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是否发布了“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

作者:饶鸿浩时间:2023-07-18 00:43:38

导读:" 2022年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是否发布了“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和人才需求的增加,各地纷纷推出了人才引进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当地发展。作为黑龙江省下属的一个重要城市,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也积极参与到人才引进的行列中"

2022年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是否发布了“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

介绍: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和人才需求的增加,各地纷纷推出了人才引进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当地发展。作为黑龙江省下属的一个重要城市,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也积极参与到人才引进的行列中。

解决方案:

  1.了解相关政策:首先,了解“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活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包括人才引进的岗位、待遇、申请条件等。

  3.与学校人事部门或招聘单位联系:如有意向应聘,可以与学校人事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联系,咨询相关事宜,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4.提前准备材料: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提前准备好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参与招聘。

  5.注重个人能力提升: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加个人竞争力,以更好地适应和胜任招聘岗位的需求。

结论:

  虽然无法确定具体情况,但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相信能够帮助申请者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到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人才引进活动中。同时,希望这类人才引进活动能够为佳木斯市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2022年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二十次党代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佳木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黑龙江省东部人才集聚中心,按照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数量

  此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表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符合引进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3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3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4年7月31日前。

  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引进设立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为三个报名点,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个报名点将顺次开展报名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10时30分—16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一层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宣讲厅

东北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0时30分—21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哈尔滨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25日15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3.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可先发送个人简历,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身份证、《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2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附件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各高校网站上公布引进信息。

  三所报名大学具体引进岗位以各校就业网站最后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引进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如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取消该引进岗位。

  如报名人数比例高于1:15,需加试笔试,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

  “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现场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1)面试项目共二项,分别是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教学能力测试7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专业素质测试3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2)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考官及考官。

2.面试程序

(1)确定应聘者面试顺序

  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

  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教学能力测试

  各面试考官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10分钟。

  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专业素质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

  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

  各面试考官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每位应聘者的二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面试总成绩表》,考生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与拟进入考察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如有现场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人选。

  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察与体检

  1.拟引进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同时对考察对象引进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公示无异议,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佳木斯市行政区域。

  对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六、特别提示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454-8614034

  在组织实施人才引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高校所在地防控相关要求。

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

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表

4.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5.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2022人才周公告-附件.zip

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公告【5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公告【5人】已发布,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郊发〔2021〕12号),结合郊区事业单位岗位实际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共5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人。详见《2022年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所从事的专业岗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

  4.自愿到郊区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职称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3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职人员未取得本单位同意的;

  6.郊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基唤蚂人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9:00至2022年1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区人才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区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汇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电话、邮件方式反馈报名者。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链悄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考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岗位与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办法进行处理。

    3.面试采取现场技能操作和现场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应急应变等适应引进岗位工作能力的情况。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三)考察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由区人才办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被考察的,不予录用,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相关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按现行郊区人才引进政策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

    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郊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560943

  1.《2022年佳木斯市郊区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2年郊区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报名信息表》

  3.《佳木斯市诚信报考书》

  佳木斯市郊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6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迅举13日16:00时。无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亩耐碧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亩坦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

  (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

  (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 外语 医学综合知识 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 外语 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 外语 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454—8618393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454-8618848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454—8618393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一)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民族学)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集中选调生招录公告

  【#选调生#导语】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集中选调生招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郊区集中选调生招录11名:

  一、选调对象

    1.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2022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国内部分高校的2022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外部分高校的黑龙江省生源的2022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上述院校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资格条件简要

    18周岁以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含符合规定条件的黑龙江省“青马工程”结业学员,其他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3.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6日)。

  三、优惠政策

    1.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2.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用期间享受四级主任科员、博士学位研究生试用期间享受二级主任科员相关待遇,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用期满直接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学位研究生直接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

    3.外地考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

  四、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

    时间:2月28日9:00至3月6日17:00。

2022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193人公告(一)

  一、学校简介

  二、引进人才类型

  (二)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A类:安家费和住房补贴30-50万;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学科50-80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0-20万。

    青年拔尖人才B类:安家费和住房补贴20-30万;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学科20-30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5-10万。

    青年拔尖人才C类:安家费和住房补贴5-10万;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学科5-10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3-5万。

  三、引进人才学科专业

    详见《黑龙江大学2022年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

    5、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6、原则上博士毕业生须于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好历判。

    7、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同时满足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6月30日17:00。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2022年引进人才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大学2022年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3)。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 应聘学院 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信息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烂租3、考友改核方式:心理测试 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

  面试合格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符合“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C类”及以上水平的应聘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四)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五)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老师、左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电话: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86608305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大学2022年引进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2年引进人才信息表.docx

  附件3:黑龙江大学2022年引进人才政审表.doc

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219人】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共58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需缺人才219人,其中“事业引进、企业使旁丛用”引进人才30人。详见《2021年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2021年佳木斯市“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计划表》(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2021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职称)条件

    1.具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简岩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部分专业性较强和需缺岗位,降低到省内高校和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全日制统招本科(二批次A段以上)。

    2.985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不受报考岗位专业限制。其中,报考教育、医疗、“事业引进、企业使用”、以及其他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不低于国内985高校在《2021QS世界大学排名》)。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人才引进计划中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均可报名。

  (三)年龄条件

    拦启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和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需签定《诚信报考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6.网上打印准考证。按照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确认

    1.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省内高校及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二批次A段及以上”证明。

    (5)以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的人员需出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人员需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7)报考人员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以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3.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三)资历评价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进行资历评价审核打分,资历评价分值计入总成绩。

    1.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2分。

    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加3分,985高校硕士研究生加2分,211高校和非985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加1分。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加1分。

    4.专业与岗位匹配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目录相符的加3分(此外,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目录均相符的再加1分;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均相符的再加2分;本科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均相符的再加3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布。

    2.面试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岗位”“差额调剂”等办法进行处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不受面试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3.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人员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卫生系统,以及其他对面试有特别要求的单位,面试方式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4.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研究制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1)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资历评价分值加面试成绩,根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2)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加试笔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成绩高者为拟考察人员。

    2.拟考察人选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考察方式。

  采取进驻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同时复查报名资格,确定拟体检人选名单。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关于“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工作的暂行办法》(佳组联〔2021〕5号)及相关配套办法执行。“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的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政策待遇,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及工资等待遇,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企业给予不低于该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补贴。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24373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2021年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pdf

  2021年佳木斯市“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计划表.pdf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pdf

  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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