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中有哪些内容?

作者:王博晨时间:2023-07-25 22:06:37

导读:" 2020年陕西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中有哪些内容?1.考试时间和地点:通知中将详细列出陕西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便考生及时安排行程。2.考试科目和内容:通知中会明确说明考试科目和内容,包括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以及每个科目的考试形式和考"

2020年陕西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中有哪些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通知中将详细列出陕西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便考生及时安排行程。

  2.考试科目和内容:通知中会明确说明考试科目和内容,包括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以及每个科目的考试形式和考试要求。

  3.报名要求和时间:通知中会提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详细说明报名所需的材料和报名方式。

  4.考试费用:通知中会说明考试费用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是否可以申请减免或退费。

  5.准考证领取和使用:通知中会告知考生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并强调准考证的重要性和使用规定。

  6.考试作弊和违规处理:通知中会明确告知考生关于考试作弊和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措施,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7.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通知中会说明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查询方式,以及合格标准的设定和评定方法。

  8.证书领取和使用:通知中会告知考生合格后如何领取资格证书,并强调资格证书的使用规定和有效期限。

  9.其他注意事项:通知中可能还会提醒考生注意考场纪律、考试时间安排、考试用具准备等其他与考试相关的事项。

  总结:2020年陕西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中的内容主要涵盖了考试时间、地点、科目、报名要求、考试费用、准考证使用、作弊和违规处理、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证书领取和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仔细阅读通知,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和准备工作,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同时,考生还应注意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关于2020年陕西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2020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以下简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10月11日统一举行。

  请综合考虑客观因素影响,统筹安排本地区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审组织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高级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规定实施。

    (二)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人办发〔20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等的规定实施。

  二、组织实施

    (一)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审计考办)总体负责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署考试中心具体经办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日常事务和考务管理工作。

    (三)各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三、管理平台

  四、日程安排

    (一)2020年4月30日前,审计署考试中心在网上组织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的考试工作人员开展关于优化考务工作的在线研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0年5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级考试机构基本信息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三)2020年5月22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发布本地区2020年度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报名通知应包括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时间和程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咨询电话等相关事项。通知中还应告知应试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以及报考信息真实性作出,并告知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和复核申诉渠道。

    (四)2020年5月25日至6月19日,各省级考试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五)2020年7月3日前,实行考前资格审核的省级考区完成应试人员照片审核、报考信息审核和缴费工作;实行考后资格审核的省级考区完成应试人员照片审核和缴费工作。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顷拿让级考区对应试人员资格审核试行“告知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各地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核查、网上核验应试人员报考信息的,取消报名材料中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20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审核初级资格报考条件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中专以上学历。

    (六)2020年8月24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使用考试软件完成本地区考场雀局设置、准考证号编排等考前准备工作;并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接收单》,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七)2020年9月22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通过考试软件完成考场座次表(包含应试人员照片和基本信息等)打印,做好考试值班安排等考前准备工作,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级考区值班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八)2020年9月27日至30日、10月9日至11日,审计署考试中心统一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权限,应试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考试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九)2020年10月10日前,审计署考试中心完成试卷及答题卡的印制与运送工作。

    (十)2020年10月11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十一)2020年10月19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通过机要交换(或双人押运)将答题卡(纸)安全送达全国审计考办。

    全国审计考办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位于北京;各省级考试机构采用机要交换方式运送答题卡(纸)的,请注明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处收。

    (十二)2020年11月2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完成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汇总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十三)2020年12月11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对阅卷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并公布合格标准。审计署考试中心使用考试软件向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下发考试结果数据,同时在“审计考试管理平台”公布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进行考后资格审核的省级考区,应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并向审计署考试中心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

    (十四)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各省级考试机构按照审计署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受理考试结果复核申诉。

  在受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省级考试机构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复核申诉汇总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审计署考试中心按程序进行复核并向省级考试机构反馈结果,各省级考试机构将复核结果通知复核申诉人。

    (十五)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印制并分发各地后,各省级考试机构应及时在本地区职称考试网站公布证书领取和查询验证渠道,并通知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

  五、考试费用

    (一)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2020年度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12元(两科共24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20元(两科共4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机构向应试人员收取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由当地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加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人员等当地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核定。请各地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考试工作人员切实履责和租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等需要,科学合理地申请考试费标准。

    (三)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92号)等文件规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采用电子化方式上缴资金(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六、高级资格评审

    根据《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全国审计考办确定国家统一的合格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地评审使用标准。

  请各地区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组织好本地区202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的有关要求,请各省级审计机关(高级审计师评委会办事机构)将2019年度当地评审使用标准和评审结果(格式见附件2)报全国审计考办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全国审计考办、审计署考试中心受理各省级考区有关咨询。各省级考区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咨询、管理协调、巡考监督及考后高级资格评审等事宜,请联系全国审计考办。

  全国审计考办联系人:段曲直

  电话:010—50993487、50993486传真:010—50991338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处,邮编100073

    (二)各省级考区关于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实施,包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试卷发放等事宜,请联系审计署考试中心。

  审计署考试中心联系人:凌涛、张玉冰

  电话:025—58318127、58192116传真:025—5819224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99号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考试部,邮编211815

    (三)各地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考试机构转发或公开本通知须按程序向全国审计考办提出申请。各省级考试机构制定并发布本地区考试报名通知时,应公布本地区考试咨询电话,受理本地区人员咨询。

  附件: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缴款要求

  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缴款要求

    一、2020年9月30日前,各省级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省级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考务费缴款基本信息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二、考务费金额核对无误后,由执收单位通过非税收入电子系统开具缴款码,并将缴款码告知缴款人(各省级考区考试机构考务费收缴联系人)。

    三、缴款人持缴款码,采取自缴的方式,通过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缴入中央财政专户。缴款代理银行范围为以下12家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

    四、执收单位将通过非税收入电子系统打印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执收单位加盖印章,交回缴款人作为收款收据。

2020年度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公告

  广大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要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现就陕西考区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用开卷无纸化考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9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三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芦敬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5)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上述中、高级资格具体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所称“中级相关专业职称”是指会计师、渗闭经济师(财政税收类)、审计师、统计师等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

    (三)报名程序。

    1.信息采集。

    原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已经自动转入该信息库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并登录后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如信息有变化则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变更。

    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并登录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打印《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表陪喊慎》,按信息采集表下方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地区县以上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完成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为日常工作,为方便考生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2020年3月9日前先行完成信息采集。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凭身份证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登录“陕西会计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不予通过的系统会提示原因。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结束1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3.考试用书。

    各报名点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内的链接,进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订书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

    4.报名时间。

    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0时至30日18时。

    (四)报名费。

    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高级资格考试每人100元,全部实行网上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24时。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考生登录“陕西会计网”打印准考证。

    (二)2020年9月5日至7日组织中、高级资格考试。

    (三)2020年10月17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和咨询电话。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所属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查分申请,各市(区)查询后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考试3科目合格的中级考生,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证书发放,具体详见《陕西省2020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在2021年2月至3月期间。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2022年陕西审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2022年陕西省审计师考试已经可以打印准考证了,请各位考试尽早登录打印入口进行准判尺宴考证的打印。

  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陕西审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使用。

  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2年陕西审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考试时间:9月2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7日内

  准考证打印地址及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点击进入打印页面>>>>

有关事项说明: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

  初、中级资格考试自2022年起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物品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摄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困乱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掘银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

  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资格核查公告和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2021年陕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统计师考试#导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不允许代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祥肢早(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谨雀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饥粗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7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属、除西安市以外的其他各市市属、中央驻陕单位人员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西安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以西安市的公告为准)。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的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全省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且符合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报名条件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

    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6日至16日17:00;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人员网上核查时间:8月9日至17日17:0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6日至18日17:00止。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应选择陕西省),完成注册。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

  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或者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1、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高级人员,须上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彩色高清图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助理研究员报考高级需要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原件彩色高清图片。

  (四)资格核查

    本项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统计局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联系陕西省统计局,联系电话:15339092639。

    陕西省统计局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50元;高级考试每人50元。

  (七)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中、高级三个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客观题)、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客观题)、统计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1个科目。

    参加初、中级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高级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成绩证明作为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依据。

    初、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

  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填写答题卡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考试工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

  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29-89530805,029-89538291。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3日

  附件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0〕16号)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

    (一)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或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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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3年经济师报名时间延长通知>>>>

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考中心函〔2020〕1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对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考试主管部门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若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举灶晌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辩橘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为减少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要求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

  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三)考区设置

  经济资格考试考务及证书发放工作分别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人员可根据个人条件或所在单位需求,选择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经济资格考试,报考西安市经济资格考试相关信息以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公告为准。

  正锋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共设置省直、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杨凌示范区等11个考试考区。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

  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安排

1.高级

  注册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20日17:00;

  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16日至7月21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13日至7月22日17:00止。

2.初中级

  注册报名时间:8月3日至8月10日17:00;

  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6日至8月11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3日至8月12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人员,须网络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方可报名。

(三)网上报名

  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四)资格审核

  失信人员须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人员不用填写。

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

  宝鸡市人社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801室,0917-3902251;

  咸阳市人社局职改办:咸阳市人民政府东一楼102室,029-33210880;

铜川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9010室,联系电话:0919-3185690;

  渭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市人社局五楼509室,0913-2330625;

  延安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306室,0911-7092306;

  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榆林市文化路与青山路十字东北角文化路方向150米,电话:0912-3881901;

  汉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汉中市政府一号楼六楼621室,0916-2626179;

  安康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20室,0915-3282005;

  商洛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商洛市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11室,0914-2311064;

  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029-87035350。

  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层,029-89538291,89530805。

(五)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人员,高级请于9月11日前、初中级于11月20日前到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事项说明

(二)考试用具

  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考前告知

特别告知人员如下内容或事项: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2.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4.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5.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

  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

  (四)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五)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六)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

  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八)由于此次经济师资格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九)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摘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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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2〕1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三、报考条件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22〕1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具体如下: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宽芦枣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四)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五)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六)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哗和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

    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八)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九)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十)报名条件中“学历、学位”的说明。

    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慎拆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高中学历包括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四、考试报名告知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或“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作出后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须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不采用告知制”、“撤回”、“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考流程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2.填写报考信息。

  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

  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和“不采用告知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制”、“撤回”、“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职称证书或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7.网上人工核查。

  核查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6日17:00。

  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

  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二)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7月15日8:00至7月27日17:00。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广西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审培〔2017〕103号)规定,我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62元/人·科,中级62元/人·科,高级70元/人·科。

  六、准考证打印

  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十、考试大纲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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