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有多少人可以申请?

作者:池凯博时间:2023-07-18 00:43:42

导读:" 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近日发布,该公告旨在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市属事业单位,推动佳木斯市的发展。以下是关于申请人数的一些信息及解决方案:1.公告中明确规定了申请人数的限制,具体的申请人数是多少,需要根据公告中的具体要求来确定。解决方案:阅读公"

  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近日发布,该公告旨在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市属事业单位,推动佳木斯市的发展。以下是关于申请人数的一些信息及解决方案:

  1.公告中明确规定了申请人数的限制,具体的申请人数是多少,需要根据公告中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解决方案:阅读公告中的相关内容,了解申请人数的具体限制和要求。

  2.公告中可能对不同岗位的申请人数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某些岗位可能只招聘一名人才,而其他岗位可能需要招聘多名人才。

  解决方案:仔细阅读公告,查看各个岗位的招聘要求和人数限制。

  3.由于事业单位的岗位多样性,申请人数的多少也可能因岗位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解决方案:根据自身的岗位需求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申请。

  4.申请人数的多少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人才市场的供求关系、经济发展状况等。

  解决方案:了解当地的人才市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申请人数的多少。

  总之,对于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中申请人数的具体问题,需要仔细阅读公告并了解相关要求和限制。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申请,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219人】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共58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需缺人才219人,其中“事业引进、企业使旁丛用”引进人才30人。详见《2021年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2021年佳木斯市“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计划表》(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2021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职称)条件

    1.具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简岩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部分专业性较强和需缺岗位,降低到省内高校和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全日制统招本科(二批次A段以上)。

    2.985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不受报考岗位专业限制。其中,报考教育、医疗、“事业引进、企业使用”、以及其他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不低于国内985高校在《2021QS世界大学排名》)。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人才引进计划中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均可报名。

  (三)年龄条件

    拦启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和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需签定《诚信报考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6.网上打印准考证。按照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确认

    1.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省内高校及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二批次A段及以上”证明。

    (5)以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的人员需出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人员需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7)报考人员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以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3.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三)资历评价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进行资历评价审核打分,资历评价分值计入总成绩。

    1.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2分。

    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加3分,985高校硕士研究生加2分,211高校和非985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加1分。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加1分。

    4.专业与岗位匹配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目录相符的加3分(此外,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目录均相符的再加1分;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均相符的再加2分;本科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均相符的再加3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布。

    2.面试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岗位”“差额调剂”等办法进行处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不受面试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3.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人员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卫生系统,以及其他对面试有特别要求的单位,面试方式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4.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研究制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1)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资历评价分值加面试成绩,根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2)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加试笔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成绩高者为拟考察人员。

    2.拟考察人选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考察方式。

  采取进驻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同时复查报名资格,确定拟体检人选名单。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关于“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工作的暂行办法》(佳组联〔2021〕5号)及相关配套办法执行。“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的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政策待遇,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及工资等待遇,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企业给予不低于该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补贴。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24373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2021年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pdf

  2021年佳木斯市“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计划表.pdf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pdf

  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县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引进公告【35人】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工信局等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协同组织实施。

  二、引进计划

    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35人,县域企业计划引进人才7人,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学历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2)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放宽至普通高校一批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医学类岗位放宽至普通高校二批次A段医学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3)港澳镇禅雹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院校在2021年QS世袭尺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教育)。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与人才引进计划表中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企业引进人才

    大学专科及以上或具有专业技能的职业人才。

  (二)年龄

    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4.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要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在近三年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行政拘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汤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对符合御帆条件人员进行人才引进。

    1.信息发布:县委组织部统一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公告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

    2.报名:此次人才引进采用邮箱的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岗位1个。报考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创建文件夹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为岗位代码 姓名 电话号码),文件夹内按照顺序依次排列以下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③学信网打印的《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认证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附件3《汤原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个人诚信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

  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②③需从本科阶段至学历,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不予聘用。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会由专门人员电话联系考生本人,请保持手机畅通,如未接到来电请致电咨询。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7日15:00

  联系电话:0454—7626001;18003668622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审查通过后上报县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4.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通过面试进行,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核面试者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及格,不予引进。县委组织部将评审结果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将通过今日汤原公众号、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通过专家评审人员进行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进入考核环节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对有工作经历人员,还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被录用。

  考察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核实考生应具备条件等情况,如实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录用,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通过人员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通过今日汤原公众号、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编等手续。

  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引进人才在汤原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县域企业引进人才

    发布公告后,由县工信局协同用人企业组织实施,拨打电话咨询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7日15:00

  报名电话:13329440789

  五、纪律监督

    1.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不得参加汤原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选调、人才引进等工作,并由县委组织部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2.引进人才过程中,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汤原县纪委监委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专家评审过程中,由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六、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及待遇

    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域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贴;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贴;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批次)、域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贴。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批次)和普通高校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及以上)享受落实事业编制政策,但不享受安家补助、一次性购房补贴及生活津贴。

  同时,引进人才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配套政策待遇。

    安家补助分三次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发放30%,在我县工作满两年发放40%,满三年发放剩余30%。

    引进人才服务期内不允许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享受的安家补助或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津贴要如数返回。

  七、其它事项

    1.严格遵守任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主要领导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后确定。

    4.本公告相关内容由汤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4—7626001;18003668622

  2021年汤原县事业单位引进需缺高学历专业人才计划表.pdf

  2021年汤原县企业引进需缺专业人才计划表.pdf

  汤原县事业单位引进需缺高学历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汤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2021年黑龙江省同江市事业单位经济人才引进公告【14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1年黑龙江省同江市事业单位经济人才引进公告【1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8日17:00,无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全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及《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同办文﹝2021﹞8号)文件精神,经同江市委、市政府同意,集中开展同江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经济人才。

  二、引进人才职位

    本次计划拟引进经济人才14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引进人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应往届统招全日制一批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统招全日制教育,不得低于《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自愿到同江边境地区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经济领域单位经济类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发布招引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签约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冲敏亩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拿森室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并同步在同江政府网站、同江组工公众号、散森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和招聘网站等平台发布经济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联系电话:0454-2912063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汇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电话、邮件方式反馈报名者。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由资历评价和面试成绩构成,实行百分制,按4:6的比例设置分数权重。

  综合测评成绩在同江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各岗位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以资历评价较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资历评价。根据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学历、学位评价(70分):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得50分,“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得55分,硕士研究生得60分,博士研究生得70分,本科、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得65分。

    专业技术水平评价(25分):中级职称得15分,副高级职称得20分,高级职称得25分。报名者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聘用证明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其他(5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得3分。

  担任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的得2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能力、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程度及适应引进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

    所有工作人员和面试者需提前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考察

    重点考察入围人选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同时审查其个人档案、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综合排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引用

    公示期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与引进人员签订人才协议。

  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办理落编等手续。

  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工作年限5年,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服务期内,引进人才需服从岗位调整。

  五、政策待遇

  (一)身份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经组织部门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二)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三)补贴待遇

    按照《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对引进重点产业领域专业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贴。

  (四)职称待遇

    引进人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配偶安置

    对于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配偶(结婚登记时间需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根据原工作岗位调配安置。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入我市相应部门;属于其他人员的,根据个人情况协调安排相应工作。

  (六)子女就学

    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安排在政府开设的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可择校一次;在初中升高中时可加分;原重点高中学生可安排在同江市第一中学就读。

  (七)其他待遇

    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国家体检内容操作,在我市公立医院享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最新动态。

    (三)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引进人才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引进人才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引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将及时在同江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1.同江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同江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xls

  同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公告【5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公告【5人】已发布,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郊发〔2021〕12号),结合郊区事业单位岗位实际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共5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人。详见《2022年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所从事的专业岗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

  4.自愿到郊区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职称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3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职人员未取得本单位同意的;

  6.郊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9:00至2022年1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区人才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区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汇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电话、邮件方式反馈报名者。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考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岗位与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办法进行处理。

    3.面试采取现场技能操作和现场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应急应变等适应引进岗位工作能力的情况。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三)考察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由区人才办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被考察的,不予录用,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相关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按现行郊区人才引进政策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

    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郊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560943

  1.《2022年佳木斯市郊区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2年郊区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报名信息表》

  3.《佳木斯市诚信报考书》

  佳木斯市郊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19人报名时间?

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需签定《诚信报考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6.网上打印准考证。按照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2年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二十次党代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佳木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黑龙江省东部人才集聚中心,按照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卖橡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租桥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数量

  此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表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符合引进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3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3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中型旁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4年7月31日前。

  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引进设立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为三个报名点,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个报名点将顺次开展报名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10时30分—16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一层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宣讲厅

东北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0时30分—21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哈尔滨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25日15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3.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可先发送个人简历,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身份证、《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2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附件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各高校网站上公布引进信息。

  三所报名大学具体引进岗位以各校就业网站最后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引进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如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取消该引进岗位。

  如报名人数比例高于1:15,需加试笔试,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

  “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现场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1)面试项目共二项,分别是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教学能力测试7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专业素质测试3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2)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考官及考官。

2.面试程序

(1)确定应聘者面试顺序

  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

  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教学能力测试

  各面试考官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10分钟。

  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专业素质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

  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

  各面试考官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每位应聘者的二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面试总成绩表》,考生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与拟进入考察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如有现场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人选。

  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察与体检

  1.拟引进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同时对考察对象引进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公示无异议,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佳木斯市行政区域。

  对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六、特别提示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454-8614034

  在组织实施人才引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高校所在地防控相关要求。

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

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表

4.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5.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2022人才周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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