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考报名条件(湖北自考学位申请条件)
湖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申请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身份证件,年龄不低于18周岁;凡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相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直接参加考试。
湖北法考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5日至2003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八、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十、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一、自考生申请学位,应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二、自学考试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三、通过论文答辩。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已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2、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3、大学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被录取的;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 、受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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