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非教学岗公开招聘有哪些岗位?

作者:卢鸿鹏时间:2023-07-18 02:13:39

导读:" 2022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非教学岗公开招聘有以下岗位:1.行政管理岗位:负责学院的行政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综合办公等。解决方案可以是提供培训机会,加强团队协作,提高行政效率。2.后勤保障岗位:负责学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堂管理、宿舍管理、车辆管理等。解决"

2022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非教学岗公开招聘有以下岗位:

  1.行政管理岗位:负责学院的行政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综合办公等。解决方案可以是提供培训机会,加强团队协作,提高行政效率。

  2.后勤保障岗位:负责学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堂管理、宿舍管理、车辆管理等。解决方案可以是改善后勤设施,提供员工福利,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3.招生与就业岗位:负责学院的招生与就业工作,包括宣传推广、招生咨询、就业指导等。解决方案可以是加强宣传力度,拓宽招生渠道,加强与企业的合作。

  4.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学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资金管理等。解决方案可以是加强财务监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

  5.教务管理岗位:负责学院的教务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教师培训等。解决方案可以是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教师培训机会。

  6.环境卫生岗位:负责学院的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解决方案可以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打造宜居校园环境。

  7.安全保卫岗位: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校园安全管理、火灾防控等。解决方案可以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

  8.学生事务岗位:负责学院的学生事务工作,包括学生管理、学生活动组织等。解决方案可以是加强学生管理,提供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关注学生发展需求。

  9.信息化管理岗位:负责学院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等。解决方案可以是提供优质的信息化设备,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10.资源开发岗位:负责学院的资源开发工作,包括校企合作、项目申报等。解决方案可以是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拓宽资源渠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以上有序列表,读者可以清楚地了解2022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非教学岗公开招聘的岗位内容,以及针对每个岗位的解决方案。

2022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教学岗公告【23人】

  一、招聘单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仿姿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18个岗位共2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悔陪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碧大蠢12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学院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学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10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1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

  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1.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1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聘用人员应在学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新录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担任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5222311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0571-88847924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0571-85236973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5249293,联系人:华老师、韩老师。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2年非教学岗招聘计划表.xlsx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2年4月30日

2022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4786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4786人】已发布。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2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和颤》于2022年3月汇总公布后,在陆续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单位和岗位有关情况已有一定变化,为方便应聘人员,现予以更新。

  一、更新后的岗位目录可通过下列链接查询:

  二、更新信息涉及以下方面:

    1、有关招聘单位情况的变化。

  原公布的浙江公路技师学院、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因已完成有关岗位招聘工作或终止招聘计划等原因,不再在列。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孝耐江省淡水水产所、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等单位有阶段性用人需求变化,本次新增入列。

  更新后,实际招聘单位61家。

    2、有关招聘岗位情况的变化。

  招聘单位剔除了已经完成唤慎败招聘或决定不再招聘的岗位,根据用人需求实际增加了少量岗位,或对个别岗位原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了微调。

  更新后,招聘岗位数1677个,招聘人数4786人。

    三、各单位后续招聘工作仍按原公布的办法进行。

  应聘人员报名或向有关部门、单位咨询相关事项前,请务必先仔细阅读。

  有关内容(含报名表)请通过下列链接查询:。

  原文标题: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2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

2022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以及“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时至7月29日16:00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30日9:00时至8月1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答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8月2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8月3日9:00时至8月5日16:00时。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此缺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 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学报我、人事档案干事和财务信息化人员等五个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专职心理辅导员岗位: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人事处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报名,其中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注明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74—868919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咨询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8日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2022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2022浙江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7人】_百度...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

  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100人。

  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

  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专任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22年度专任教师岗位第一批和伍灶招聘计划表)

    注:1、职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且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22年12月31日唤扮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3、工作地点在杭州湾校区。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橘芹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体育类专任教师、舞蹈类专任教师、声乐类专任教师、钢琴专任教师、产品艺术设计专任教师、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早期教育专任教师、心理学专任教师、教育学专任教师、新闻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的办法。

  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参考教材将在发布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评通知时同时公布。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设计类、美术类、舞蹈类、声乐类、钢琴类专任老师需提供个人作品或个人表演视频。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原则上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

  2、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等。

  “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按规定参加考试。

  在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后按考生测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1)采取“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100分,“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组成,按照考生“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实际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其中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2)采取“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各100分,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排序。

    考生可在专业能力测评或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查看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度专任教师岗位第一批招聘计划表.docx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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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文章前半部分为地铁、公安人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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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部分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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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各取所需

提前祝各位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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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岗位大专学历可报!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

分公司2022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

01

招聘需求

图源:浙江轨道交通

02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1日。

  简历投递:应聘者需通过宁波轨道交通官网的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并投递简历,其余途径投递均视作无效简历。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投递视作无效投递。

  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客观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简历信息不相符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简历明雀筛选:分公司按照招聘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简历筛选通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简历筛选不通过:

  简历中无联系方式或如漏联系方式错误;

  简历中应聘岗位不明确者;

  专业要求、工作经验等与分公司发布的招聘要求不相符者。

  联系方式:马老师、钱老师:0574-8916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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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01

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所属单位辅警100名。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图源:宁波公安)

02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文职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勤务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7.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03

劳动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与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人员薪酬按不同岗位年人均6.5万元-8.5万元不等,由区财政保障,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辅警工作满五年,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定向招录人民警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

04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月21日-4月21日;

  咨询方法:报名咨询电话0574-81986093黄老师。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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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镇海、北仑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2022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05

招聘岗位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渣槐烂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2名。招聘岗位、类别、指标数及专业要求详见下表:

图源:鄞州教育

02

招聘对象

  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按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鄞州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非编教师(以2021年12月底宁波市数字编办综合应用平台“编外在职”入库人员为准)。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曾获得区(县、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人员。

  鄞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03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宁波生源或户籍。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的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内;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招聘对象限男性及定向招聘至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内。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届应届毕业生暂不做要求)。

  具有相应的专业学习背景。

  鄞州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任教的人事代理制教师(以鄞州区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公司双方确认的定向服务人员名单为准),可按本人所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中小学教师岗位。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04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9日(8:00--20:00报名通道开放)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考序号,报考人员须通过报考序号进行后续的修改及报名初审结果查询工作。

图源:鄞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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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2022年招聘

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01

招聘岗位

  镇海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02名。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职高专业课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除职高专业课外的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注: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

  国(境)外留学人员如专业相近的以主干课程为准,并会同区人社局协商确定。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图源宁波教育考试)

02

报考对象

在符合报考条件与专业等要求的前提下,以下对象可以报考:

(一)应届生(报考职高专业课的除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宁波市户籍或生源(户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022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或生源(户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022届部属师范院校(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与生源。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视同于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宁波市户籍(户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非应届生(报考职高专业课的除外)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宁波市户籍(户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在镇海区中小学任教且满一年(截止至2022年3月1日,需提供“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与学校出具的“任教情况现实表现”)。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在宁波市中小学校任教且满一年(截止至2022年3月1日,需提供“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所提交的获奖证明须与所报岗位的学段对应):A.获得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颁发的区级教坛新秀二等奖或区级单项教学业务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B.获得宁波市教研室、教科研等部门颁发的教学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获得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颁发的区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或取得各县(市、区)名优教师称号。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取得地市级学科骨干或地市级名班主任及以上称号。

  (三)报考职高专业课的要求具体见上面的【招聘岗位】。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03

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1-5项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及违纪处分。

  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因疫情等原因有变化的按照新规定执行);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非应届毕业生需持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报考职高专业课的除外)。

  具备同报考学科对应的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上面的【招聘岗位】)。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04

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办法: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3月16日-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现场报名地点:镇海区人力资源市场(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1230号)。

  缴纳考试考务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现金),家庭贫困生凭证明可免除考务费。

  资格审核:初审时,发现证件虚假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并通知本人。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资格与报考岗位不符,将直接取消资格。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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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

教师(研究生远程考试专场)

01

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36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图源北仑区人民政府)

02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本科或研究生为全国部分高校(详见附件二)的毕业生,其中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仅限宁波大市生源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通用技术岗位允许宁波大市生源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指大学本科所学专业);

  大学期间曾获省级师范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03

招聘条件

  所有报考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后毕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04

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网报时间:3月4日12:00—3月15日12:00。

  操作方法:报名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

报名要求:

  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选择普高可兼报义务段相应岗位(只参加普高的考试),其中普高语文可兼报义务段语文,普高数学可兼报义务段数学,普高政治、历史、地理可兼报初中社会,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义务段不得兼报高中。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兼报不计),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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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轨道交通、宁波轨道交通官网、宁波教育考试、镇海区人民政府、鄞州教育、宁波公安、北仑区人民政府、本地宝整理等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获平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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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1名】

  【#教师招聘#导语】2022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

  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

  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

  学校现有教职工59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薯旦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材料;(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数谨扰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 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晌祥(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

  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

  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试讲后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6(联系人:卢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5日

  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原文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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