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设计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章要求?

作者:云言乾时间:2023-07-22 11:08:31

导读:" 建筑电气设计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章要求?1.概述: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第五章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建筑电气设计是否符合该规范的要求进行分析"

建筑电气设计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章要求?

1.概述:

  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第五章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建筑电气设计是否符合该规范的要求进行分析和评估。

2.规范要求概述:

  GB50058-92的第五章主要规定了建筑电气设计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需要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电气设备的选择、布置和安装,以及防火和爆炸保护措施的设计等方面。

3.电气设备选择和布置:

  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应当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合理布置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这些设备应当具备防爆、耐高温和耐腐蚀等特性,以确保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运行。

4.安装和维护:

  规范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

  这些标准包括电气设备的接地、线缆的敷设和保护等。

  同时,规范还强调对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防火和爆炸保护措施:

  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和爆炸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使用阻燃材料、设置防爆隔离墙和安装防爆开关等。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并降低其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

6.违规情况和建议改进:

  尽管GB50058-92规范了建筑电气设计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要求,但实际情况中仍存在一些违规现象。

  例如,一些建筑电气设计在设备选择和布置方面未能符合防爆要求,或者在防火和爆炸保护措施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加强对建筑电气设计的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

7.结论:

  建筑电气设计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合规性对于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第五章要求,该设计需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包括设备选择和布置、安装和维护,以及防火和爆炸保护措施等方面。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电气设计的监管,提高设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以确保建筑电气设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编?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以供参考。

  对近几年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指出工程设计中的不正确做法或错误,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查找依据,根据现行规范、规程指出正确(或建议)做法,以帮助设计人员准确理解规范、规程的条文,避免在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中发生同类型的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建筑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的目的。

【汇编内容】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包括:供配电设计(29条),照明、线路设计(23条),火灾自动报警及防火漏电报警设计(23条),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连接设计(14条)。

【供配电设计】(29条)

一.常见问题:低压配电系统中发电机供电的应急母线与正常工作母线无联络,应急母线平时处于冷备状态.

  正确(或建议)做法:应急母线与工作母线之间如需联络时应设置联络断路器,同时与发电机电源进线断路器之间设置电气和机械联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4.4.13条1款。

二.常见问题:低压配电系统设计中配电柜配出回路数量不符合生产厂标准,配电箱,配电柜使用混乱.

正确(或建议)做法:配电箱,柜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电压,电流,最大分断容量等电气参数的要求;

b:尽量选用标准配置,安装间隔不应超出柜体的最大安装空间,

  c:安装间隔的总电流不应大于柜内分支母线的额定电流;

  d:配电箱尺寸不宜太大,以不影响安装检修和操作。当配出回路较多时应采用柜体落地安装。

三.常见问题:发电机房,储油间及燃气锅炉房等场所的电气设计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

  1.燃气锅炉房,直燃机房等属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的2区,应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装置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应采用隔爆型灯具,插座和控制盘;可采用铜芯导线穿镀锌焊接钢管明配,并做好隔离密封。

  2.发电机房,储油间属于火灾危险环境的21区,应按火灾危险环境内电气装置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固定安装的灯具防护级别不低于IP2X,配电柜,接线盒的防护级别不低于IP5X,可采用铜芯导线穿钢管或刚性塑料管配线也可穿钢管明配。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四.常见问题瞎凳:从室外引入的电源线路在室内没设置隔离电器.

  正确(或建议)做法: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设置隔离电器。

1.由市电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电源箱的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和保护功能的电器.

2.由本单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电源回路,受电端可设置不具保护功能的隔离开关电器;树干式配电回路的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和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6.0.10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1.4条3.4款

五.常见问题: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不应共用配电回路.重要的消防负荷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正确(或建议)做法: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并应有明显标志。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重要消防用电设备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住宅走道应急照明可与走道公共照明共用双电源切换箱。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4条,第磨亮旅11.1.5条。

六.常见问题:低压配电级数有的工程多于四级.

  正确(或建议)做法:低压系统的配电级数键迅从变压器二次侧到用电设备之间不宜超过三级。民用建筑内非重要负荷可适当增加级数。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1.4条。

七.常见问题:竖向干线配电回路中配电箱数量超过六个.

正确(或建议)做法:

  1.当配电干线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回路设备不宜超过5台,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容量较小的插座,采用链式配电时,数量可适当增加。

  2.高层建筑可采用树干式配电或分区树干式配电,但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7.1.4条中相关规定。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6.0.4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1.4条

八.常见问题:低压配电系统母线联络开关柜内计量表计选择不当.

正确(或建议)做法:

1.联络柜内不宜设置计量表计.

2.如果有计量要求应分别计量送,受电的电量,应采用能双向计量的表计或两只具有止逆功能的表计分别计量.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1990第3.1.7条

九.常见问题:变电所低压侧电容补偿柜内保护装置电流选择不满足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低压电容器的开关设备,保护装置及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5.1.2条

十.常见问题:由两台变压器供电的母线联络开关柜中隔离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

1.当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固定式开关柜时,其中断路器等开关设备的电源侧应装设隔离电器或同时具有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

  2.当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固定式开关柜时,母线联络断路器的两侧均应装设隔离电器;与外部配电所做低压联络时,进线断路器的两侧也应装设隔离电器;

  3.当采用抽出式配电柜或抽出式断路器时可不装设隔离电器。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3.2.16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4.4.12条

十一.常见问题:户外箱式变电站与建筑物间距应是多少?

正确(或建议)做法:

1.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米.

2.箱式变电站宜布置在背向卧室,起居室及办公室的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2.2条。

  十二.常见问题:低压电源进线或配出线防火漏电开关(或系统)设置不完善.有的工程照明,动力进线设置,备用进线没设;住宅设有,而公共商业部分没设。

正确(或建议)做法:防火漏电报警装置及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公寓等居住建筑的电源进线处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装置,漏电信号可仅作用于报警;当采用多级漏电保护时,宜在干线分支处装设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装置.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护对象为特,一级的公共建筑应设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防护对象为二级的公共建筑应设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装置.

3.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的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剩余电流检测装置可设在变电所低压配电柜的出线处,当采用树干式配电时在其分支处也可安装剩余电流检测装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2.7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6.7条,第13.12.1~2条。

十三.常见问题:屋面消防稳压泵电源级别确定不正确,没按消防要求供电.

正确(或建议)做法:屋面消防稳压泵为消防负荷,应按消防负荷的相应要求供电,不应与非消防负荷共用供电回路,当容量较小时,可与屋面正压风机共用供电回路和双电源切换装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4条

十四.常见问题:消防电梯底坑排水泵与地下室内集水坑潜水泵共用供电回路和双电源切换装置.

正确(或建议)做法:消防电梯底坑排水泵为消防用电设备,应按消防设备的要求供电,不应与非消防负荷共用供电回路,当容量较小,采用链式供电时可与其它消防负荷共用供电回路.当容量较小时可与其它消防设备共用双电源切换装置,但应采用放射式配电至水泵控制箱.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4条。

十五.常见问题:水泵房内生活水泵与消防水泵共用电源和双电源切换装置.

正确(或建议)做法:

生活水泵为常用负荷,消防水泵为消防负荷,不应共用供电回路和配电装置.当为独立设置的水泵房时,应引入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在进线第一级配电箱(柜)处将不同负荷的供电回路分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4条。

十六.常见问题:消防水泵,消防风机,消防电梯等重要消防负荷的保护开关选用复式脱扣器,并切断电源.没有注明仅作用于信号报警.

正确(或建议)做法:

1.突然断电比过负荷损失更大的消防设备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源.

2.消防用交流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可采用熔断器或低压断路器的瞬动过电流脱扣器;不宜装设过载保护或过载保护动作于信号.

3.过载保护器件宜选用热过载继电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6.4条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3.5条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第2.4.6条

十七.常见问题:交流电动机主回路断路器及热继电器整定电流值不满足规范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

1.用于短路保护的低压断路器瞬动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取电动机启动电流的2~2.5倍.

2.热继电器的整定电流应接近但不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第2.4.4条.第2.4.8条。

十八.常见问题:配电线路保护电器的安装位置不当.

正确(或建议)做法:

配电线路保护电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电路与电源的连接处.当为方便操作维护离开连接点安装时应满足:a:离开连接点的线路长度不大于3米;b:采取减小短路危险的措施;c:不靠近可燃物安装.

2.从干线引出分支线路的保护电器安装在距分支处线路长度大于3米时应满足:a:分支线路故障时,其上级保护电器应满足动作要求;b:分支线路敷设在不(难)然材料的管,槽内.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5.2条,第4.5.3条。

十九.常见问题:配电线路上下级保护电器之间无选择性动作,保护电器整定电流上下级相同或上级比下级小等.

正确(或建议)做法:

1.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电流的整定值应按选择性要求进行整定,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

2.对于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无选择性切断.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6.1条

二十.常见问题:火灾发生后,客梯停在首层,此时应切断其电源.

正确(或建议)做法:

火灾确认后,消防中心控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除消防电梯外,应切断客梯的电源.1.在电梯机房电源箱电梯出线断路器配分励脱扣器,由消防模块控制其分断,切除电梯电梯电源;2.当电梯数量较少时,在配电所出线断路器上配分励脱扣器,集中切除客梯电源.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4.9条

二十一.常见问题:变电所设在住宅,客房或办公室的正下方,未做相应的屏蔽,降噪措施.

正确(或建议)做法:

变配电所的位置选择除应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变配电所的正上,下方或贴邻为居住,客房,办公等场所,且只有单层楼板或墙体时,配变电所内应做屏蔽,降噪措施.

2.变压器应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当现场实测噪声大于55dB时,内测墙板应贴屏蔽网和吸声材料,并做等电位接地.

3.住宅建筑中不宜布置锅炉房,变压器室等有噪声振动的设备用房.如必须布置时,应采取降噪,屏蔽,减震等措施;或将变压器不安装在居室,客房,办公的正上下方或贴邻.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4.9.6条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4.5.3条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8.3.1条

二十二.常见问题:干式变压器与配电柜贴邻布置时选用IP4X防护罩,防护级别偏高影响变压器散热.

正确(或建议)做法:

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及干式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4.1.3条

二十三.常见问题:变配电所设计图中无剖面图.

正确(或建议)做法:

变配电所设计除应有的一二次图纸外,还应有详细的平剖面图,主要包括:

1.按比例绘制所有设备,支架,地沟及接地装置的平面布置和安装尺寸及变配电站的典型剖面图.

2.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图纸应有比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二十四.常见问题: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一个出入口,也未设置用水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

1.发电机间应设置二个出入口,其中应有一个能满足机组运输要求,否则应预留吊装孔.门应向外开启.与控制室或配电间的门开向发电机间.

2.发电机房内应设有洗手盆和落地洗涤槽,以方便使用.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8.3.3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6.1.13条

二十五.常见问题:柴油发电机的启动条件及启动时间很多设计中没有说明.

正确(或建议)做法:

1.当柴油发电机作为一级负荷的备用电源时,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自动启动时应能在30S内供电.

2.当柴油发电机作为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且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方式.

3.为防止误并网,发电机的启动信号取自工作电源主断路器的辅助接点.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0.2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9.1.2条

二十六.常见问题:人防地下室战时发电机可否与平时用发电机共用设置.

正确(或建议)做法:

1.战时发电机电源与平时用的发电机不宜共用设置,应分别设置,原因如下:a:平时用发电机容量比战时要大的多,如果合用就要设在防护区内;b:设在防护区内时通道,通风,排烟等问题解决困难;c:技术,经济比较不合理.

2.当战时发电机容量和平时用发电机容量接近或相差不大时可考虑共用设置.但要按战时电源要求设计.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7.2.7条及条文解释.

二十七.常见问题:锅炉房内用电应设置计量表计.

正确(或建议)做法:

锅炉房电气设计时应根据动力工种和建设单位管理的需要设置计量表计

1.大型集中供热的锅炉房(>=4.2MW)的电源进线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照明用电均应分别设置计量表计

小型锅炉房宜根据管理要求设总计量表计.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第5.2.10条

二十八.常见问题:远离配电(控制)装置的电气设备就近未设隔离电器;异地控制的电动机就地应设信号显示,控制和解除异地控制的措施.

正确(或建议)做法:

1.交流电动机主回路隔离电器宜设在控制电器附近或便以操作和维修的地方.符合隔离要求的短路保护电器可兼作隔离电器.

2.交流电动机的控制按钮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便以操作,观察的地方,当安装在不便观察到电动机的地方时,应在控制点设置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信号灯.

3.自动控制的电动机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控制的措施,可在控制回路安装多功能转换开关;远方控制的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措施.可在电机旁设就地控制按钮或采用自锁式控制按钮.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第2.5.1条.第2.6.3条第2.6.4条.

  异地应是指在不同楼层或不方便观察的地方。当在同一楼层且距离较近时可不设异地按钮和显示。

二十九.常见问题:采用CB级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时,前端未设隔离电器.

正确(或建议)做法:

当CB级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主断路器是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时,可不设置隔离电器.否则应在进线处设置隔离电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5.4条

建筑电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

  一、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1.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3.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二、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档桥圆材料严密堵塞。

三、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行塌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

  工作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敷设。

  六、在1区内单相网络中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装设短路保护,并使用双极开关同时切断相线及中性线。

  七、在1区内应采用铜芯电缆;在2区内宜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八、选用电缆时应考虑环境腐蚀、鼠类和白消尺蚁危害以及周围环境温度及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阻燃电缆。

  九、对3~10kV电缆线路,宜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在1区内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在2区内宜作用于信号。

第2.5.9条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与其它非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接触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不应使接触点处产生电弧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二、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引燃温度为T1~T4组时,其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应符合表2.5.9的规定。

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适用于T1~T4组)表2.5.9

  三、导线绝缘的耐压强度应为2倍额定电压,最低为500V。

  第2.5.10条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5.10的规定。

  明设塑料护套电缆,当其敷设方式采用能防止机械损伤的电缆槽板、托盘或桥架方式时,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在易燃物质比空气轻且不存在会受鼠、虫等损害情形时,在2区电缆沟内敷设的电缆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缆配线技术要求表2.5.10

  铝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连接与封端应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当与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除外)连接时,应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在1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第2.5.11条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电压为1000V以下的钢管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5.11的规定。

爆炸危险环境钢管配线技术要求表2.5.11

  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为了防腐蚀,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第2.5.12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下列各处必须作隔离密封:

  1.当电气设备本身的接头部件中无隔离密封时,导体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的管段处;

  2.直径50mm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处,以及直径50mm以上钢管每距15mm处;

  3.相邻的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之间;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与相邻的其它危险环境或正常环境之间。

  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的底层或隔层,以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层的有效厚度必须大于钢管的内径。

  二、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

下列哪种观点不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的有关规定...

【答案】:D

  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模枯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第2.5.1条规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宜将正常运行时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②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

  根据第3.1.5条规定,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应采取的防止爆炸的措施之一是:在工程设计中应先取下列消除或减少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产生和积聚的措施之一是:提高自动化水平,可采用必要的安全联锁。

  根据第4.3.8条规定,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的要求之一是: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的线路,应采用移动电缆或橡套软线。

  【说明】最新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已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

  第5.1.1条规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不细分气体环境还是粉尘环境悄帆,均通用。

  启码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有何规定呢?

??

  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脊裤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颁布的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经过验收合格、手续樱闷简完备后方能投入运行。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工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站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对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站负责人罩旦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在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检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有关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问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又急须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局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

gb50058-92火灾危险部分还有用吗

gb50058-92已经作废,现行版本是2014

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14-01-29

实施日期:颤芦2014-10-01

代替标准:GB50058-1992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力装置则渣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1矿井井下;2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3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T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力装置区域;4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5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和陆地油井平台;6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孙洞悄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7医疗室内;8灾难性事故。

提交信息测一测您提升学历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