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市属用人单位,是指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市属国有企业等。

  本办法所称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含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学位、硕士学位。

  本办法所称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主要指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通过考试考核或评定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能力,并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核发证书的国家职业资格或等级称号。

  本办法所称的技术技能人才主要是获得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需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考核或认定。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本办法所称的未成年,指年龄不满18周岁。

  第十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同时废止。

来源链接:

广州市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方式常见的有三种:一、学历人才引进入户、二、技能人才脊册引进入户、三、职称人才引进首野灶入户。

  不管哪种方式主要注意年龄 社保 技能(或者职称)即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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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广州各区人才补贴政策

01黄埔区

  黄埔区在人才补贴方面向来都是大手笔,本科生落户补贴2万,硕士生3万,博士生5万元。

  杰出人才、优秀人早闭耐才每年津贴最高20万,连发三年,每月还有最高1万元住房补贴。

  推荐人才伯乐奖最高300万,引进中介服务奖最高300万。

02南沙区

  落户南沙即可申领高额住房补贴:本科生2万、硕士生4万、博士生6万。博士后科研人员,则可获得每年8万元生活补助和一次性科研经费10万元,出站后留在南沙工作的,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03番禺区

  在番禺缴税满1年后购买首套住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税前)的购房补贴,租房按租金50%补贴,补贴期为24个月。

04越秀区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态薯月补贴5000元,重点企业高级人才每月补贴2500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青年新型人才每月补贴1500元。

05天河区

  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可申请住房补贴:每月2500元。最长可享受3年杰出人才每月1500元、优秀人才每月1200元的补贴。

06海珠区

  给予自行解决住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区创新创业人才住房补贴:领军人才每月5000元,高级人才每月2500元,创业人才每月1500元。

07从化区

  高层次人才在广州购买商品住宅时,分别给予区杰出人才60万元、优秀人才40万元、后备人才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08增城区

  对杰出人才予以5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90万元购房补贴;对优秀人才予2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对青年后备人才予以1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09花都区

  杰出专家25万、知名专家20万、优秀专家15万,紧缺人才10万。未在花都买房的,享受住房补贴的面积标准:杰出专家150平方米,知名专家130平方米,优秀专家110平方米、紧缺人才90平方米,租住人才公寓。

二、应届生落户广州的方式

01应届生学历入户

  在众多入户方式中,应届生(含毕业2年内还在择业期的毕业生)通过学历入户方式落户广州,是目前最放宽、最容易入户的一种途径。只要符合学历、年龄要求即可申请。

申请条件: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02留学生回国入户

  对于留学应届生(含毕业2年内还在择业期的毕业生),则可通过留学生回国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

03技能人才入户

  对于不符合学历入户、留学生回国入户的应届生,则可以通过技能人才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6个月;

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1年;

  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陆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2年。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04职称人才入户

  除了技能人才入户,不符合学历入户、留学生回国入户的应届生,还可以通过职称人才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1)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需要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2)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需要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

惠州人才引进政策有哪些?

  1、境外高端入才和紧缺入才,其在做碧闹惠州市缴纳的个入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

  2、国家、省“领军人才”的海外和留学人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3、海外入才创办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一次性贷款最高30万元贴息补贴。

  4、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团队和个人创业项目;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部门创业创新一、二、三等奖奖励的,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10、8、5万元奖励。

  可以去有关部门查询。

  安家补贴总额:本科,5万元;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两年内等额拨付。

  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按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助,另一方纯罩减半享受。

具备条件:

  (1)2010年6月22日之后来太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慧埋,且必须在2012年6月18日之后在太购买首套房。

  (2)“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一类及以上学历。

惠州人才入户的条件是什么?

  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引进人才对象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鼓励各界引才。

  充分发挥人才与人才中介的引智作用,从外市引荐两院院士、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到惠工作,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由市财政给予引荐人5万元的奖金。

  市人才研究会、博士协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每引进一名高级人才,由市财政奖励1万元用于自身建设。

【法律依据】:

《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

  第七条补贴待遇:(一)引进两院院士,除享受省财政一次性提供的专项工作经费和住房补贴外,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万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0万元。

  成果享受单位视其学科领域研究的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实验室和必须的科研经费。

  (二)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由成果享受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科研等启动经费。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除享受省优惠政策外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50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20万元。

  (三)引进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由成果享受单位提供相适应的实验室和科研等启动经费。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除享受省优惠政策外,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30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10万元。

  (四)引进的博士后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5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

  (五)引进的博士人才(全日制教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0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万元。

  (六)引进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我市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

  (七)引进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省部级优秀专家、拔尖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万元。

  (八)县(区)或用人单位引进属本规定所列范围高级人才,可给予其适当的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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