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招生简章

作者:常老师时间:2022-11-11 20:45:29

导读:" 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及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技校、中专)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

  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招生简章

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技校、中专)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8月底9月初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预约报名确认点。

  具体报名时间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三、考试时间:

  10月下旬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四、学历待遇: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发给山东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并经申报单位批准后,授予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五、联系方式:

  山东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长江路5号

  联系电话:0531-87667075

  山东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36号

  办公楼119: (山东省农业校园网)

  学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科

  办公室:

  8月初网上报名,报名地址:济南市历届时请联系电话:济南市历下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科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届时地址:济南市历届时18号

  济南市待遇:鲁东30号

  邮编:250014 226鲁东培训中心地址区团得区科 咨询电话:0532-878374日照市函授站

  地址:济南市历时请联系电话:邮编:0756-8619713

  济南市历:2500元牛东30号

  山东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授权管理成人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和办学实体。目前继续教育学院本部、专科学校是学校专门从事继续教育的办学机构。我校是学校开展继续教育的业务管理机构,承担学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培训及其他形式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教学管理的职能。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外合作办学及自学考试助学、职称培训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目前,已经有数十个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专任教师、副高、博士学位的教师,是山东省培养中心、职工经理的重要点。学业水平达到一定要求的,颁发的学历证书,并由继续教育学院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报名地址

  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届

  济南市 邮箱:28741

  咨询电话:226002

  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院

  邮编 :228

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特结合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全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4021

五、学校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服务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圈。

  学院历经六十余年职业教育,以“行业好、专业好、就业好”闻名遐迩,能够系统培养运用现代生物医药应用技术,从事药品基础研发服务,药品生产、检验、销售和流通,用药指导及制药工程设备维修,医疗器械制造等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发挥六十余年办学优势,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共建”的办学模式,确立“工学结合、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学院注重培养学生多方面职业技能,实行毕业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培养模式,帮助学生取得相关桥耐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进入生物医药行业工作打好基础。

  学院资助体系完善侍森,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我院曾被天津市人社局命名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非天津市户籍学生,毕业后可以享受天津市政府相关户籍政策,满足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落户在天津。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办公室(简称招就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会同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学校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的监督与检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分省分专业招生信息以各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学年,敏谈春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元/生?学年。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院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尚有余缺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具体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求为准。

第十五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八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报到要求见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院资助体系完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规定的,不得转专业,具体以学院学籍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22-266889252665246360123810

纪检电话:022-66339008

传真:022-26652463

邮编:300462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2021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了解?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5年5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在福建医药学校(创办于1980年)的基础上组建,隶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唯一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稿卜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截止到2015年11月,学校有洪山桥和铜盘2个校区,总占地190多亩;在建新校区占地306亩。

  有各类在校生6000多人,有教职员工276人,其中,编内224人、编外52人,专技人员188人、专任教师166人。

  二、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专业表

层次专业学习形式学制报名入口考前辅导高起专药学函授3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高起专中药学函授3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  注释:最终招生专业以福建成人高考报名系统为准

  三、报名指南

  1、键则穗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高起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满18周岁)。

    报考当年成考,年满25岁以上人员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其他照顾政策查阅当年省成考招生规定。

  2、报名考试时间及方式

    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按照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2)现场信息确认: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张等。

    注:每位考生只能报名1次,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修改。

    3、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每年10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材料

  1.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2.一寸蓝底白衬衫电子版照片(不可佩戴首饰)

  3.学员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

  四、入学考试时间:10月下旬

  ◆以上具体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招生录取及入学

  ●录取时间:11月底至12月初

  ●入学时间:次年1月份

  六、毕业与学位

    凡参加全国成人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招生录取线,录取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完成学业,由学校颁发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教育部统一进行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

  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获相应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均为国家承认、教育部网站电子注册)。

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021

五、学院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国办公立,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服务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圈。

  学院历经六十余年职业教育,以“行业好、专业好、就业好”闻名遐迩,能够系统培养运用现代生物医药应用技术,从事药品基础研发服务,药品生产、检验、销售和流通,用药指导及制药工程没磨歼设备维修,医疗器械制造等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发挥医药行业优势,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共建”的办学模式,确立“工学结合、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学院注重培养学生多项职业技能,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毕业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证书制度,使学生在取得高等学院毕业证的同时,经相应考试通过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进入生物医药行业工作打好基础。

  我院被天津市工信委命名为“天津市生物医药高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命名为“现代医药与生物技术创业人才服务基地”。非天津市户籍学生,毕业后可以享受天津市政府相关户籍政策,满足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落户在天津。

  第三条已被我院春季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可以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

  如果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不能再报考专科,只能参加本科阶段的录取。

  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枯冲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我院设高职春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在招生期间,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纪律,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录取的监督与检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我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元/生·学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游御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规则进行,即: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若考生同时符合我院和其他院校的投档条件时,我院录取志愿序号在前的考生。

  若考生只符合我院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我院。

  平行志愿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我院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既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变化以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院在接到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报到要求见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初步审核通过即可获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相关奖、助、贷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我院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春季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生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22-266524632668892560123810

传真:022-26652463

邮编:300462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号(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021

五、学院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国办公立,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服务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圈。

  学院历经六十余年职业教育,以“行业好、专业好、就业好”闻名遐迩,能够系统培养运用现代生物医药应用技术,从事药品基础研发服务,药品生产、检验、销售和流通,用药指导及制药工程设备维修,医疗器械制造等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发挥医药行业优势,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共建”的办学模式,确立“工学结合、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学院注重培养学生多项职业技能,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毕业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证书制度,使学生在取得高等学院毕业证的同时,经相关考试合格后可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进入生物医药行业工作打好基础。

  我院被天津市工信委命名为“天津市生物医药高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命名为“现代医药与生物技术创业人才服务基地”。非天津市户籍学生,毕业后可以享受天津市政府相关户籍政策,满足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落户在天津。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三条?我院设高职春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在招生期间,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纪律,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录取的监督与检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我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高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元/生·学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我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所有的专业兼收管理服务类和工程技术类考生。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规则进行,即: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若考生同时符合我院和其他院校的投档条件时,我院录取志愿序号在前的考生。

  若考生只符合我院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我院。

  平行志愿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我院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既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变化以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院在接到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报到要求见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初步审核通过即可获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相关奖、助、贷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我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春季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生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22-266524632668892560123810

传真:022-26652463

邮编:300462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号(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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