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址是什么?

作者:郁煦锟时间:2023-07-18 00:42:13

导读:" 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信息、提高教师教育质量而开发的一种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帮助教育管理部门更好地了解教师的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和教学成绩,从而更好地进行教师资源的分配和教育政策的制定。然而,很多教师在使用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信息、提高教师教育质量而开发的一种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帮助教育管理部门更好地了解教师的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和教学成绩,从而更好地进行教师资源的分配和教育政策的制定。

  然而,很多教师在使用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时,都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不知道登录网址是什么。下面是一些解决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询问学校教育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人。他们通常会知道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登录网址,并且可以向教师提供准确的信息。

  2.在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教育部门通常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提供有关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包括登录网址。

  3.向其他教师请教。如果你身边有其他教师已经成功登录过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你可以向他们请教,获取登录网址。

  4.搜索引擎搜索。你可以使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址”,搜索结果中可能会有相关的信息。

  5.咨询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人员。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找到登录网址,你可以尝试联系该系统的技术支持人员,他们可以为你提供准确的登录网址。

  通过以上解决方案,相信大家都能够找到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登录网址,顺利登录系统,并享受到其提供的便利和优势。希望这个系统能够为教师们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云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址

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工作,为国际学生在云南学习提供便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小学幼儿园,是指经正式批准在云南省设立的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际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云南省上述学校接受教育或培训的外籍学生。

  第四条学校招收和培穗衡养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云南省的相关规定;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学习任务。

  第五条省教育厅统筹管理全省国际学生工作,负责制定招收培养国际学生的政策,指导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国际学生工作。

  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学校国际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国际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省外办、省公安厅按乎毕照职责分工,做好国际学生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国际学生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制度,具体负责国际学生的招收培养与日常管理。

第二章招生管理

  第七条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应当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并监督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招生学校备案工作,将招生学校名单定期报省教育厅。

  第八条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应当制定国际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于新生入学前6个月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不得委托或授权中介机构替代学校招生。

  第九条学校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招收国际学生,应当对国际学生健康状况、学习意愿、学习能力等进行审查,采取适当形式对其进行考试或者考核。

  第十条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应将学生持用的身份证件报州(市)级公安部门核查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校招收未满18周岁且父母不在中国境内常住的国际学生,须要求其父母正式委托在中国境内常住的外国人或者中国人作为该国际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可以接受以团组形式短期学习(6个月内)的国际学生,但应当预先与外方派遣单位签订协议。

  团组国际学生未满18周岁的,学校应要求外方派遣单位按其所在国法律规定,预先办理有关组织未成年人出入境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派人随团担任国际学生学习期间的监护人。

  第十二条学校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及转学的有关费用规定。

  收费、退费以人民币计价。

  第十三条学校或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为国际学生设立奖学金或补助,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四条国际学生入学前,须在规定期限内到中国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或者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不得录取,并及时报告属地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将国际学生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选派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优良并适合国际学生教学的师资,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

  第十六条国际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参加课程学习,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或者考核。学校应当猜顷做如实记录国际学生学习成绩和考勤等日常表现。

  第十七条国际学生入学后,经学生申请及学校同意,国际学生可以转学。转学条件和程序由所在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学校培养国际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不到学习要求的国际学生,学校可以提供必要的补习条件。

  第十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可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国际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在组织国际学生到校外实习或实践时,学校须按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在国际学生居留证件加注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国际学生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相关信息的,不得到校外实习。

  第二十条学校参照中国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国际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开展学籍管理工作,为达到考核要求的国际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国际学生管理机制,由校长负总责,一名副校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四章校内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可为国际学生提供食宿等生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并公布服务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食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管理检查。国际学生在学校宿舍外居住的,应按学校和当地公安部门规定及时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对国际学生开展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国情校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其熟悉和适应学习、生活环境。学校须在开学报到时与国际学生签订关于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告知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内不得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宗教活动,任何机构及个人均不得在校内开展并组织任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属地教育、公安和外事部门报备招收的国际学生名单,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属地教育、公安和外事部门报备颁发毕业证书的国际学生名单。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国际学生,学校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校对国际学生做出退学处理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应当按规定报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按照公安部门规定协助办理后续手续。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二十八条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应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录取;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应予退学或不予注册。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此规定制定属地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实施细则,指导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工作。

  第三十条学校在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国际学生,由公安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公安厅按职责负责解释。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近期很多老师需要前往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的确认及修改,但是每个省市的登录网址都是不同的,这里我就为大家带来了全国各省市教返漏师信息管理系统官网登录入口地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管理机构及教师拿到初始密码应第一时间修改密码,并在个人信息中填写电话联系方式。教师个人账号或密码不对,请联系学校系统管理员重置;县区教育局密码错误请联系市管理员;市教育局管理员、高校管理员、圆世卜省直属学校密码错误请联系省级系统橘穗管理员。

登录方法:

1、复制上方链接到浏览器中打开,点击自己所在省市打开,如:上海

2、点击页面中的链接打开

3、进入后点击管理信息系统打开

  4、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登录即可。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云南截止日期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云袭凯南截止日期如下

怎样填写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入口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指标填写说明

(征求意见稿)

    此征求意见稿以中小学表格为例,其他学段可类似填写。若有意见建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群管衡羡理员。

一、学校机构问题

1.已撤消的学校有帐号,如何处理?

  答:已撤消的学校虽然有帐号,但不采集教职工信息。

2.学校机构没有帐号,如何处理?

3.关于有些小学有附设幼儿园,该小学有一套账号,附设幼儿园又有一套账号,这两套账号如何使用?

  答:该小学的教师采集用小学账号,该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采集用附设幼儿园账号。

二、教师用户问题

(一)《基本信息表》

1.哪些教师要采集信息?

  答:学校在编教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工勤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2.“双肩挑”人员教职工类别如何填写?中小学教师兼职管理、教辅工作的如何填写?

  答:由学校具体确定填写类别。

3.教师编制在A校,实际在B校工作,应该怎么采集?

  答: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或请示主管教育部门确定。

  如与B签订聘用合同或长期在B校工作或在B进行年度考核的,建议在B校采集;若属临时借调到B校工作的,一年及以下到B校支教的,则需在A校采集。

  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占用小学编制的,由所在幼儿园进行采集。

  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1年及以下不转变聘用关系的,由派出学校采集。

(二)《学习经历》

1.学习经历从哪一阶段开始录入?

  答:学习经历从高等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可从中师、幼师、中专、高中)第一学历填写至当前学历,录入信息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未取得相应学位的“学位层次”一栏填写“无”。学历低于专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低于中师、幼师、中专、高中)的只填最高学历。

2.获得学历“高中”,所学专业如何填写?

  答:高中学历,所学专业填“无”。

(三)《工作经历》

1.工作经历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从正式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录入,其中,“任职岗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名称,每人可多条记录,最后一条工作经历的任职结束年月不填,表示“至今”。

(四)《岗位聘任》

1.岗位聘任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从锋绝2013年开始录入,每人可多条记录。

  2013年以后无聘任信息的,录入最近一次聘任信息。

  “双肩挑”人员按学校确定的填写类别,分别填写“岗位类别”和“双肩挑”岗位类别及相应信息。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从哪一年开始,如何填写?

  答:从2013年开始录入,每人可多条记录。

  2013年以后无聘任信息的,录入最近一次聘任信息。

  该表为必填表,无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按聘任书上的名称填写。

  其中,中小学深化职称改革前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是中学、小学分开,如: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

  2013年6月后(潍坊市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按改革试点时间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是中小学合称,如:一级教师。

  【聘任开始年月】、【聘任结束年月】以聘任书填写的时间为准,按序逐条记录。

  当多本聘任书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单位不变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可合并一条填写。

  若聘任期间专业技术职务有变动银拦姿的,聘任开始年月、结束年月以新聘任书时间为准。

  如: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可合并一条记录:聘任开始年月填写2013年6月,聘任结束年月可填写2017年5月。

  又如: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聘任一级教师职务,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聘任高级教师职务。第一条记录:聘任开始年月填写2013年6月,聘任结束年月填写2015年2月(因2015年3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第二条记录:聘任开始年月填写2015年3月,聘任结束年月填写2017年2月。

(六)《基本待遇》

1.基本待遇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从2013年开始录入,每年一条记录。

  包括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三个年度的信息。

  “年工资收入”按实际工资待遇应发数填写。

  2015年新入职教师按当年实际发放工资待遇总和填写“年工资收入”,2015年以后新入职教师不填写此项信息。

(七)《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从2013年开始录入,每年一条记录。此表为必填项目,新进教师未确定考核等级或未参加考核的按实际情况填写考核结果。

(八)《教师资格》

1.有多类型教师资格证,如何填写?

  答:所有的教师资格证全部录入。

2.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不要采集?

  答:要采集,教师资格证填“无”。

(九)《师德信息》

1.师德信息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考核信息从2013年开始录入;荣誉信息:2013年以来全部荣誉及2013年前的国家级、省级荣誉;处分信息从任教以来开始录入。

(十)《教育教学》

1.教育教学信息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从2013年开始录入,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录入。

  高校教师“现从事主要学科领域”填写所处学期主要从事教学及教学研究学科领域。

  此表为必填表,未任课的相应学年及学期记录中“现从事主要学科领域”填写“无”,是否为本科生上课填写“否”,相应课时数填写“0”;其他类型教职工据实填写。

(十一)《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

1.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填写2013年以来全部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

  高校教师:可填写2013年前的国家级、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其中,项目课题模块,项目经费额度以元为单位填写。

  项目中本人角色:国家级项目前四位、省部级项目前三位、厅局级项目前两位参加者可填写为项目主要参加者。

  中职学校教师:可填写2013年前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和获奖。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填写2013年前县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和获奖。

(十二)《人选人才项目》

1.人选人才项目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从任教以来开始录入。此表为必填表,未入选人才项目的入选人才项目名称填写“无”。

(十三)《国内培训》

1.国内培训从哪一年开始录入?哪些培训可以录入?

  答:从2013年开始,中小学教师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培训可以录入(高校教师需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培训才可录入)。

2.国内培训继续教育学分怎么填?

  答:中小学教师本次采集需填写培训学分,其他类型教职工暂不填写。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由学校填写,县级教育部门审核。

(十四)《海外研修》

1.海外研修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海外研修从任教以来开始录入,如果一位教师有多次访学经历,可同一名字填写多条。

(十五)《技能及证书》

1.技能及证书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技能及证书从任教以来开始录入。可包括语言证书、计算机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

(十六)《交流轮岗》

1.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从哪一年开始录入?

  答:中小学校长、教师从2013年开始录入,没有的填写“无”。其他类型教职工不填写。

(十七)其他

1.非必填项目是否需要填写?

  答:为减少集中采集次数,我省规定,非必填项目应全部采集,请各类教职工如实填写。必填项目应确保准确无误,请学校要重点予以审核。

  其他未解释指标按系统提示填写(将鼠标移至相应项目标题系统会弹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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