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考专升本招生简章

作者:束老师时间:2022-11-10 17:45:42

导读:"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考专升本招生简章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此内容非院校招生宣传广告,若有相关报考需求以官方院校消息为准。如有侵权联系即删除。"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考专升本招生简章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考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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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闹手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05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哈尔滨校区(主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88号

齐齐哈尔校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校街2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毕(结)业证书,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结)业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液冲嫌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判运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第四章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十三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

  “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铁道车辆技术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本科);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本科);

  第十四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五年均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

  第十五条“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对接本科大学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对接本科院校和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

  考核由对接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

  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学业。

  第十七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大学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五章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二十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3.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第二十一条学院2022年共开设22个高职(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铁道类专业不适合女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学院2022年共开设两个对口升学专业,铁道供电技术,对应电气技应用大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对应交通运输大类。

  第二十三条由于铁路不招收色盲、色弱毕业生,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我院铁道类专业。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二十六条已投档的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录取软件自动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总分相近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

监督申诉电话:0452-8085620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5969008

0452-8085668、0452-8085669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020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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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浙江省及外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浙江省单独考试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睁做 第三条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悉明衡校代码:12036。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第四条学校创建于1958年,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的美誉,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浙江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首批“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学校、教育部国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学院、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第一所定向培养士官学校、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

  2018年学校获得全国“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和“国际影响力”50强荣誉。

    第五条学校占地面积46.0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14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员工580余人。

  下设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航空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慧交通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以及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和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等两个下属单位。

  开设3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构建7个优势特色专业群,打造具有交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集群,形成了海、陆、空、轨道各领域协同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专业体系。

  学校依托厚实的办学底蕴、坚实的行业支撑以及高素质高水平的交通人才培养优势,为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学校以就业创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依托现代综合交通建设与发展的优势,构建了与政府、行业、企业、军队、境内外高校等多方联动的紧密型合作平台,产学研合作广泛。主导组建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并开展广泛有效的国际合作,开办2个中美合槐悄作办学项目,建成4所海外“鲁班学校”,2所“丝路交通学院”,2个国外办学培训点,与6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稳固的就业合作关系,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校园招聘”、“顶岗实习”等途径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的体制,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有关分省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本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2020年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如下: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的学费均为7500元/学年;工程造价专业学费为6900元/学年;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邮政通信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通信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和其余招生专业的学费均为6600元/学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男女生比例: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两个专业只录取男生。

  其他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

    第十五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拟在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专业对“普通类”考生选考科目要求: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信技术、通信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物理|化学|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为“物理|地理|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为“物理|思想政治|技术”,考生的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均可以报考该专业。其他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均为“不限”,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均可以报考。

    第十七条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的录取方式。

    (一)在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中(轮机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两个“直招士官生”专业),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照志愿”的原则确定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即先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第二专业的志愿顺序,依照浙江省征兵办公室核实提供的“水兵”和“陆勤”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计划数确定录取专业,其中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需符合“水兵”条件。

    (二)在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单独考试平行录取”中,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面向外省“统一高考”招生的录取方式。

    学校根据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对考生选考科目等有要求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执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二十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专业加试要求,无单科成绩限制。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省内外“统一高考”的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对浙江省“单独考试”的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

    第二十二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向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有关“直招士官生”的招生计划、报考程序等规定,详见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2020年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对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对“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工作,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本校招生网站查询。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发放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经考试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者,颁发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通信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学注册后不能调整专业。学生修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专业课程证书。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入学报到须知》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由学校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航海励志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优秀交流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学校规定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邮政编码311112

2020年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运动会开幕式

  学院名称: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培知州:13519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部分校企合作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700元/年

  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学院概况: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甘肃省交通学校,2003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原甘肃省交通学校、甘肃省交通干部学校合并成立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4月由省交通运输厅划转至省教育厅。

  2019年5月被认定为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303.25亩。

    学院现有省部级骨干(特色)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课程11门,省部级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7名,省部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3个。

    学院历经64年的发展,为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培养并输送了4万余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甘肃公路交通行业中80%的专业技术人才毕业于我院,学院由此被誉为交通专业技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授予国家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2014年成为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首批合作院校”;2015年成为中央电教馆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2016年顺利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17年正式成为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项目培育(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入选“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已通过验收;2018年被授牌为“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2019年获批“1+X证书试点院校”,获得6个专业;2019年被认定为“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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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年招生专业介绍

 猛茄 (一)公路桥梁系专业简介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本专业主要培养可从事道路、桥涵、隧道等工程施工、检测、管理、养护和一般道路设计的专门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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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方向)

    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技术,管理和建设本专业相关实验室,具备工程试验检测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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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养护与管理

    本专业主要培养面向高速公路管理局、地方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道路工程施工企业、道路工程养护企业以及道路建筑材料生产与供应企业,从事道路检测、养护、维修、施工、管理的技术技能人才。

  建设工程监理

    本专业培养从事公路工程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等高素质的专门技术技能型人才。

  工程造价

    本专业培养现代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公路工程概(预)算等造价文件编制、公路工程计量、项目评估和投资控制、公路工程招标与投标、合同管理等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市政工程技术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市政管道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与技术管理方面职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科学创新精神,能在市政行业、企业从事施工组织、技术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等职业岗位的高素质高级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铁道工程技术

    本专业面向铁路施工及运营维护企业,培养铁道线路、桥涵及隧道工程的施工与组织管理,铁路线路和桥梁的维修养护等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二)交通测绘系专业简介

  工程测量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测量基本知识,面向工程施工、管理、服务一线,具备从事工程控制网布设、地形图测绘、施工测量与放样、工程组织与管理以及空间信息处理与管理等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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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土规划管理、城建、交通、市政、水利电力、矿产石油、农业林业、环境等行业,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扎实基础理论知识配蔽和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无人机应用技术

    本专业培养能够运用无人机相关理论与技术快速分析与解决工作任务,具备从事无人机组装、调试、维护、维修、操控、地勤、航拍、航测等岗位职业能力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施工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的专业技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施工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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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组织调度、票务管理、车务管理等专业能力和公共安全管理能力,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汽筑工程系专业简介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汽车性能与结构、汽车维修与诊断、汽车保险与理赔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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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营销与服务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汽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汽车整车及配件营销的理论及技巧,具有汽车市场调查与预测、汽车营销策划、汽车推销技巧和汽车故障诊断的能力,适应汽车营销企业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现代汽车构造与原理、汽车维修、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汽车检测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工程机械的使用、机械化施工组织与管理、机电维修和检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等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本专业培养面向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于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掌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护技能、具有扎实的新能源汽车维修理论知识、新能源汽车综合故障诊断思维和故障排除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汽车专业实训室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汽车整形、改装、美容和事故车理赔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乘用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诺浩汽车技师班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中、德两国汽车维修技术中、高级技术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的复合型、应用型和技能型的人才。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本专业与奇瑞、吉利汽车签署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协议,培养具备汽车等各类机动车的制造、运行、维修与技术管理技术应用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电梯工程技术---富川电梯班

    本专业依托于兰州富川电梯公司等企业,培养具备电梯安装/维保/调试、电梯工程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核心职业技能,具备行业职业资格的高技能应用型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四)管理工程系专业简介

  会计

    本专业培养面向各类中小微型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专业人员职业群,能够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物流管理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在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事物流采购及供应、营销服务、仓储管理、运输接单及调度等工作的高技术、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本专业是省级骨干专业,也被教育部、国家邮政局确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点”和“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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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锁经营管理

    本专业主要培养面向零售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营采销业务的基层操作与基层管理岗位群,能够从事连锁门店营运管理、巡店督导、连锁拓展、采购管理、数据分析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旅游管理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旅游管理的专业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与管理能力,能在各级旅游企事业单位与旅游景区(点)从事旅游服务与管理工作,或者从事酒店一线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班

    本专业重在培养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和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的高素质民航空中乘务员、安全员和空港机场地面管理人才。学院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确保学生高素质教育、高水平培养、高比率和高品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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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本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且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160—175cm,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电子商务

    本专业由学院与北京华文商道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办学,主要培养企业急缺的以信息数据分析为基础,涉及商务网站建设、电商艺术设计、网络营销推广、视觉营销、电商数据化运营等复合型的高端应用管理人才。

  (五)信息工程系专业简介

  计算机网络技术

    本专业作为首批甘肃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立项建设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加强与业内知名企业或行业标杆企业合作,不断把当前最先进的网络技术、认证体系、教学资源引入教学体系,建设以企业认证、课证结合为导向的课程体系,主要培养从事网络售前技术支持、网络应用开发、网络系统运维、网络系统集成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教师指导实训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本专业以智能交通技术应用为核心,培养具有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具有扎实的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智能交通、网络、通信等方面适应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跨领域新型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计算机应用技术(WEB前端开发方向)

    本专业培养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对应的Web前端H5新技术、微信小程序、新媒体运营、混合APP开发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专业与国内一流企业深度融合,打造行业权威的认证体系、基于岗位的课程体系,联合培养跨平台大前端人才。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本专业培养云计算生产第一线需要的,从事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维护、数据中心维护、标准化管理的,具备较强技术能力、管理基础、广阔行业视野、良好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的高素质、专业化技术型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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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方向)

    本专业以影视、动画、图形、声音等技术为核心,以数字化媒介为载体,顺应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相融合发展的需要,主要培养适应影视、传媒、网络、广告、UI等行业岗位需求的,能利用数字媒体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艺术设计创作的跨界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艺术设计、影视特效合成、VR虚拟现实制作等能力,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广阔。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本专业依托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培养在铁路通信、铁路通信调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通信系统集成等领域从事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

  通信技术---中兴班

    本专业依托教育部国家级ICT行业创新基地,培养在通信工程、通信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运营、通信系统集成等领域,从事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

  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兴班

    本专业依托教育部国家级ICT行业创新基地,培养物联网领域应用产品的设计与开发,物联网工程项目的规划及施工管理、物联网终端设备维护、物联网系统集成及相关产品配置推广、物联网系统管理等工作的技能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形式

    普通应往届高中生毕业生通过综合评价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和五年一贯制转段报考。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对象:学院设有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省份的应往届毕业生。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对象:符合我省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五年一贯制招生对象:与学院签订了中高职衔接贯通“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协议并经教育厅备案的中职学校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报考。

    具体报名、考试、录取方式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准。

  四、就业与升学

  (一)就业

    学院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不断加强就业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每年举办各类招聘会,多途径促进毕业生就业,就业率持续增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在全省同类院校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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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升学

    在甘肃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考试中,学院每年有部分学生通过参加专升本考试,考入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等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人数和成绩均居同类院校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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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际交流合作

    学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招收3届来华留学生29名;学院与美国、西班牙、新西兰、波兰、韩国、白俄罗斯、英国等国家建立了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向美国国际科技大学、福特海斯州立大学、西班牙海梅一世大学、大韩民国国立交通大学(项目简称KNUT)、波兰维斯瓦大学、新西兰商业学院、新西兰林肯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白俄罗斯国立交通大学等国际名校输送出国留学生,以“2+1+2”、“2+3”等模式进行的互派留学生项目,帮你完成“专升本”、“专升硕”的学历教育学习过程;学院与韩国南部大学交换生项目已经向韩国输送交换生5名。甘肃交院助您实现“留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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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组建两大职教集团

    学院2015年牵头组建了甘肃省交通运输职教集团和甘肃省信息技术职教集团,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及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校校紧密合作迈出了坚实一步。

    集团成立4年来,按照“校企深度融合、校校多维合作、资源共建共享、育人特色鲜明”的原则,整合优化了优势资源,建设了路桥类、信息类、汽车类、工程机械类专业群教学指导委员会,逐步形成了校企合作办学新途径及新方式,逐步扩大了订单人才培养规模及专业范围。通过成员单位间互访、互助合作,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互聘、交流与合作,共同承担了人才培养及创新创业指导等任务,共同建设了集人才培养、员工培训于一体的共享互利型生产性实训基地。

  2019职教年会

  七、大学生应征入伍

    学院长期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双拥传统,大学生征兵工作卓有成效。

  2014—2019年间,共有390名在校大学生携笔从戎,奔赴军营,2019年更是实现了百人突破,入伍人数达到148人。

  入伍期间保留学生学籍,入伍后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其学费进行补偿。

  学院一批又一批的在校大学生矢志军营,他们用汗水捍卫尊严,用青春书写忠诚,正日益成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在各自岗位演绎着不一样的精彩人生。

  现有多人退出现役返回校园,延续大学梦,将部队的优良传统带进了校园,为广大在校师生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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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奖学金&助学金

    1.为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

    2.为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颁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为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办理发放人均3300元/年国家助学金。

    4.校内奖学金包括学院奖学金1000元/年,学院励志奖学金600元/年,职业技能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毕业生,受奖面达35%左右。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等助学金。

    6.学校在校内设有多种类型的勤工俭学岗位,主要设在流动教室、图书馆、伙食中心,团委等岗位。

    7.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和企业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及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为生活困难而放弃学业。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

  邮政编码:730070

  咨询电话:0931—7666911(兼传真)0931—7673649

  周老师:18919932012董老师:18215128062

  石老师:18419140297李老师:18919962052

  专业咨询电话:公路桥梁系0931-7672516、18719798244(张老师)

  交通测绘系0931-7672511、18919962285(刘老师)

  汽筑工程系0931-7672535、13659452299(李老师)

  管理工程系0931-7670362、15193141375(宁老师)

  信息工程系0931-7666342、15339850201(牛老师)

  咨询QQ群:甘肃交通招生交流群(群号9930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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