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会计证?会计证如何进行调转流程?为什么需要领取会计证?会计证调转的流程有哪些?

作者:池凯博时间:2023-07-28 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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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取会计证?会计证如何进行调转流程?为什么需要领取会计证?会计证调转的流程有哪些?

介绍:

  会计证是国家颁发的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来说,拥有会计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何领取会计证?会计证如何进行调转流程?为什么需要领取会计证?会计证调转的流程有哪些?下面将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如何领取会计证:

  1.取得相关学历:领取会计证首先需要获得相关学历,比如会计类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学历。

  2.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通过考试才能领取会计证。考试包括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会计、经济法规、财务管理等内容。

  3.提交申请材料:通过考试后,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考试成绩单等,然后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缴纳费用:领取会计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各地规定。

会计证如何进行调转流程:

  1.了解调转条件:在进行会计证调转前,需要了解相关的条件和要求。比如,是否符合调转的学历要求、工作年限要求等。

  2.准备申请材料:根据调转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调转申请表等。

  3.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等待审核结果:申请材料提交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通知申请人。

  5.领取调转证书: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领取调转证书,并将其作为新的会计证件使用。

为什么需要领取会计证:

  1.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并获得会计证书才能合法从事会计职业。

  2.提升职业素质:会计证是证明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的重要凭证,拥有会计证可以提升自身的职业竞争力,并有助于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3.规范会计行为:会计证的颁发,可以促使从业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和规范,提高会计行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会计师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会计证调转的流程:

  1.了解调转条件:在进行会计证调转前,需要了解相关的条件和要求。比如,是否符合调转的学历要求、工作年限要求等。

  2.准备申请材料:根据调转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调转申请表等。

  3.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等待审核结果:申请材料提交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通知申请人。

  5.领取调转证书: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领取调转证书,并将其作为新的会计证件使用。

总结:

  领取会计证是从事会计工作所必须的步骤,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满足相关条件,可以获得会计证。

  而进行会计证的调转,需要了解相关条件和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审核,并等待结果,最后领取调转证书。

  拥有会计证可以合法从事会计职业,提升职业素质,规范会计行为。

领取会计证及会计证调转流程

领取会计证及会计证调转流程2017

    持证人员工作单位调转后,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手续。

  其中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人员应向原发证单位提供的材料。

  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领取会计证及会计证调转流程,欢迎阅读。

  一、新证申领

    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属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提交材料: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一寸照片1张(与网上上传数码相同底片的相片)。

  二、省内调转

    持证人员在本省内跨区域调转的.,到调入地的财政部门办理调转登记。

  提交材料: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栏目查询打印);

    (五)调入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三、跨省调转

  (一)跨省调出

    持证人员跨省调出的,到原发证的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提交材料: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会纤橘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栏目查询打印);

    (5)调入地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二)跨省调入

    持证人员跨省调入的,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到调入地的财政部门办理调转登记。

  提交材料:

  (1)调出地会计管理机构出具的调出手续;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入地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5)一寸照片1张。

  四、遗失补办

    持证人员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新乡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后,到原发证的财政部门申请补发。

  提交材料:

  (二)刊登声明的报纸一份;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会毁滑团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办理,市直及驻新各单位人员到新乡市市民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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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调出及调入指南

会计证调出及调入指南

    会计证的调转。我觉得,会计档案的调入调出,能自己弄,还是自己弄吧!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会计证调转的知识,欢迎阅读。

  会计从业资格省市内调转

  调出

    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出时,可直接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申请办理调入,不再需要到调出地进行现场办理调出。需完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次年以来每年的继拿伍液续教育。

  调入

  所需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网站填写后自行打印);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调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转

  调出

  所需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站填写消物后自行打印);

  ②《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登陆网站填写后自行打印);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橘册印件1份;

  ⑤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完成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操作流程:

  ①持证人员自查是否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的,不能办理;

  ②登陆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并自行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以及《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填表时一并预约到现场办理的日期;

  ③按照预约日期携带所列要求的`材料到属地财政分局递交调出省外申请;

  ④自递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回执到属地财政分局领取调出档案包;

    ⑤自调出之日起3个月内,根据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

  所需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经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盖章);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调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操作流程:

  ①会计人员根据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完成办理调出手续;

  ②登陆会计信息服务平台预约办理省外调入的日期,预约日期应在调出之日起3个月;

  ③按照预约日期携带要求的材料到属地财政分局递交省外调入申请;

    ④自递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回执到属地财政分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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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调转申请教程

会计证调转申请教程

    财政部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因工作、户口、居住地转移,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手续。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会计证调转申请教程的知识,欢迎阅读。

  1办理流程

    总体流程就是:先从目前的会计档案(即是发证机关)所在地办理调出(在上网申请即可,省内调转(除深圳外)的调出不需要到现场办理),然后按照指定的预约日期,最后调入地的财政局现场办理调入。

    举个粟子:证是海珠区财政局颁发的,准备调到珠海。

  那么就要先上网申请,从海珠区调出,就当是调出成功了。

  申请完调出之后有个申请表,打印出来,带上所需要的其他资料,然后到按照预约的日期到珠海对应的财政局办理调入。

    注意:如果是调转到深圳市或者省外的,需要申请后到调出地现场办理调出之后,再到调入地申请调入。

  2调转办理-官方办事指南晌帆

  ①省证:

  ②市证:

  3申请调转入口

  【必须留意】

  选择入口时,自己是哪一个类型:

    ★如从海珠区(或者省财政厅)调转到越秀区,或者从海珠区调转到汕头、惠州,那么属于【省内(不含深圳)调转】→【不需】现场办理调出。

    ★如从海珠区(或者省财政厅)调转到深圳、江西省等地,则是【调出省外(含深圳)】→需要【现场办理】调出。

  4调出申请步骤

  1)登录网站进行申请:

  2)选择:填写申请表

    3)填写以下三个信息,其中档案号码是会计证上面的编号,通常与身份证号码一致。登录密码的原始密码是会计证档案号后六位数字。

  3)选择证书版本,自己手上的证书是哪一个版本就选哪个

    4)进入到信息页面,很多内容不用填写的,直接看第三【调入信息】,填写调入地。

  注:

    “人员状态”要看你个人的情况,如果你要调转到工作所在地,那么选择“在职人员”,如果你要调转到你户籍所在地,那么选择“待业人员”即可。

    “预约日期”是你有空过去调入地的财政局办理的日期。(省内(不包括深圳市)调出不用现场办理)

    5)选择了“在职人员”之后,需要填写相关的`工作单位信息。

    6)留意第四点【继续教育情况】,10月份之前要调出的同学,必须要完成2015年的继续教育才可以调出。

  需要补办继续教育的同学,可以联系宏图会计→关于继续教育的疑问及代办继续教育入口

  7)选择确认才可以通过申请

  8)完成申请,请牢记受理号(红色数字)

  9)打印受理表,一式两份(有单位的同学,记得要单位在这个表格上盖公章才可以,还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哦)

    10)表格下方有提醒到所需要带齐的办理材料,必须按照这个先准备好,宏图君建议在过去现场办理之前,提前再打电话确认一次是不是带以上材料即可,免得到了现场发现材料不齐,又要再跑一趟。

  5调转办理材料(参考)

    其实各地区的财政斗弊局要求的材料不一致,比如珠海的就相对只有5份资料,而下面是广州的,要求比较全面,有6份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持证人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空谨族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其中工作证明为材料原件(如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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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调转流程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首先你要到你工作的当地财政局去咨询你的会计证调转回来他们是否接受?如果你当年还没有进行继续教育,那州宽么你也要顺道问问你可不可以调转回来以后在他们财政局继续教育?还是必须要继续教育以后才能调转回来?

  第二步:找到四川财政会计网,进入网站找到会计许可菜单;点击会计许可菜单,再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证,找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申请,点击进入它,选择你调出省内还是省外;

  第三步:点册漏亮击填写调转申请,把可以填写的都填好,并且要记住预约号码,预约时间。PS:你预约的时间尽量的填写晚一点,因为你预约了时间就搜孝要当天办理!如果发现你当天去不了提前修改调出申请表,从新预约时间,到了当天是不能再修改预约时间的

  第四步:打印三份调转申请表出来,再写一份工作证明,你所在单位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带齐以上材料在你预约时间的当天去你考会计证的财政局办理会计证调出;PS:如果财政局要求你必须继续教育以后才能调出,那么你就只能继续教育以后再办理调出了!

第五步:最后办理了调出之后,财政局会给你一张盖了调出财政局单位公章的调出申请表,拿上这个和你的会计证原件,在90天以内到你工作当地财政局去办理调入!

会计证调转需要些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1、省内会计从汪拆业资格(会计证)档案调转由本人提出申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身份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转手续,并填写一式三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调转专用),然后持《会计从业资缓游格变更登记表》在30个工作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省外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档案调转调转材料同上,但《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必须由调出方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开具(加盖公章)。

  为确保万无一失,打电话咨询转出地和转入地财政局的电话咨询下检举外地调入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需申报以下材料: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调入单扰陵销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2、提供与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原颁证部门开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原件;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会计证调转手续如何办理?

  调转说明持证人员工作单位调转后,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手续。

  其中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人员应向原发证单位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作调动的有效证明(系指调令、合同、协议等)、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及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各地调转政策稍有不同,实际调转要求根据各省做好准备,在此为全国调转政策。

  跨省调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本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

  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号起90号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号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

  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跨省调入从省以外地区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

  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

  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信息在全国世升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二)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省内调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省内调入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日起90日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

  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

  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号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漏逗书信息搜搜老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日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辽宁省调转平台、辽宁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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