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2.6.2条的内容有何不同?

作者:朱浩铭时间:2023-07-23 13:36:31

导读:"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2.6.2条主要是关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对照明系统进行设计的要求。下面是该条的内容有何不同的解决方案:1.设备安装高度的要求-标准要求:照明设备的安装高度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照明设备和使用环境,制定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2.6.2条主要是关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对照明系统进行设计的要求。下面是该条的内容有何不同的解决方案:

1.设备安装高度的要求

  -标准要求:照明设备的安装高度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照明设备和使用环境,制定适当的安装高度要求,以提供最佳的照明效果。

2.照明设备的选用和布置

  -标准要求:照明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安全、节能和可靠性要求,布置应合理。

  -解决方案:根据建筑的功能和使用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设备,并合理布置,以提供充足的照明,同时确保安全和节能。

3.照明回路的设计

  -标准要求:照明回路应合理设计,避免过载或短路。

  -解决方案:根据照明设备的功率和用电负荷,合理设计照明回路,确保回路能够稳定运行,避免过载或短路的情况发生。

4.照明控制系统的设计

  -标准要求:照明控制系统应能满足使用者的照明需求,同时具备节能功能。

  -解决方案:根据建筑的使用要求和照明需求,设计合适的照明控制系统,包括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以提供灵活和节能的照明方案。

5.照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标准要求: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解决方案:制定照明设备的维护计划,包括定期的清洁、检修和更换损坏部件,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其正常运行。

  通过以上的解决方案,可以更好地满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2.6.2条的要求,提供安全、可靠、节能的照明系统设计方案。

2008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2.6.2条写了什么?

  12.6.2手持枝缓式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保护接地芯导体,且该芯导体严禁用来通过工作电流。

  不知镇搭核道你的规范来源是什么,你说的条文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是12.5.3,叙述也有差别。御掘

“消防专用配电设备的过载保护器只报警,不跳闸”是什么意思?

  消防设备采用只报警不跳闸。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前切断负荷电流。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

  热继电器的工作原理是电流入热元件的电流产生热量,使有不同膨胀系数的双金属片发生变化,当形变达到一定距离时,就会推动连杆动作,使控制电路断开,进而使接触器失电,然后主电路断开,实现电动机的过载保护。

扩展资料:扒哪

  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

  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并侍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自动喷洒系统是我国当前最常用的自动灭火设施,在公众集聚场绝此吵所的建筑中设置数量很大,自动喷洒灭火系统对在无人情况下初期火灾的扑救,非常有效,极大的提升及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完好有效,意义重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设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载保护器

线槽内放置电线、电缆有没有什么规定只能放多少?

最权威的规定行兆扒,《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规定如下:

  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明敷,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金属线槽。

  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可在建筑顶棚内敷设。

  同一配电回路的所有相导体和中性导体,应敷设在同一金属线槽内。

  同一路径无电磁兼容要求的配电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档昌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

  控制和信号线路的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线路与其他线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时,应用金属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电缆。

常见线槽种类

  绝缘配线槽、拨开式配线槽、迷你型配线槽、分隔型配线槽、室内装潢配线槽、一体式绝缘配线槽、电话配线槽、日式电话配线槽、明线配线槽、圆形配线管、展览会用隔板配线槽、圆形地板配线槽、软式圆形地板猜租配线槽、盖式配线槽)。

  线槽国际认证:UL美国电气认证CSA加拿大标准认证CE符合欧洲低电压设备认证DVE德国电气电子资讯检验认证ROHS国际环保认证。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介绍?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内容: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基本简介: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6.自备应急电源;7.低压配电;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电气照明;11.民用建筑物防雷;12.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5.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6.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17.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9.计算机网络系统;20.通信网络系统;21.综合布线系统;22.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23.电子信息设备机房;24.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其中民用建筑电气规范中总则的基本内容如下:其中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的基本内容如下:

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中10(6)kV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5.1.2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5.1.3重要的配变电所可根据需求采用智能化保护装置或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5.1.4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的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和《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3的有关规定。

5.2继电保护

5.2.1继电保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保护装置。

  电力设备和线路短路故障的保护应有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必要时可增设辅助保护。

  2继电保护装置的接线应简单可靠,并应具有必要的检测、闭锁等措施。保护装置应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3为保证继电保护装置的选择性,对相邻设备和线路有配合要求的保护和同一保护内有配合要求的两元件,其上下两级之间的灵敏性及动作时间应相互配合。

  当必须加速切除短路时,可使保护装置无选择性动作,但应利用自动重合闸或备用电源自动投人装置,缩小停电范围。

  4保护装置应具有必要的灵敏性。各类短路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不宜低于表5.2.1的规定。

  注;灵敏系返铅数应根据小利的正常运行方式(含正常检修)和不利的故障类型计算。

  5保护装置与测量仪表不宜共用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包括中问电流互感器)的稳态比误差不应大于10%。

  6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当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或其他故障能使保护装置误动作时,应装设断线闭锁或采取其他措施,将保护装置解除工作并发出信号;当保护装置不致误动作时,应设有电压回路断线信号。

  7在保护装置内应设置由信号继电器或其他元件等构成的指示信号,且应在直流电压消失时不自动复归,或在直流恢复时仍能维持原动作状态,并能分别显示各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8为了便于分别校验保护装置和提高可靠性,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宜做到回路彼此独立。

  9当用户10(6)kV断路器台数较多、负荷等级较高时,应采用直流操作。

  10当采用蓄电池组作直流电源时,由浮充电设备引起的波纹系数不应大于5%,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5%,放电末期直流母线电压下限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5%,充电后期直流母线电压上限不应高于额定电压的115%。

  11当采用交流操作的保护装置时,短路保护可由被保护电力设备或线路的电压互感器取得操作电源。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可由电压互感器或变电所所用变压器取得操作电源。

  12交流整流电源作为继电保护直流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直流母线电压,在最大负荷时保护动作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最高电压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15%,并应采取稳压、限幅和滤波的措施;电压允许波则世物动应控制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波纹系数不应大于5%;2)当采用复式整流时,应保证在各种运行方式下,在不同孙液故障点和不同相别短路时,保护装置均能可靠动作。

  13交流操作继电保护应采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去分流跳闸的间接动作方式。

1410(6)kV系统采用中性点经小电阻接地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零序速断保护;2)零序保护装置动作于跳闸,其信号应接人事故信号回路。

5.2.2变压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变压器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应装设相应的保护:

  1)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和在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单相接地短路;

  2)绕组的匝间短路;

  3)外部相间短路起的过电流;

  4)干式变压器防护外壳接地短路;

  5)过负荷;

  6)变压器温度升高;

  7)油浸式变压器油面降低;

  8)密闭油浸式变压器压力升高;

  9)气体绝缘变压器气体压力升高;

  10)气体绝缘变压器气体密度降低。

  2400kVA及以上的建筑物室内可燃性油浸式变压器均应装设瓦斯保护。当因壳内故障产生轻微瓦斯或油面下降时,应瞬时动作于信号;当产生大量瓦斯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当变压器电源侧无断路器时,可作用于信号。

  3对于密闭油浸式变压器,当壳内故障压力偏高时应瞬时动作于信号;当压力过高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当变压器电源侧无断路器时,可作用于信号。

  4变压器引出线及内部的短路故障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当过电流保护时限大于0.5s时,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且应瞬时动作于断开变压器的各侧断路器。

  5由外部相间短路引起的变压器过电流,可采用过电流保护作为后备保护。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考虑事故时可能出现的过负荷,并应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6变压器高压侧过电流保护应与低压侧主断路器短延时保护相配合。

  7对于400kVA及以上、线圈为三角一星形联结、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当低压侧单相接地短路且灵敏性符合要求时,可利用高压侧的过电流保护,保护装置应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8对于400kVA及以上,线圈为三角一星形联结的变压器,可采用两相三继电器式的过电流保护。

  保护装置应动作于断开变速器的各侧断路器。

  9对于400kVA及以上变压器,当数台并列运行或单独运行并作为其他负荷的备用电源时,应根据可能过负荷的情况装设过负荷保护。

  过负荷保护可采用单相式,且应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在无经常值班人员的变电所,过负荷保护可动作于跳闸或断开部分负荷。

  10对变压器温度及油压升高故障,应按现行电力变压器标准的要求,装设可作用于信号或动作于跳闸的保护装置。

  11对于气体绝缘变压器气体密度降低、压力升高,应装设可作用于信号或动作于跳闸的保护装置。

5.2.3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l线路的下列故障或异常运行,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1)相间短路;2)过负荷;3)单相接地。

  2线路的相间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保护装置由电流继电器构成时,应接于两相电流互感器上;对于同一供配电系统的所有线路,电流互感器应接在相同的两相上;2)当线路短路使配变电所母线电压低于标称系统电压的50%~60%,以及线路导线截面过小,不允许带时限切除短路时,应陕速切除短路;3)当过电流保护动作时限不大于0.5~0.7s,且没有本款第2项所列的情况或没有配合上的要求时,可不装设瞬动的电流速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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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井道照明可以用220v的吗?国家有没有规定?

  id=1014关于电梯井道的照明设计问题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许秀芳一、相关规定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第4.2.5条5款规定:“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9.4.5条2款规定:“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且照度不应小于50lx,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在距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各装一盏灯,中间每隔不超过7m的距离应装设一盏灯,并应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2)轿顶及井道照明电源宜为36V;当采用220V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二、设计中应考虑的问题1、照明电压的选择:由于电梯井道属狭小工作场所,为保证施工及维修人员的安全,应优先采用36V安全电压;但当井道长度超过50m、接近或超过100m时,为减小电压损失确保照明质量,照明电压应采用220V,这时,必须装设30mA瞬时动作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RCD),以防人身电击。

  2、照明光源的选择:当采用36V照明时,唯一的选择是采用白炽灯,因为36V电压无法启辉荧光灯等气体放电光源。

  听说最近已有36V电压的紧凑型节能荧光灯问世,如果落实了,可优先选择。

  3、白炽灯功率的选择:查照明设计手册,36V的白炽灯功率有15W、25W、40W、60W和100W五档,设计时宜采用60W。

  如采用100W,因为发热量大,灯头温度高,安装和使用时还应注意防火安全。

  4、灯距问题:上述两个规范中,一个无灯距要求,另一个规定每隔7m设一盏灯,如此规定与要求井道照度达到50lx的规定是不能同时满足的。

  因为通过计算,当采用60W白炽灯时,每隔3m设一盏灯方能基本满足该照度要求。

  5、220V/36V照明变压器容量的确定:应按(井道长度指胡磨÷3)×60W进行估算,再考虑0.8的功率因数。

  例如,当井道50m长时,需设1250VA的照明变压器。

  而且此变压器必须是安全隔离变压器。

  6、36V照明出线不应设PE线。

  详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7.2.13条关于“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的规定,其目的是防止高电压侵入到特低电压侧而导致不安全。

  7、36V照明出线应设保护电器,导线截面的做段选择要与保护开关相配合。

  8、井道照明管线如果明敷,应采用防火线缆和防火保护管,见《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第3.3.7条规定。

  9、设在电梯机房和底坑的井道照明开关应采用双控开关。

  以上所述主要是针对36V照明方案的,如果采用220V照明,情况就简单多了,在此不再赘述。

  三、在审图时发现设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1、不考虑照明线路的电压损失问题,不管井道长度,甚至超高层建筑也采用36V井道照明。

  2、光源与电压不匹配,36V照明电压却采用紧凑型节能荧光灯。

  3、只注意7m间距,忽视50lx的照度要求,不作计算,唯斗心中无数,随便选择光源功率。

  不少人选25W或40W白炽灯按7m灯距安装,离50lx照度要求差距甚远。

  4、36V照明线路未设过载和短路保护,不少人误加一根PE线。

  四、小结:电梯井道照明设计看来事小,但存在的问题却不少,在此抛砖引玉,希望同行多多交流,加深对规范理解,提高设计质量,确保施工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人身安全。

  2009.3.12。

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哪里有这样的规定

  接地系统直接注明不能大于1欧姆的标准出处是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2.7.2条款的第2条: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接地电阻值为依据。当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

  在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简镇陪范》中,4.3.6条款,共用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拦蠢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

  也就是说,按照接入共用接地系统中其他分系统的最低电阻要求确定,例如,只是防雷系统,10欧姆可以,有防雷系统和一般电气系统,4欧姆可以,有防雷系统、一般电气系统和弱电、网络系统,1欧姆可以。

扩展资料:

  接地电阻就是用来衡量接地状态是否良好的一个重要参数,是电流由接地装置流入大地再经大地流向另一接地体或向远处扩散所遇到的电阻,它包括接地线和接地体本身的电阻、接地体与大地的电阻之间的接触电阻,以及两接地体之间大地的电阻或接地体到无限远处的大地电阻。

  接地电阻大小直接体现了电气装置与“地”接触的良好程度,也反映了接地网的规模。接地电阻的概念只适用于小型接地网;随着接地网占地面积的加大以及土壤电阻率的降低,接地阻抗中感性分量的作用越来越大,大型地网应采用接地阻抗设计。

  对于高压和超高压变电所来说,应当用“接地阻抗”的概念取代“接地电阻”,同时建议规程采用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作为安全判据;还应选用轻便、准确的异频测量系统获得接地阻抗的正确结果,以保障旅戚人身、设备的安全,利于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接地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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